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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理工职业学校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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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9060000751098 发布时间:2023-09-06 文档页数:59页 所需下载券:10
防城港市理工职业学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

防城港市理工职业学校占地总面积约16.5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9.36万平方米,校园草坪面积约5.1万平方米,大小树木约3000棵,在校师生约4700人。主要建筑楼宇有教学楼一幢,学生宿舍楼八幢,信息大楼一幢,学生食堂一幢,教工宿舍楼一幢,体育管理用房一幢,实训室三幢及运动场等。

2.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及位置

(1)防城港市理工职业学校新校区

(2)学校位置:防城港市科教园

3.服务期限: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二、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环境卫生管理服务

1.负责教学楼卫生间、走廊、阳台、休息平台、楼梯及转角、内庭地面等卫生保洁工作,

2.宿舍楼内庭地面及校园主干道路、绿化区域等卫生保洁工作。

3.实训楼、风雨球馆卫生间、走廊、楼梯及转角等卫生保洁工作。

4.校园其他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工作。

5.执行学校安排的其他任务。

(二)学校水电、木工的维修、保养工作

1.负责全校水电的日常保养与维修。

2.负责水泵房、配电房的管理与维修。

3.负责全校各种灯的管理、保养、维修。

4.执行24小时工作制,保证水、电的100%完好率。

5.执行学校安排的其他任务。

(三)花卉装扮及绿化养护

1.对绿地的日常养护及绿化带卫生清理

2.重大节假日、重大会议对校园主要场所盆花布置。

三、 人员配备、设备安排

(一)人员配备

岗位名称

责任范围

配备人员(个)

工作时间安排

项目主管

全校

1

  7:30-11:30,14:30-18:00

保洁员

整个校园

14

7:00-11:30,14:00-17:30

绿化员

整个校园

2

7:30-11:30,14:30-18:00

水电木工(需持有上岗证)

全校

3

7:30-11:30,14:30-18:00

(24小时有人在校值班)

(二)承接的物业公司所使用的人员年龄必须在国家法定工作年龄内,身体健康,无遗传或传染病史;政历清白,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工作积极主动且认真细致。所有人员必须填写相关登记表报学校保卫科、办公室备案。

(三)工作人员的服装由承接的物业公司负责配发。

(四)工作人员上午7:10前必须全部到达学校。

(五)每天晚上必须安排至少一名电工值班。

(六)承接的物业公司作为校园物业管理第一责任人,平时应加强对所聘员工的安全教育,严格管理,规范使用。

(七)校方为承接的物业公司提供办公室1间,承接的物业公司必须爱护校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合同期结束后完好如数归还,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四、承接的物业公司职责

(一)总体要求

1.承接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必须树立良好的形象,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国家法纪法规和校规校纪,熟悉宿舍区和校园环境资源的基本情况,主动、热情、负责地开展工作,不折不扣完成协议任务。

2.承接的物业公司要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各责任区不得出现空档现象。遇有重大问题需现场及时处理并向马上学校相关部门汇报,情况紧急的要及时报警。

3.承接的物业公司要维护学校荣誉,爱护、关心学生,热情为师生服务。

4.承接的物业公司应及时向学校管理部门反馈发现的学生中的思想动态和不良倾向及发现的校园中安全隐患。

(二)具体管理和服务要求

1.环境卫生管理服务

(1)保洁工作责任范围

1)教学楼卫生间、走廊、阳台、休息平台、楼梯及转角、内庭地面等卫生保洁。

2)实训楼卫生间、走廊、楼梯、阳台及转角等卫生保洁。

3)风雨球馆场地、卫生间、走廊、楼梯及转角等卫生保洁。

4)校道主干道、绿化带、场地等公共区域卫生保洁。

5)学生宿舍楼一楼走廊、内庭地面等卫生保洁。

(2)清洁卫生质量要求

1)走廊、楼道:每日2次清扫,每日1次拖洗,地面无纸屑、烟头、无明显污渍脚印。

2)扶梯、墙裙、玻璃、门窗、宣传栏、标识:每日1次擦拭,玻璃无手印、无明显灰尘、无积物、无污渍、油漆、标识完全清洁。

3)公共卫生间:每日2次彻底清扫,卫生洁具无污渍、室内无异味、地面无积水、墙面无乱吐、无污渍。

4)内墙面:每周清扫1次,天花无积灰、无蛛网、墙面无污渍、无张贴。

5)教师办公室、休息室:每日2次保洁擦拖,垃圾收集及用品擦拭清洗、沙发桌椅无污渍、坐垫平整、茶几商务客人遗留废杂物。

6)报告厅:会前会后及时清扫,平时做好保洁工作,校办负责提前安排。(现有会议室:教学楼101/209,信息综合楼报告厅/108/4楼会议室)

