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部分 磋商及采购项目服务要求一、磋商要求
1、磋商说明
- 供应商必须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 报价中必须包括本项目服务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若磋商报价不能完全包括上述内容,该磋商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 服务时间、地点: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地点提供相关服务。
2、重要指标
- 磋商文件在服务要求中列出了采购人可以接受的最低服务指标,供应商必须对服务要求表中各项服务和指标进行实质性响应,所提供的每一项服务不能低于所列的各项指标。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 磋商文件中凡需与原有相关工作匹配等要求的,请主动和采购人联系,取得原有相关资料。若有招标文件未提及或变更内容的,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二、服务内容
(一)项目概况
西宁市农产品区域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项目,经研究决定,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 确定一家符合条件的策划机构作为品牌建设单位,建设西宁市 2020 年农产品区域公
用品牌,其中区域公用品牌 1 个,子品牌 2 个。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2020 年 5 月-2020 年 9 月 10 日。
2.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 背景调研:对我市相关政策、品牌发展现状、实践措施等进行分析,重点找准品牌建设存在问题,形成《西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 确定规划思路:指导思想,规划原则,规划依据,规划目标等;
- 制定品牌建设战略规划:规划品牌定位、品牌理念、VI标识系统、授权认证、渠道构建、传播策略、运营模式、宣传(其中包括《青海日报》和《西宁晚报》宣传各一次)等。
- 视觉设计;
- 宣传片拍摄。
(四)项目应提交的成果说明
品牌创建完成后应提交以下项目成果:《西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发展情况调研报告》、《西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体系》、《西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形象手册》、《西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保障机制》、《西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渠道运营及传播推广体系》、《西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宣传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