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容)
(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服务项目中包含货物的,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竞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3)服务项目中包含货物的,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范围包含信息安全产品的(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器、智能卡COS、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产品、入侵检测系统(IDS)、网络脆弱扫描产品、安全审计产品、网站恢复产品),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授予的有效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
2.“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条款。
3. 不需要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响应为具体数值的,此采购需求的数值后将以◆号标注。
4. 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磋商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服务需求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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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分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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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
序号 |
标的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服务参数 |
分项预算合计(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2) |
1 |
横州市2023年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综合服务项目 |
项 |
1 |
一、 服务对象: 对横州市辖区内现有59.16万亩松林开展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控服务和219.26万亩林地(含农地有林面积)开展薇甘菊疫情秋季专项普查工作。 二、服务内容: (一)松材线虫病春、秋季专项普查 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广西松材线虫病普查技术方案》,对横州市辖区内现有59.16万亩松林开展松材线虫病春、秋两季专项普查(含对本年度专项普查及日常监测采集的枯死松树和松褐天牛及木材加工厂取样样品送到有相关资质单位检测)。 (二)薇甘菊疫情秋季专项普查 按照《广西薇甘菊普查技术方案》对现有219.26万亩林地(含农地有林面积)开展薇甘菊疫情秋季专项普查工作。 (三)松材线虫病日常巡查监测 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广西松材线虫病普查技术方案》,对横州市辖区内现有59.16万亩松林开展松材线虫日常巡查监测,每两个月开展一次(不含春秋、季专项普查),共计4次。 (四)收集松墨天牛监测 对横州市挂设的诱捕器收集活体天牛并更换诱芯。 (五)松树枯死木清理 按疫情防控技术标准清理本年度日常监测和普查发现的枯死松树1500株。 (六)松材线虫病疫区拔除材料整理 按照《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松材线虫病疫区(点)划定与撤销管理办法》全面收集整理横州市2022-2023年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相关材料,并协助横州市自然资源局完成疫区拔除工作。 (七)横州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中期评估报告 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科学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指导意见》和《全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2021-2025年》及《广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等相关文件,全面收集整理横州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行动目标完成情况和攻坚行动开展情况,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和工作两点,提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要求。 三、调查成果: (一)严格执行《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版)》、《广西松材线虫病普查技术方案》和《广西薇甘菊普查技术方案》等标准,各项工作措施到位,项目综合服务质量达到合格以上。 (二)提交项目各类验收成果报告文本4本(其中一本不需装订),包括文件文字表格材料、项目前后对比图片资料(水印照片)等,形成较为完整的档案资料。 |
15166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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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 |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日内(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必须签订合同。) 二、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 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验收标准、规范: 1、提交服务成果时,所有服务成果均严格按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成交供应商响应和承诺的技术参数及性能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验收,达不到要求的不予验收,视为验收不合格。 2、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要的一切工具、设备、办公用品、交通、食宿等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五、售后服务要求: 1、服务保证期1年(自提交成果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 4 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3、其他: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成果后仍须为采购人提供必要的技术咨询服务。 六、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其他(如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更新升级等费用,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填写):项目评审、验收的费用、技术支持、售后服务费用。 2、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根据项目完成情况支付项目总金额50%的进度款,项目尾款在项目通过专家组审核验收后2个月内一次性支付。 七、供应商如有请提供与本项目匹配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实施组织方案,作业技术方案,服务质量承诺、除治效果,对应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安全作业承诺责任书)、拟投入人员情况及配套设施情况、类似业绩、相关奖项及荣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