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
3.1、采购项目概况
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川经信规〔2023〕3号)、《四川省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川安办函〔2022〕23号)《化工园区(集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导则》(DB51/T 2590-2019)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江安阳春化工园区扩区的实际情况,编制《江安阳春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并取得专家评审意见。
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3.2.1服务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8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80,000.00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核心产品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
1 |
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化工园区扩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服务 |
1.00 |
480,0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3.2.2服务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化工园区扩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1 |
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川经信规〔2023〕3号)、《四川省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川安办函〔2022〕23号)《化工园区(集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导则》(DB51/T 2590-2019)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江安阳春化工园区扩区的实际情况,编制《江安阳春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并取得专家评审意见。 |
3.2.3人员配置要求
采购包1:
满足3.2.2服务要求。
3.2.4设施设备要求
采购包1:
满足3.2.2服务要求。
3.2.5其他要求
采购包1:
无。
3.3、商务要求
3.3.1服务期限
采购包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3.3.2服务地点
采购包1:
采购人指定地点。
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
采购包1:
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验收。
3.3.4支付方式
采购包1:
分期付款
3.3.5支付约定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完成所有技术服务工作后10个工作日内,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3.3.6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采购包1:
1.甲乙任意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或未尽到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按照1000元/次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若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在30日内一次性赔偿对方直接经济损失。2.若甲乙任意一方未按本协议规定支付、发放相关费用的,按应付、应发放费用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本协议继续履行。3.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未足额缴纳派遣人员社保费影响甲方工作的,乙方按应缴费用两倍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并及时补足派遣人员社保费用。4.乙方因管理不善或乙方派出人员操作不当等人为方面造成交通事故的,由乙方负责处理。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相应损失。5.因外界不可抗力因素(如,上级政策调整等)造成本合同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若因未采取合理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的部分,由未采取合理措施的一方承担责任。6.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一致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予以解决。7.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3.4其他要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