采购需求
一 项目概况
为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最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根据省委、市委工作部署和区委工作安排,现就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推进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行动计划(2021-2025年)》推动文化艺术根植浙江大地,实现文艺成果全民共享,在共同富裕中实现精神富有,丽水市莲都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拟开展2023年“欢乐莲城——文艺星火赋美”活动。
二 项目须执行的标准、规范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以及国家的相关规定。
三 项目主题
“欢乐莲城——文艺赋美”
四 项目地点
处州府城、万地广场1号门、应星楼、两湖公园、古堰画乡和各乡镇街道部分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等城乡适宜空间
五 项目活动对象
莲都区文艺骨干(爱好者)
六 项目活动内容
1.邀请全区文艺骨干和爱好者前往相关指定点位开展文艺赋美活动。每场演出时长约30-45分钟,演出拟在不同点位举办90场。
2.文艺赋美活动拟分六大主题:(1) 中国传统节假日、节气(20场)主题;(2) 结合莲都区各景区特色(10场);(3) 走进精品民宿(10场);(4) 配合文旅重大活动(10场);(5) 结合莲都区内特色乡村旅游打卡点位(10场);(6) 莲都主城区常态化点位(30场)。
3.文艺创作活动题材包含:戏曲、声乐、舞蹈、快板等文艺活动。
4.本项目需在丽水市官方媒体(源新闻客户端、丽水网、丽水日报)等平台上发布不少于30条的活动重点内容。发布内容由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发布。
七 项目活动布置
(1)演员安排
根据每次活动主题来筛选符合本次活动主题的主持人、演员及节目。并根据实际表演地点,安排好演员出行。
(2)联系场地
根据每次活动主题来确定表演地点。并根据表演需求来配备音响、灯关等设备。
(3)氛围营造
活动现场根据相关要求,装扮相应的文艺赋美的元素和logo标识,并根据活动主题,营造凸显出此活动相关元素。
(4)活动执行
每场活动都配有若干名工作人员,在现场维护秩序、并且在夏季准备相关中暑日常药品
八 项目周期
自合同签订后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九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40%作为预付款,演出活动执行过半时凭成交人开具的正式发票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剩余款项在采购人对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凭成交人开具的正式发票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