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说明
(一)项目名称:2023绿水青山中国休闲运动挑战赛暨中国柳州国际水上休闲运动会系列赛事服务采购
(二)项目目的:为持续提升柳州“中国水上娱乐运动之都”城市品牌影响力,丰富柳州体育、旅游产品供给,促进柳州水上休闲运动产业发展,持续打造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国际赛事,本次赛事计划邀请世界各地不少于12个国家的赛手参加,促进国际交流合作的同时做大做强具有柳州特色的水上运动文化产业,将柳州静兰水上运动中心打造成为我国西南片区首个国家级“全国水上(海上)国民休闲运动中心”。定于2023年国庆节期间在静兰水上运动中心举办绿水青山中国休闲运动挑战赛暨柳州国际水上休闲运动会。
(三)组织架构:
1、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柳州市人民政府
2、承办单位:柳州市体育局
城中区人民政府
柳州市文旅集团
3、协办单位: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广西摩托艇运动协会
4、运营执行单位:中标执行单位
二、赛事设置:
(一)绿水青山中国休闲运动挑战赛
1、赛事时间:2023年10月1日
2、赛事地点:柳州静兰水上运动中心
3、赛事规模:参赛人员1000人以上
4、赛事内容:蹼泳水上500米绕标;浆板水上4公里绕标;6公里欢乐跑。
(二)中国柳州国际水上休闲运动会
1、“柳州杯”水上摩托公开赛
(1)赛事时间:2023年10月2日-10月4日
(2)赛事地点:柳州静兰水上运动中心
(3)赛事规模:选手来自世界各地12—15个国家选手代表,参赛人员150人以上
(4)赛事内容:坐式摩托竞速赛、立式摩托竞速赛、坐式摩托障碍回旋赛、立式摩托障碍回旋赛、水上飞人花样赛。
(2)“柳州杯”电动冲浪板公开赛
(1)赛事时间:2023年10月5日-10月6日
(2)赛事地点:柳州静兰水上运动中心
(3)赛事规模:参赛人员80人以上
(4)赛事内容:3KM竞速赛
3、“柳州杯”尾波(冲浪)公开赛
(1)赛事时间:2023年10月6日-10月7日
(2)赛事地点:柳州静兰水上运动中心
(3)赛事规模:参赛人员80人以上
(4)赛事内容:技巧赛、竞速赛
4、“柳州杯”城市皮划艇大赛
(1)赛事时间:2023年10月6日-10月7日
(2)赛事地点:柳州静兰水上运动中心
(3)赛事规模:参赛人员400人以上
(4)赛事内容:1500M竞速赛
(三)奖金、纪念牌:
1、五个分项赛奖金总奖金不低于60万元,根据分项赛项目设置内容不同奖励前20名。
2、完赛人员每人颁发赛事纪念牌一块。
(四)经费预算:本次采购预算450万元人民币,不足部分由运营执行单位通过市场运作等多渠道筹措。
三、采购需求:
根据柳州市高质量实施“丝路工坊”平台活动工作的要求,积极吸纳东南亚、南亚国家选手参加赛事。项目组织实施要充分体现影响力大、群众参与体验度高,能带动引流推广宣传。中标人负责承担赛事总体策划、参赛选手招募、嘉宾接待、竞赛组织和器材保障、志愿者管理及培训、媒体宣传推广、电力保障、通信保障、后勤保障、赛道和场地布置、氛围营造、赛事安全保卫、医疗救护、应急处置、各类资料印制、赛事前期安排等工作及其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具体要求落实以下方面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一)赛事总体策划:包括但不限于VI视觉效果、赛事主题口号、通过赛事举办所要达到的目标及其实施路径、赛事形象设计、本次赛事线路制定及特点描述等,要求能充分展现水上休闲赛事特点、地方特色、易于传播。
(二)竞赛组织保障:负责赛事全部竞赛组织工作。赛事技术代表、技术官员、竞赛主管、裁判员的具体人员名单由中标人与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柳州市体育局商讨安排,中标人须协助招募及培训部分本地裁判员。同时中标人负责按照竞赛需求提供各类保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赛事全部竞赛组织工作,内容包括:召开新闻发布会、制定和制作竞赛规则、规程、赛事日程等。
2、承担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派出的赛事技术代表、技术官员比赛期间的差旅费、劳务费、食宿费,差旅费和劳务费按同类赛事相关标准执行;承担赛前裁判员技术会议、查看线路场地、赛事期间用车等工作的费用。
3、协助采购人本地赛事总管、裁判员等裁判队伍的招募、培训、食宿和差旅费及工作开展。
4、提供赛事获奖选手的奖杯、证书、鲜花,提供赛事奖牌。
5、提供赛事所需的工作服、纪念服、赛事愿者服装、裁判服(满足赛事需要的数量)等。
6、提供满足比赛要求的裁判员、后勤保障人员无线通讯系统和设备。提供裁判所需的电脑、打印机和相应耗材。
7、为赛事购买活动公共责任险,为所有参赛选手、赛事技术代表、技术官员、竞赛主管、裁判员、志愿者、赛道摄影师等相关工作人员投保人身意外险(含突发性死亡保险赔付)。
8、设计制作提供各类证件、印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参赛者证书(电子版)、志愿者证、车辆通行证、媒体记者证、工作人员证、裁判证、官方手册、裁判员手册、志愿者手册、志愿者证书印刷等满足赛事需求。
9、微信公众号的建设及维护,开通赛事报名通道,做好赛事组织报名工作。
10、负责开(闭)幕式组织工作及现场氛围营造。
11、提供赛事所需比赛器材,包括但不限于电动冲浪板、皮划艇。
(三)志愿者管理及培训:中标人负责志愿者的管理培训、用餐,做好志愿者的培训、岗位分配和比赛期间的集结投放。
(四)医疗救护保障:
1、协助卫健局制定医疗救护方案组织及实施,按国家体育总局赛事要求标准配备。
2、负责落实具有医师执业证,红十字救护员证等专业救援团队。并配合赛事运转工作,承担该团队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负责协调该团队与医疗志愿者的相关配合工作。
3、协助落实满足赛事医疗保障所需的AED(便携式除颤仪)。
(五)赛事安全保卫:
1、制定赛事总体安全保卫方案,协助公安做好赛事安全保卫工作。
2、协助制定赛道管制信息,在公安部门同意后对外发布。
3、协助制定赛道隔离措施,负责起终点及赛道内相关隔离。
4、协助海事、航道部门制订赛场水域封航方案并提供相关后勤保障。
(六)媒体宣传推广:
1、负责制定各类媒体宣传推广方案,明确赛前、赛中、赛后在中央、省、市媒体和社会类实体广告的具体宣传推广计划。
2、配备媒体宣传推广专职团队,配合赛事宣传片拍摄;招募摄影师;采用形式多样的新媒体手段,策划富有传播力的预热活动,不断提高赛事知晓度、参与度。
3、承担媒体集中采访的交通、餐饮、住宿等相关费用,提供服务保障。
(七)后勤保障(包括但不限于):
1、承担嘉宾、赞助商、相关媒体记者等接待工作及相关费用(嘉宾人数由招标人确定)。
2、提供嘉宾出席开幕式服装。
3、提供专业的赛事解说及颁奖仪式的主持人。
