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
序号
|
采购品目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1
|
油茶苗木
|
要求2年生以上的油茶良种嫁接容器苗木,能提供“四证一签一说明”相关证明(指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良种证、苗木检验证、苗木检疫证、种苗标签及使用说明书)
|
70万株(包含三华系列油茶苗10万株;湘林系列油茶苗60万株)具体数量以实际需求苗木为准
|
注:
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品目”(如果分品目的)。
2.供应商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品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分项项目名称(包括条目号/品目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品目中的条目均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投标无效。
★5.投标人投标总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四证一签一说明”相关证明(指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良种证、苗木检验证、苗木检疫证、种苗标签及使用说明书),投标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第二节技术要求
一、苗木基本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苗木的供给和运输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包卸车;
2、苗木生长健壮、主根发达,侧根均匀、舒展。无机械损伤、无病虫危害;
3、报价含产品配送到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和装卸费、包装费、检验费、鉴定费、检疫费、苗木消毒费、技术资料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中标(成交)单位负责、承担;
4、容器苗木需带土球,使用杯装或无纺布袋装,大小是地径的7倍以上;不接受裸根苗;
5、要求所有苗木无病虫害,本次采购苗木仅限湖南省主推的湘林系列及三华系列品种油茶苗木,不接受实生苗、非嫁接苗木及湖南省主推以外的油茶品种。
二、苗木验收标准
1、苗木验收标准:
(1)苗木生长健壮、主根发达,侧根均匀、舒展;无机械损伤;
(2)2年生以上Ⅰ、Ⅱ良种嫁接油茶容器苗木,苗木需带土球,使用杯装或无纺布袋装,大小是地径的7倍以上;不接受裸根苗;枝叶,枝杆新鲜未脱水;
(3)无检疫对象,色泽正常,无病虫害;
2、苗木数量、质量实行到货验收,由苗木验收小组核实清点,供苗单位和造林单位参与,全部100%清点数量、质量,按供苗10%的比例进行抽查,验收小组、供苗单位、造林单位三方签字,作为苗木结算依据。由采购方签发《苗木验收单》,作为最终验收货款结算依据。
三、供苗流程
1、中标后依法依规签定苗木订购合同,招标人保留到苗场看苗的权利;
2、中标人根据自己的中标数量,应充分做好随时供苗的准备;
3、苗木检疫证随货同行,一车一证。
4、具体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5、采购方用苗前1天,向中标人发放苗木调拨单,中标人在接到苗木调拨单之日起24小时内负责将苗木输送至安仁县林业局指定地点,用苗单位凭调拨单到林业局指定地点领苗,采购方派技术人员到现场监督起苗、包装。
6、提供自育苗木承诺书,所投油茶苗数量全部系自有,保证不转包、不倒买倒卖苗木。如系虚假承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自愿接受相关职能部门依据《政府采购法》的处理。
第三节其它要求
1、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方式
1.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交货方式:按采购人指定验收方式验收合格后交由使用单位。
2、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2.1付款人:安仁县林业局
2.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
3、采购需求中所有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有一项偏离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4、其它未明确事宜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