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
3.1、采购项目概况
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及省委十二届一次二次、三次全会精神,激发退役军人双创热情,展示退役军人双创风采,支持退役军人双创实践,促进创业项目与创业资本、创业导师、创业政策的有效对接,拟启动第三届四川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成都选拔赛。现拟采购一家供应商为第三届四川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成都选拔赛提供赛事服务。
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3.2.1服务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77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770,000.00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核心产品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
1 |
第三届四川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成都选拔赛服务 |
1.00 |
770,0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3.2.2服务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第三届四川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成都选拔赛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1 |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拟于2023年9-10月举办,活动主会场设在成都市五城区,本次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设“新兴产业”“传统产业及生活服务业”和“乡村振兴”3个赛道(参赛企业、团队按照赛道报名参赛,不再单独设立团队赛道),比赛采取初赛(线上评审打分、线下复核)和决赛(现场路演)形式进行。本项目采购的主要内容是按照项目主、承办单位的要求对整个选拔赛提供相关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如下: 1.初赛每个赛道邀请(供应商自行邀请)不少于3名赛事评委(共不少于9名,赛事评委应为行业专家),决赛每个赛道邀请(供应商自行邀请)不少于5名赛事评委(共不少于15名,赛事评委应为行业专家),其中创业创新评委代表占比约为60%,创投机构人员和行业专家各占比约为20%。 ★2.组织赛事评委根据赛事规则和评审标准在线对各区(市)提交的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进行初选,确定每个赛道不少于10个参赛项目。 3.邀请不少于3名培训导师(供应商自行邀请,每个赛道至少1名,培训导师在各自的赛道领域具有专业性,具有创投经验)对初赛选拔出来的参赛项目进行赛前集中培训,培训时长不少于1天。帮助参赛者梳理项目商业模式,提高参赛者商业计划书撰写水平及项目路演能力(具体的培训内容由培训导师根据参赛项目、赛事规则、评审标准及培训目的进行拟定)。组织培训导师对参加赛事的项目进行专项打磨(根据项目路演后的情况,实地考察项目,提出指导意见和方向),完善和提升优质项目的综合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4.组织通过初选的参赛项目进行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 4.1比赛场地在成都市区内(五城区内),具体地点由供应商在比赛开始10个工作日前交采购人审核。 4.2比赛场馆的布置需符合本次比赛主题,场馆的布置图由供应商在比赛开始5个工作日前交采购人审核同意; 4.3提供满足比赛所需的所有设备、设施; 4.4配置安保人员对比赛现场进行秩序维护,保证比赛有序进行; 4.5比赛时间约一天(不含报名); 4.6为赛事评委、参赛选手以及工作人员提供饮用水、住宿(标间)、工作餐(预计3餐),住宿及餐费标准参照政府机关会议相关规定执行。 4.7需要对比赛现场进行全程摄影摄像。 4.8邀请不少于2家媒体对比赛现场进行报道。 5.在媒体对创业创新大赛进行宣传,对比赛现场进行网络直播(直播平台不少于2个),视频制作等。 6.组织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闭幕式 6.1包括但不限于领导致辞、项目颁奖、创业导师、就业创业示范单位和孵化基地授牌仪式等环节。 6.2闭幕式舞台的搭建,场地布置需符合本次比赛主题,搭建和布置图需在闭幕式开始5个工作日前交采购人审核同意; 6.3提供闭幕式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等; 6.4邀请1名具有主持经验、形象气质佳的人员(供应商自行邀请)主持闭幕式; 6.5负责主持稿和新闻稿的撰写,主持稿和新闻稿的内容需符合大赛主题。 6.6颁奖仪式的主持(至少提供2名礼仪人员)。本项目每个赛道设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二个,三等奖三个,其中一等奖资金2万,二等奖奖金1万,三等奖奖金5000元,共计16.5万元(含税)。 6.7向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2023市级创业园(孵化基地)授牌,发布2023年就业示范单位名单。 6.8证书、牌匾和奖杯由供应商提供,制作样式、材质由供应商拟定后交采购人审核通过后制作。 ★7.供应商需协助主、承办单位发送关于本项目的各类通知,联系项目、为比赛项目提供参赛人员信息和单位及项目相关的文字、视频、图片、案例等,协助参赛项目做好参会等相关准备。 8.供应商组建的项目核心团队(2-3人)能做到7*24小时响应,快速完成项目筹备与执行期间的临时工作任务。 9.能够按照主、承办单位的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并积极和快速响应主、承办单位的相关要求,为本项目取得圆满成功提供坚实保障。 ★10.开发本次大赛用的小程序,用于参赛项目提交、评审打分等。 ★11.比赛结束后,供应商需进行成果汇报,赛事总结,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1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供应商需根据本项目特性设计符合项目特色的2套以上的策划和执行方案供采购人选择,包括但不限于主题logo、主视觉(kv)、应用识别系统设计、视觉营销设计等。 13.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内容及要求编制:项目服务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项目总体需求理解;②赛事评委及主持人邀请;③项目初选;④创业创新大赛比赛现场的布置;⑤创业创新大赛活动的组织(包括活动的组织;现场秩序的维护;比赛现场的摄影摄像及网络直播活动);⑥闭幕式活动场布置;⑦闭幕式的组织(包括领导致辞;项目颁奖;创业导师和孵化基地授牌仪式等环节的组织)。服务保障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服务团队的组织架构;人员配置及岗位职责;②风险管理及应急预案;③后勤保障措施(含赛事评委和参赛人员的住宿、用餐等);④安全保障措施。活动宣传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宣传策略;②宣传效果保障措施;③宣传推广形式。 ★二、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为总价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赛事评委、导师、参赛人员的住宿费、餐费;赛事评委、导师、主持人员的出场费;比赛场地和闭幕式场地租赁费、舞台搭建费、现场设施、设备使用费、现场布置费;颁奖奖金、税金、证书、牌匾和奖杯的制作费、小程序的开发费、宣传费、摄影摄像费、人员工资、其他杂费等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4.付款方式:采购合同签订后,并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50%;完成“项目初选”服务且初选验收合格并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全部服务执行完成且验收合格并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0%。 5.每次付款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6.履约验收: (1)履约验收主体:成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 (3)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 (5)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服务内容及要求”及成交人响应文件进行验收。 (6)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及成交人响应文件进行验收。 (7)履约验收标准: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行业标准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8)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7.供应商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或在服务过程中造成第三人伤亡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先行承担的,有权向供应商全额追偿。(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对此条进行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8.供应商最终报价中应包含固定奖金费用165000元(含税),该部分费用只能用于大赛奖金,不能另作它用,否则采购人有权对用于其他部分的费用进行收回。(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对此条进行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
3.2.3人员配置要求
采购包1:
详见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3.2.4设施设备要求
采购包1:
无
3.2.5其他要求
采购包1:
无
3.3、商务要求
3.3.1服务期限
采购包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
3.3.2服务地点
采购包1:
采购人指定地点
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
采购包1:
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行业标准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3.4支付方式
采购包1:
分期付款
3.3.5支付约定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采购合同签订后,并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50%,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完成“项目初选”服务且初选验收合格并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全部服务执行完成且验收合格并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0%,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3.3.6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采购包1:
在履约合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如双方无法达成协商,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4其他要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