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称小微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 “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的条款。
3.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响应磋商文件,不得仅将磋商文件内容简单复制粘贴作为竞标响应,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定制采购不适用本条款)。对于重要技术条款或技术参数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形式为准,否则将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
4.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竞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序号 |
标的的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所属 行业 |
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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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 |
1项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一、工作依据 按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司2023年工作要点》《2023年广西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实施方案》《广西2023年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工作方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和技术要求,配合采购人开展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的相关工作。 二、工作内容 按照有关技术要求,以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基于国家和自治区开展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综合监测监管等工作及有关部门开展与土地利用相关的专项工作中形成的数据资料,结合卫星影像和无人机影像,以自动提取的变化图斑为索引,采用影像比对数据库提取变化信息的方式,提取变化图斑,按变化图斑属性表的要求填写图斑属性,形成变化图斑矢量数据。 三、数据要求 (一)数学基础 (1)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3)投影方式: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1:2000、1:5000、1:10000比例尺标准分幅图或数据按3度分带。 (4)计量单位:长度单位采用米(m),面积计算单位采用平方米(m²),面积统计汇总单位采用亩,平方米与亩的换算采用:1平方米=0.0015亩。影像覆盖面积统计汇总单位采用平方千米(km2)。 (二)分类标准 变化图斑分类按《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分类》执行。 (三)图斑面积精度 最小提取图斑面积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设用地和设施农用地实地面积200m²(其中占用耕地的建设用地实地面积50m²)。 (2)农用地(不含设施农用地)实地面积400m²。 (3)其他地类实地面积600m²。 (4)对于其他管理要求的,调查精度可按相关要求的最小面积上图。 (四)图斑边界精度 扣除影像套合差,变化图斑界线相对于正射影像上明显同名地物的位移不得大于3个像素。 四、质量要求 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数据生产,并通过采购人的质量检查或验收。 五、成果交付内容 变化图斑矢量数据(.gdb/.md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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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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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范围) |
1.交付(实施)的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 2.交付(实施)的地点(范围):南宁市良庆区冬花路21号中国-东盟地理信息与卫星应用产业园1号楼,要求驻场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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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时间 |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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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
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供应商按要求提交工作阶段性成果并经采购人确认合格后,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50%;供应商按要求完成项目成果并提交采购人,经采购人确认合格后,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20%。最终按照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结算,如结算金额小于合同总额的30%,则供应商须向采购人返还差额,如结算金额大于合同总额的30%,则按实际进行结算。供应商每次请款前,须向采购人开具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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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
1. 供应商履行合同期间,本项目所投入的人员应全职服务于本项目,要求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验收之日止,应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 2. 为本项目投入不少于10人的技术服务团队,人员需具备测绘类或土地管理类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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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要求 |
(一)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单价形式进行报价,报出每平方千米(km2)的单价,待项目全部完成后据实结算,结算金额最高不能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 (二)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1.服务的价格; 2.包括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工费,完成服务内容所需的技术支持、专用工具(设备、软件等)、交通、通信、差旅、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保险费和各项税金等其他项目费用,实施过程中的合同价不作调整。 3.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其他的任何项目费用,并认为此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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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要求 |
采购人信息保密:成交供应商应当对涉及的采购人信息保密。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将采购人相关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否则,采购人保留追究成交供应商法律责任的权利。 数据资料归属及保密: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和报告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授权,不得将数据和报告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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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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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供应商的履约能力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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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系要求 |
详见“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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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详见“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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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验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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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如行业实行强制标准认证制度、销售或经营许可证制度、注册证制度的,则供应商磋商时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2、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按照本项目合同及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进行验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竞标报价时应考虑报价风险),如所提供的服务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或第三方验收机构)要求整改,成交供应商不按要求整改或拒不整改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不符合采购文件项目需要及技术需求以及提供虚假承诺的,按相关规定做违约处理,采购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责任,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3、成交人在项目验收时由采购人对照采购文件的功能目标及技术指标全面核对检验,对所有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核查,如不符合采购文件的技术需求及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承诺的,按相关规定做退货处理及违约处理,成交人承担所有责任和费用,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4、验收所需工具、器材由成交供应商自理;各项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要求的,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共同签字认可,现场验收;提供全套说明书并包括简易的中文操作说明和注意事项。 5、以《磋商文件》及《采购合同书》为准进行最终验收。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报价时应考虑相关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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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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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响应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方案中应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内容的分析理解、技术路线及作业流程的分析、项目工作重点及难点内容的分析、项目质检方案、保密安全管理方案等内容)及商务业绩等材料。 2. 本项目为服务项目,不设置核心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