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有关说明
1、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2、采购需求中标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必须逐条进行响应,有任何一条负偏离的,将导致无效响应。
(二)项目基本概况
1、服务范围:广州市南沙区实验幼儿园地址为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是由广州市教育研究院与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办学的一所区属公立幼儿园,现有教学班15个。
2、服务要求:确定一家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其他教育服务,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行政辅助服务。
3、服务时间(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重要提示:请成交人充分考虑服务期内物价水平及人员薪金的调整因素。服务期内,本项目服务费不作调整。)采购人将根据成交供应商的服务总体质量给予考核:考核合格,合同续签;考核不合格,合同解除。
4、服务标准:提供的服务须满足采购需求的要求、响应文件中的相关承诺及合同约定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南沙区实验幼儿园行政辅助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重要提示:请成交人充分考虑服务期内物价水平及人员薪金的调整因素。服务期内,本项目服务费不作调整。)采购人将根据成交供应商的服务总体质量给予考核:考核合格,合同续签;考核不合格,合同解除。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广州市南沙区实验幼儿园,地址为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万科南方公元小区旁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合法有效发票5个工作日内向,办理支付手续。
2期:支付比例10%,完成合同约定的第一季度服务内容后,凭验收合格单或验收合格报告,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总价的 10 %;
3期:支付比例60%,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后,凭验收合格单或验收合格报告,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总价的 60 %;双方确认,由于本项目使用财政资金,前述约定支付时间为采购人依据财政审批手续向财政部门申请付款时间,供应商收到款项时间以实际为准。供应商须在采购人办理支付手续前5个工作日内,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给甲方,以便采购人及时办理支付手续,否则采购人有权顺延支付时间。 |
验收要求 |
1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且采购人收到验收申请后7日内进行验收。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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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教育服务 |
广州市南沙区实验幼儿园行政辅助服务 |
项 |
1.00 |
350,000.00 |
35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广州市南沙区实验幼儿园行政辅助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供应商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 |
★ |
2 |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支付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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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服务内容 1.在园长领导下,以教育科研为中心,为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提供后勤保障,切实为幼儿、为教职工、为领导搞好后勤服务。 2.负责幼儿园资产和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定期对幼儿园资产、设备及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定期清查物资,为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保障。 3.协助园长和部门分管教师开展接待工作。 4.负责处理幼儿园日常事务,管理幼儿园档案,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5.负责幼儿园行政工作,做好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做好文件的收发和传阅。 6.根据本班教育教学要求做好配班工作。 (1)保持儿童生活作息制度,贯彻一日生活常规要求; (2)负责夏季室内消灭蚊蝇,冬季室内保暖工作; (3)配合教师进行晨、午检,协助保健员带儿童看病,督促教师给幼儿服药; (4)帮助备课和准备上课及游戏的材料,参加一定环节的组织儿童工作(如作业、游戏、值日等); (5)坚持正面教育,对幼儿耐心细致,态度和蔼; (6)仪表整洁,以身作则,处处做儿童的表率,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 (7)努力钻研业务,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8)保管好本班设备、用品,爱护公物,厉行节约。定时清点,如有损坏,及时报告总务人员,妥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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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二、服务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总体要求:在服务期限内,成交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在管理范围内进行保育服务。 2、具体要求 (1)日常管理与服务按幼儿园要求听从幼儿园相关负责人安排。 (2)按幼儿园的要求协助做好防范各类传染病或疫情的各项防疫及应急处理工作。 (3)协助处理防范自然灾害(台风、暴雨、洪水、冻灾)等应急处理工作,台风、暴雨到来之前,要全面检查各栋楼门窗的关合状况,围墙、树木等状况。台风、暴雨过后,要对园区的路面、绿化等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及时排除险情,因成交供应商未严格履行以上责任所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根据幼儿园的调动和指引完成一般性物品的搬运任务,以及完成幼儿园提出的其他管理工作、任务和要求。 (5)在管理服务期内由于成交供应商责任造成师生或其它工作人员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6)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在幼儿园内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如盗窃、贩卖幼儿园或师生员工的财物;侵害幼儿园或师生员工的财物;殴打师生员工等)幼儿园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立即以其他合格人员替换该名员工(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成交供应商将无条件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如果一学期发现两起同性质的恶性事件,幼儿园还将有权在应付成交供应商服务费中扣除相当于当月该员工费用的30%作为违约金。 (7)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未经幼儿园同意,禁止使用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设备设施,如:教室、会议室、音乐室、图书室等,一经查实幼儿园将有权在应付中标供应商服务费中扣除相当于所有违规员工当月工资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 (8)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期间,只要有师生在幼儿园,保育人员就必须保持相当的工作人员在岗上,以确保幼儿园各方面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转。 (9)建立完整的人员管理档案,合同期满完整地移交给采购人。 (10)工作人员在幼儿园食堂就餐,按协商标准向幼儿园食堂缴纳伙食费,否则幼儿园有权拒绝其在幼儿园食堂用餐。 (11)为保证该项目的管理服务水平,拟配备的总人数以及各岗位设置人数合理、资质满足幼儿园服务要求,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及设备的正常运转,须列项说明。另外,若采购人举行大型活动或接待任务,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安排足够的人员给予配合,并保证服务到位,达到采购人的要求。 (12)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执行期间须接受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采购单位的监管。 (13)合同期满或因中标供应商原因,采购人提前解除合同的,或合同终止不再续签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按时撒离园区,并做好保育服务事项交接和相关资料的移交工作。 3、人员要求 (1)保育人员要求身体健康,持有效的身份证明,体检要求合格出示健康证,年龄45岁以下。 (2)所有工作人员需提供无犯罪纪录证明并依法进行体检并取得托幼机构体检健康证明,不得患有精神病和传染性疾病等。 (3)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增加或细化具体要求。 (二)人员管理要求 1、采购人与工作人员即成交供应商派驻服务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派驻服务人员由成交供应商自行管理,并按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规定支付派驻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奖金、加班费等一切费用。 2、若采购人加班期间要求提供保育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应按上班期间要求,保质保量地做好保障工作,采购人无需就此另行支付服务费。 3、成交供应商的派驻服务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若发生人身伤害等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涉。 4、成交供应商全部工作人员应专职服务本项目,如遇特殊情况需借用本项目工作人员,须提前5天报请采购人批准,并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 5、投诉处理率须达到100%,且及时、妥善,有完整的记录档案。 6、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使用要求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工作人员。采购人提出更换要求后中标供应商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 7、鼓励成交供应商贯彻执行穗人社函[2014]570号及穗民[2014]44号文件精神。在符合岗位条件下,“公益性岗位”优先招用广州市就业困难人员和参战复退就业困难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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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三、服务费内容 幼儿园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每月服务费已包含以下各项费用: 1.成交供应商应支付工作人员工资和补贴(包括但不限于:夜餐费、高温补贴、节假日补贴费及加班费用等); 2.成交供应商购置工作人员统一的服装等必要装备的费用; 3.成交供应商购买工作人员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保险等费用; 4.成交供应商应支付的工作人员病重或因公致伤、残、死亡时发生的全部费用; 5.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应依法缴纳的各类税费; 6.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服务的其他服务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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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四、其它特别说明 (一)本项目服务人员宿舍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 (二)所有工作所需用具由采购人审定后提供,人员工作服装由成交供应商提供,服装的质量、款式应与幼儿园一致。每季度按时向幼儿园提供服务人员购卖五险一金的证明。 (三)服务期限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2、服务时间:凡采购人正常工作时间(具体以届时采购人要求为准),成交供应商均保证其服务人员为采购人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否则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 3、成交供应商若在一次合同期内累计接到三次采购人发出的整改通知,或存在违约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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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五、服务转包、分包 本项目不能转包。一旦发现成交供应商有分包行为且未经采购人书面认同的,或擅自转包的,幼儿园有权全额扣除成交供应商当月的服务费用。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