4、提供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的饮用水,质量需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5、中标人负责参赛选手、裁判员、志愿者、工作人员等相关赛事人员的赛事保险以及公众责任险的购买,选手人身意外险、猝死险、中暑身故险。需要购买的保险种类的基本要求是:公众责任险的保险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选手人身意外险保险金额每人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猝死险金额每人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中暑身故险金额每人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所签订的保险合同条款需要事先征得招标人的同意。
(八)赛道和场地布置:
根据国家体育总水上运动管理中心赛事场地要求,比赛场地定在有水域赛道和码头设置的柳州静兰水上中心举办。
1、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要求进行赛道布置,包括航标、赛道球标、分道航标。
2、赛道物流货车、各类宣传广告牌和道旗、注水旗、A字板等。
3、中标人负责医疗指挥部、媒体记者采访区、嘉宾休息区、存取包区、组委会指挥中心、安保指挥部、摄影台、起点检录区、留影区、采访背景墙、主背景墙、起点拱门、终点拱门、主席台、颁奖台、音响及视频系统、领奖台等搭建工作。
(九)氛围营造:负责设计赛场氛围营造方案,制作横幅、手摇旗,纹身贴等。
(十)应急预案:制定赛事应急预案,并按预案准备和应对。
(十一)各类资料的印制与发放:各类赛事资料的样稿须交当地政府审定后印制并及时发放到位。
(十二)赛事前期安排:做好赛事前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公众号建设、报名系统建设等并负责管理和维护。
(十三)负责赛事所有经费支付。
(十四)其它:
1、中标人可使用赛事IP进行赞助招商、收取选手参赛服务费用、通过市场运作等多渠道筹措资金。
2、中标人应全面、高效、优质地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要求(包括招标文件的要求及履约过程中当地政府交代的事项)及中标人承诺的义务(包括投标文件的承诺)。
3、中标人应按当地政府和赛事组委会的要求开展工作,如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计划或方案变更情况时,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提出,双方协商同意后实施。维护赛事组委会和当地政府的声誉和利益。
4、中标人与当地政府的宣传、公安、医疗、交管、旅游、外事、市政、食药、电力、通讯等职能部门之间的对接沟通,安排人员在赛事组委会下设的各办事机构,设置并相应组成相关项目组,合理确定各组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组委会各办事机构的工作,做好赛事的各项筹备和保障工作,确保赛事安全、成功举办。
5、中标人提供的有关设计方案的署名权归中标人所有,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署名权除外)。
6、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7、本次赛事执行中相关一切税费均由中标人承担。
8、中标人的人员财产安全及物料租赁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意外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自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至中标人所承担的赛事全部工作结束止。
四、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本项报价包括场地布置、器材、竞赛组织、食宿及交通费、人工费(含工作人员补助)、医务人员及急救药品费、以及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本项目各项购买服务及相关服务等的费用。
▲2、项目完成时间及服务地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比赛(或活动)结束;采购人指定地点。
3、相应服务要求:
①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②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③接采购人服务通知立即响应,4 小时内到达指定现场进行处理,重大问题或其它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应在 24小时内解决。
▲④比赛期间中标人应设一名项目负责人在现场,负责协调管理工作,并提供所有项目工作人员的食宿安排及购买保险服务。
⑤中标人在开展工作前与采购人沟通,并按照采购人批准的相关方案,协助完成赛事组织工作;
⑥中标人遵照采购人的管理安排,所有服务应达到采购人的标准要求;
▲4、付款方式:
甲方与乙方签订协议后,乙方于一个月内提供详细的赛事(或活动)组织方案,并经甲方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开具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0%的发票送至甲方,甲方办理付款手续,即(大写)人民币 元整(¥ );待比赛(或活动)全部结束,通过验收后,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剩余合同金额开具有效发票送至甲方,甲方予以办理尾款支付手续。
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资金到账进度以柳州市财政下达的资金为准,若有其它特殊情况,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请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实施方案。
▲②中标人自行承担在组织赛事服务过程中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自身原因产生的法律纠纷和责任并妥善处理,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③如需取消赛事,采购人将会书面通知中标人;如因突发事件导致赛事取消,采购人将第一时间通知中标人。
注:商务要求中带▲号的为必须满足的要求,否则投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