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要求及服务要求
1.投标说明
1.1磋商供应商可以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投标,但必须对所投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磋商无效。
1.2磋商报价应包括服务费、人工费、材料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凡未列入的均将被认为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商务要求
2.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1 年;
2.2.服务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二、采购服务要求
1.采购法律服务机构,由法律服务机构指派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同德县84个村(社区)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目标,建立完善同德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不断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农牧区,切实增强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村(居)委会民主决策,依法办事,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基层和谐稳定,进一步推动法治同德建设。
(二)基本原则
1.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在县委统一领导下,由县政府主导,县司法局负责实施。明确县、乡镇、村(社区)责任,组织引导社会力量,依托法律专业人才开展法律服务进村(社区),为基层组织和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2.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于基层治理各个方面,满足群众对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主要目标
1.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需实现群众不出村(社区)即可享受到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困难群体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2.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逐步养成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能够自觉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3.基层自治管理能力明显提高,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社区)公共事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村(居)民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格局。
二、人员配置、工作职责
(一)人员配置要求
1.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县司法局会同村(社区)组织与法律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由法律服务机构指派法律工作者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
2.为保证法律服务全覆盖,可以采取1+N模式,即可由一个法律服务工作者对应多个村(社区)的办法进行配置,但1名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的村
(社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个。
(三)工作职责
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志愿者受聘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1.为村(社区)管理提供法律专业意见。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社区)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其他管理规定。为村(社区)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引导村(社区)依法管理。协助村(社区)解决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
2.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向群众解答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在征地拆迁、土地权属、婚姻家庭、上学就医、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村(社区)组织处理信访案件,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反映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经法律援助机构审查同意,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接受群众委托代为起草、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和参与诉讼活动应酌情减免服务费用,并向县司法局备案。
3.开展法治宣传。定期举办法治讲座,通过“以案释法”、以群众身边事讲法说法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依法办事,依法解决矛盾纠纷。针对村(社区)企业在转型升级、知识产权、劳资纠纷等方面遇到的问题,提供法律服务,为企业解惑释疑,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平稳发展。
4.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担任兼职人民调解员,根据基层调解组织的安排,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或为调解组织调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村(社区)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调解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水平。
村(社区)法律顾问每个月至少到村(社区)服务1天(不少于8个小
时),每个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治讲座。具体的服务时间由法律顾问与村(社区)组织商定后予以公示。村(社区)法律顾问对村(社区)组织和群众提出的具体
法律服务需求应及时回应,对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或涉及村(社区)、群众重大利益的事情,应及时到场或通过电话提出法律意见,同时向县司法局报告。
在服务方式上要创新理念、拓展方式,充分运用互联网+模式、“12348”法律服务热线及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平台等,为群众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建立完善互联网+村(社区)法律顾问,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利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将村(社区)法律顾问定期服务与在线服务结合起来,实时反映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基本信息和工作情况,实现信息化管理和在线服务。村(社区)法律顾问要开通面向对口村(社区)的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通过微信及时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疏导群众情绪、指导群众依法维权。
三、工作机制、责任分工
(一)完善工作机制。
县司法局要根据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规范有序,扎实有效的工作机制,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1.建立工作台账。工作台账是上级部门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行评价和考核的重要材料。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次提供服务时须认真填写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和结果。工作台账要一次一记、一村一卷。工作台账由村(社区)法律顾问、村(社区)组织代表及司法所分别填写、乡镇司法所保管。
2.完善工作规范。建立和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行为规范、服务标准等基本制度;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参与处置群体性敏感性案件和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等工作指引机制。
3.定期检查评估。建立健全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检查评估制度,县司法局会同乡镇司法所每年要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行至少一次检查,年底开展绩效考评工作,采取实地检查、台账检查、听取村(居)委和群众意见等形式,及时发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正意见和建议。检查和评估的结果,要在全县范围内公布,并通报各法律服务机构。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次数达不到要求的,相应扣减报酬,群众意见较大的,可建议村(社区)更换法律顾问。
(二)明确责任分工。县司法局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落实工作职责,切实把工作落实到实处。
1.县司法局。具体负责本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落实、推进和组织协调等工作。
对本地区村(社区)组织情况进行摸底,会同村(社区)组织与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签订政府购买合同,组织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考核,同时提出支付村(社区)法律顾问补贴经费意见。协调乡镇党委政府和村(社区)组织为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提供便利。
2.乡镇司法所。具体负责本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推进和组织协调。
协调村(社区)组织为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志愿者开展工作提供场所,协助村(社区)组织做好律师事务所、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及志愿者相关信息及服务时间的公示。收集群众的法律问题和法律服务需求并向村(社区)法律顾问反映。组织协调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人民调解和法治宣传。收集和保管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台账。协助县司法局对村(社区)法律顾问进行检查和评估考核。
四、加强领导、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司法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在前期已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明确目标任务,责任细化措施,完善奖惩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强检查督导。县司法局要积极协调、汇报县委、县政府、人大等有关部门,按照《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司法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并依据本《实施方案》将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纳入对县政府依法治理和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内容。县司法局每年要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公证处和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志愿者参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检查结果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州司法局报告。
(三)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深入宣传“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引导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用法、守法的风气,为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营造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