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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径山镇垃圾中转站运维管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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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9070000753971 文档页数:82页 所需下载券:10
余杭区径山镇垃圾中转站运维管理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作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工资(含节假日加班费)、易损材料、生产工具、运输工具、修理费、清洗费、卫生用具、办公、车辆停放场地、食宿、通信、劳保(含高温补贴费、反光服、雨衣、夏令防暑等)、福利、利润、税金、保险(包括医疗、工伤、养老等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保险)以及因国家政策性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最低工资调整和社保保障缴费调整)等一切费用,且不得高于本项目的最高限价576万元/二年,服务期2年,其他详见项目采购清单;

二、服务范围:

(1)主要服务内容中转站日常运行管理:垃圾中转站保洁序化管理,其他垃圾转运(约14000吨),易腐垃圾收运及处置(包括13个村、2个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三个工业园区、径山寺、双溪漂流景区及企事业单位),中转站智能平台管理及宣教、设施设备检修和保养、易腐垃圾处置设备的运维、垃圾阳光房运维等的日常运营管理及迎检保障工作。

服务招标范围:

序号

内容

备注

1

中转站保洁序化管理(包括周边水域)

不少于2人

2

其他垃圾转运

约14000吨,转运至九峰垃圾焚烧厂

3

易腐垃圾收运

包括13个村、2个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三个工业园区、径山寺、双溪漂流景区及企事业单位,不少于4人

 

易腐垃圾处置

不少于5人

4

中转站智能平台管理及宣教

不少于2人

5

设施设备检修和保养、易损配件更换和保养

中转设备作业人员4人,含监控室人员

三、保洁要求及标准

一、时间要求:

中转站实施24小时值守制度,每天值守人员不少于2人,对外开放时间5月1日一10月31日5点半至15时,11月l日一4月30日6点至15点半,如遇特殊情况适时调整开放时间。

二、做好垃圾转运设备管理。

1、垃圾站管理人员负责垃圾中转站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压缩设施和车辆的维修,负责垃圾车加油,负责压缩站人员日常考核工作;

2、压缩机操作人员负责垃圾压缩日常工作,负责压缩站内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日常消杀每天不少于2次,夏季不少于3次;负责压缩设备的管理和养护工作,负责垃圾压缩站安全工作,所有工作必须登记备案;

3、压缩站驾驶员负责做好垃圾清运的日常工作,负责垃圾车辆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负责垃圾清运的安全工作,特别是垃圾不落地音乐线在收集中做到垃圾分类宣传引导。

三、如停电,机械、汽车发生故障、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垃圾中转站出现垃圾无法外运、运维单位必须有应急方案。

四、中转站内要做到随脏随打扫,垃圾不得堆放在露天场地,垃圾中转站进出道路及周边可视范围每天必须随脏随清(潘双公路小古城遗址馆至垃圾中转站道路),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每天16时30分前必须完成垃圾中转站内部的清洗,进场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中转站外围环境做到每日动态保洁,特别是属于垃圾中转站的竹林、鱼塘、绿化带等。

五、垃圾中转站做好垃圾分类,不得接收生活垃圾以外的任何垃圾,例如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工程残土、农业废弃物、沟渠淤泥、田园地头的泥土石块、有毒有害垃圾、工业垃圾和医疗废物等,本镇域外任何垃圾不得进入该垃圾中转站。

六、做好可腐垃圾处置工作,可回收垃圾应按指定位置进行统一堆放,不得在垃圾中转站内外燃烧垃圾,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

七、拾荒人员不得进入中转站捡拾废品。

八、工作结束后应整齐有序停放设备车辆,关闭无用设备电源,整理好中转站内工作并摆放整齐,特别是可腐垃圾成肥后应及时统一装袋,不得随意在室外堆放。

九、根据杭政办〔2008〕14号、浙政办发〔2009〕19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1]22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21]69号),项目养护人员工资不得低于现行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日常加班工资按劳动法相关要求另行计算,否则视为投标无效。合同期内如遇最低工资调整等其他因素,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四、承包期限:二年。

1、若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者转包,一旦发现分包或转包现象,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服务要求:

1、中标供应商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2、中标供应商应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服务需要的项目组,按照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服务工作,并按约定向招标人汇报工作进展。

六、中标供应商违约责任:

1.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及方案不符合招标人要求的,中标供应商应负责无偿给予调整及安排。中标供应商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原因产生的责任由招标人自己负责)。

2.对于招标人提供的信息及相关材料,中标供应商方有义务保密,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擅自使用,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招标人有权对此追究责任。

、履约保证金:

/

八、费用支付:按总价的90%按季度考核成绩进行支付,剩余10%作为项目整体考核资金按标的考核总成绩进行支付。

九、考核检查内容及方式:

根据《关于开展“垃圾不落地余杭更美丽”主题活动相关城市管理工作的通知》(余城组〔2018〕1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印发《余杭区城市管理范围内洁化、市政亮化、绿化、序化分级分类及考核办法》的通知》(余城组〔2019〕1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实施城市道路保洁分类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城区道路保洁管理水平,严密、规范地组织检查考核工作,确保检查考核工作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保洁分类管理检查考核工作领导,成立检查考核领导小组,管理责任主体为: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城建城管办公室。