7)公共教室:每日2次清扫、每日1次拖洗,每日1次擦拭桌子,无明显结灰、无蛛网、窗明几净。

8)庭院及校区道路:每日1次清扫,无纸屑、烟头、垃圾、杂物、落叶及时清扫运动场

9)运动场:每日1次清扫,清扫积水,遇重大比赛及时清扫,雨后及时清扫积水

10)排水系统:及时清除淤积物,保证路面以上排水系统无堵塞,沟内无杂草,阴井口无杂物。

11)定期保养校园内不锈钢护栏。

2.学校水电木工的维修、保养

学校水电泥木维修工作,由后勤处监督与检查。

(1)水电木工维修工作责任范围

1)负责校园供电线路、路灯和全校建筑物内电力设备、电器照明的维修。

2)负责校内给水管路及设施的维修和排水管路的疏通和维修。

3)负责电器照明及给排水的小型安装和改造。

4)负责临时性、突击性的通讯线路的架设和维修。

5)协助外请单位对水电设备的检修维护。

6)全责全校所有门、窗、锁、桌、椅、床、柜等设备的维修。

7)负责全校水、电的抄表工作,交后勤处计价收费。

8)维护正常供电秩序,负责大型会议、大型文体活动以及其他大型活动等的供电保障工作。

(2)水电木工维修工作的服务质量要求

1)巡检校园设施时发现问题及时主动解决。

2)接到报修时,半小时内做出响应,做好登记,及时主动上门服务,不拖延。

3)接修和维修工作手续完备,归档及时。如有急修任务,先行处理,过后必须补足手续。

4)修理后定期收集反馈信息,了解修理状况,完善修理过程。

5)水电工每天需对宿舍区、办公区、教学区、生活区 “三巡三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做好登记。

3.花卉装扮及绿化养护

(1)养护范围:校园内的各类草坪、乔灌木、花草养护(含野生草坪),具体绿化面积、苗木品种、数量、规格等投标人可自行到现场实地踏勘确定。

(2)质量要求:

1)绿化修剪。应定期进行修剪,每年草坪修剪次数2次以上,绿篱及造型植物4次以上,确保草坪生长繁茂、平整,绿篱及造型植物保证成型美观,生长旺盛,无枯黄。

2)浇水、排水。经常检查排灌情况,保证无积水、无旱情,不得因涝、旱影响植物生长。

3)施肥管理。每年施肥的次数为乔木、灌木、花草、草坪各1次以上,树木施肥先挖好施肥环沟,其外径与冠幅相适应。

4)杂草清除。每年累计绿地除草8次以上,及时清除各种杂草,确保绿地无杂草。如使用化学除草剂必须保证园林植物的安全,无污染、无危害。

5)病虫害防治。根据植物的特点,选择效果好、对植物无伤害的药物,确保树木花草无病虫症状。药物防治必须要做到对校园空气、水体等不产生污染,不得对植物有药害现象。

6)树木养护。对整个绿化区内所有灌木及幼龄乔木做规范的养护。乔木和灌木修剪以自然树形为主,形成观赏效果。均衡树势、美化树型,根据植物生态习性,及时采取必要的防寒防晒防风措施,保持乔灌木生长环境良好,注重美观,树木无死树、枯枝。

7)环境卫生。负责及时清理绿化区内枯枝枯叶等杂物。

8)养护效果。同一类型花草树木养护完好率达90%以上。

9)学校大门、行政办公楼应保持有盆花装饰。特别是重大节日或举办重要活动期间,要保证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盆花。

五、物业基本用品的提供与管理要求

绿化工、水电木、宿舍管理员的服装由物业公司提供、水电木设施设备等物业基本用品由学校提供;其他物业基本用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学校购买提供给成交人主管人员,再由主管人员分配给实际使用人使用,要求成交人主管人员对学校提供的物业基本用品有验收、入库、出库、使用登记制度。上述物业基本用品成交人不得人为损坏,应节俭使用、不得浪费、不得偷盗拿回家使用。

六、奖罚明细

1.物业如出现人员数量不配齐的,扣罚当月服务费3500元/人次;如出现人员脱岗、上班睡觉、饮酒后上班,不认真履行职责等现象的,视情况扣罚当月服务费50-500元/人次;

2.严谨殴打学生,如违规,打人者赔付被打者医药费等相关费用,视情况扣罚100-3000元,并辞退打人者;

3.严禁私自带学生外出学校游玩,如违规,视情况扣罚当月服务费100-3000元/人次,并辞退违规者;如发生严重后果,由违规者承担全部责任;

4.一个月内接到教师和学生投诉2次以上(含2次的),视情况,扣除当月服务费50-200元/人次;

5.工作懈怠,经2次口头警告不改的,视情况,扣除当月服务费50-200元/人次。

6.合同期内因驻校人员管理不善,导致工作效果差,经学校提出意见扔整改不力的,情况严重的,学校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七、合同签订时间、付款方式及服务期限

1.合同签订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依照合同经费标准次月1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方支付上月的服务经费,并以书面形式将上月考核扣款情况通报成交方。

3.物业服务期限: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合同期满前30日,采购人根据财政资金安排情况及服务考核情况可以与成交人续签合同,服务期限为1年。

八、其他要求

供应商一旦成交应做出下列承诺:

1.成交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包本项目。

2.供应商一旦成交,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改变拟任的项目人员,否则,其成交无效。

3.供应商提供任何虚假材料,以及响应服务所涉及内容不如实说明,其响应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

4.成交后,若成交人所供服务不按采购文件要求履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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