(二)检查考核方式

1、督查考核。督查考核每日进行,由片区管理人员每日对路段进行随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养护单位进行整改到位。

2、随机考核。随机考核每月进行两次,径山镇管理人员每月随机开展两次集中考核,按照和《关于开展“垃圾不落地余杭更美丽”主题活动相关城市管理工作的通知》(余城组〔2018〕1号)文件和《关于印发《余杭区城市管理范围内洁化、市政亮化、绿化、序化分级分类及考核办法》的通知》(余城组〔2019〕1号)文件,考核结果经整理、录入电脑,形成电子文档和文字资料,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审核后妥善保管,考核扣款每月支付保洁养护款时进行兑现。

3、评分考核。评分考核每月进行两次,由城管服务中心组织人员每月进行两次集中考核,并按照《关于印发《余杭区城市管理范围内洁化、市政亮化、绿化、序化分级分类及考核办法》的通知》(余城组〔2019〕1号)文件进行打分,每月考核与资金支付金额挂钩。合同周期内存在三个月(含)以上月度考核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直接终止合同,并按招标文件及合同有关条款执行没收履约保证金等措施。每月考核得分加和除以12,得出年度平均得分,年度考核得分作为招标人对养护单位工作完成情况总体评价的重要依据。

(1)评分专项督查考核

区长公开电话受理、领导督办、政务平台市民投诉的保洁问题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解决的按评分标准从当月清洁度中直接扣0.5分;区级以上检查失分、重大活动保障不力的保洁问题经确认有责的按评分标准从当月清洁度中直接扣1分,并视情节予以通报处罚。瞒报交通事故的经查实按考核评分标准在当月清洁度中直接扣0.5分。

日常检查时发现途经的道路保洁问题多,保洁质量差,及时摄录现状情况,并第一时间告知相关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同时扣0.5分。若复查发现整改不力的,每发生一次所在标段当月扣1分,计入当月考核成绩。

(2)对影响检查考核行为的处理

各标段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积极做好道路日常保洁工作,要对台帐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采用不正常方式应对检查。对影响妨碍检查考核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按下列规定处理:

采用不正常方式有意妨碍、干扰正常检查考核秩序的,每次扣0.5分,扣分值计入所在标段当月考核成绩。检查时,阻挠、延误检查人员开展检查的,每次扣1分;保洁管理人员或保洁员在检查组周边进行突击保洁影响正常检查的,每次扣0.5分;扣分值计入所在区当月考核成绩。

检查组初步认定为跟踪、突击保洁行为的,可立即停止对该道路的检查,另行安排时间重新检查考核,确保检查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和公平性。

(3)考核结果的公布

道路保洁分类管理检查考核年度得分在90分(含)以上的标段为优秀单位,90-85分(含)为良好单位,85-80分(含)为及格单位,80分以下为不合格单位。优胜单位以年度考核成绩得分在90分(含)以上为年度优胜单位。

4)奖惩措施。①月度考核的奖惩:月度考核成绩得分在90分(含)以上的,全额支付当月保洁经费;月度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下,每扣1分扣除500元,每月考核成绩与拨付金额挂钩。②年终评比的奖惩:年度考核成绩以12个月考核成绩的平均分作为年度考核成绩,如年终考核90分以上的全额支付合同标的90分-85分的扣除合同标10%的30%,85分-80分的扣除合同标的10%的50%,80分以下扣除合同标的10%的全部。在保洁合同到期后中标人年终考核优秀的可续签一年,中标人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的标段,招标人将提前终止保洁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三)保障与奖惩措施

1、人员保障,检查考核人员原则上由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城建城管办公室人员组成。

2、纪律监督。检查考核人员要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事,文明工作,严格检查考核纪律,严格执行检查考核操作规程。检查组成员在检查考核期间一律不得使用私人通讯工具,严禁泄漏检查考核中抽签内容、检查路线、考核成绩等信息。要自觉接受监督,做到检查考核工作客观、透明、公正。

3、信息查询。检查考核的全过程对外公开,检查考核的信息和结果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和查询。

4、反馈检查情况。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城建城管办公室应于次日将前一日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或电子文档形式告知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并接受相关单位对当次检查记录的查询。

(四)加扣惩罚措施:

1、径山镇城建城管办公室对中标单位承诺用于中标区块范围内的机械设备,每季度进行不定期的点检,如承诺的设备30分钟内未能全部到养护标段范围内接受点检的,每发现一次扣5000元。点检的设备车牌号需同承诺的车牌号码一致,如不一致,视为未能到场。

2、中标单位不得将生活垃圾进行混运,可腐垃圾与不可腐垃圾需分类运输,发现一次扣5000元。

3、被区市有关部门抄告的每次扣5000元

4、被区级媒体通报的每次扣10000元

5、被省市媒体通报的每次扣20000元

6、连续两次被媒体曝光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区级季度考核中,区级排名未三位的每次扣10000元,区级考核扣分问题,每个扣500元,保洁单项考核成绩累计最差两次或区级城市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在示范街创建考核中,因保洁不合格导致创建不成功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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