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五乡、大南联围流域):项目建设范围是中山市行政区域内五乡联围、大南联围流域,含东凤镇、阜沙镇以及港口镇的中南村和下南村。建设内容包括:截污工程(污水截污管总长540公里,其中东凤镇截污管长252公里,港口镇截污管长84公里,阜沙镇截污管长204公里)、清淤工程、河面保洁工程、水质监测系统建设、面源污染治理、水系循环及补水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等。
本次采购内容为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基坑监测服务。
采购包1(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五乡、大南联围流域)基坑监测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中标人应根据采购文件及合同要求 ,收集资料 、现场踏勘 ,在签订委托合同后按采购人需求分批次向采购人及监理单位提交详细的 《基坑监测方案》 ,方案经专家论证批准后(专家名单和论证时间由采购人同意确认),方可监测作业。监测结束后 ,在20个工作日内提供专业的监测报告 。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根据合同约定执行。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50%,1、各监测项目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 ,单价按中标单价计取。2、费用支付:按《关于规范中山市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合同价款支付比例问题的通知》(中财建[202 0] 3号)执行,监测费结合工作时限和实际作业进度,服务成果经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查(评审)通过或前期监理、建设单位确认后,可以按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50%的进度款,待结算审定后一次性支付余款。3、款项需经财政局审批同意后支付,如因政策影响使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2期:支付比例50%,1、各监测项目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 ,单价按中标单价计取。2、费用支付:按《关于规范中山市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合同价款支付比例问题的通知》(中财建[202 0] 3号)执行,监测费结合工作时限和实际作业进度,服务成果经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查(评审)通过或前期监理、建设单位确认后,可以按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50%的进度款,待结算审定后一次性支付余款。3、款项需经财政局审批同意后支付,如因政策影响使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
验收要求 |
1期:本项目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各项成果报告一式十份和一套电子文档。中标人提交的监测报告/成果必须完全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规程和有关标准的要求后视为项目交付。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5%,说明:投标人确定中标后,30日内须向采购人提供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函。需采用不可撤销、无条件(见索即付)的银行履约保函形式(不计息)提交,采购人于服务合同期满后一年(即服务期限满后)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给中标人。若出现违反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承诺的行为的,采购人视情节轻重扣除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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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
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五乡、大南联围流域)基坑监测服务 |
项 |
1.00 |
5,146,982.61 |
5,146,982.61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五乡、大南联围流域)基坑监测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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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说明 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五乡、大南联围流域):项目建设范围是中山市行政区域内五乡联围、大南联围流域,含东凤镇、阜沙镇以及港口镇的中南村和下南村。建设内容包括:截污工程(污水截污管总长540公里,其中东凤镇截污管长252公里,港口镇截污管长84公里,阜沙镇截污管长204 公里)、清淤工程、河面保洁工程、水质监测系统建设、面源污染治理、水系循环及补水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等。 本次采购内容为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基坑监测服务。 1、采购人:中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工期:签订合同后,中标人须按工程进度同步进行监测,所有监测项目必须提交最终监测报告。(暂时定为24个月,具体完成时间按工程推进进度确定) 3、履约保函:投标人确定中标后,30日内须向采购人提供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函。需采用不可撤销、无条件(见索即付)的银行履约保函形式(不计息)提交,采购人于服务合同期满后一年(即服务期限满后)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给中标人。若出现违反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承诺的行为的,采购人视情节轻重扣除履约保证金。 4、项目内容:本项目监测内容包括采购人发标时提供的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五乡、大南联围流域)基坑监测服务方案在内的所有内容。 (二)基坑监测对象汇总表 表1 基坑监测计费汇总表(阜沙、港口镇)
表2 基坑监测计费汇总表(东凤镇)
注:1、上述所有工程量均为暂估,监测等级暂时定为二级简单,实际工程量和监测等级应为监测单位中标后自行踏勘制定并报采购人书面确认的监测方案。监测单位所编制的监测方案应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规范、规程的要求; 2、深层水平位移监测点测斜管长暂按8m考虑,地下水位监测点深度暂按8m考虑,支撑轴力监测点导线长度暂按8m考虑; 3、监测频率为1次/点; 4、当现场发生《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第7.0.4条情况时,应提高监测频率。 (三)监测技术要求 基坑监测满足施工图、现行规范标准的要求。 (1)广东省标准《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DBJ/T15-20-2016); (2)广东省标准《建筑基坑施工监测技术标准》(DBJ/T 15- 162-2019); (3)《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4)《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5)《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 (6)《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7)其它相关现行国家及地方规范、规程和标准。 (四)报价要求 1、本包组采用投标总价报价,本采购包上限价为¥5,146,982.61元,投标报价不可高于上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投标总价仅用于价格评分。 2、投标费率:投标费率=投标总价÷本采购包上限价×100%(保留两位小数)。 3、中标人的投标费率将作为其中标后签订合同的依据,在合同期内,本包组内各采购内容的结算单价为《基坑监测计费汇总表》中对应监测项目的采购单价上限价×中标单位的投标费率。 4、投标人应以《基坑监测计费汇总表》数据作为报价基础,结合投标人自身能力因素及市场价格变动趋势进行充分考虑,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保证中标后能提供满足采购人所需的服务,所有项目定价后不能够因为市场价格上涨的因素或其他理由暂停或终止服务。 5、由中标人承包及负责招标文件对中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自负盈亏。若实际监测工作量超出暂估量,中标人也必须按建设单位因项目需要开展基坑监测,不得拒绝。 6、本投标报价包括设备、仪器、工具使用费,配套附属材料费,全部数据采集(包括监测)、整理与计算费,人员工资,工地住房和生活开支、交通费、管理费、利润及税收等完成本项目需采购人支付的一切费用。 (五)结算说明 1、计价方式: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协会2015年9月6日颁发的《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和<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的通知》(粤建检协[2015]8号文)有关收费标准进行计算,按中标单价及实际发生工程量办理结算。即:结算总价=中标单价×实际完成工作量。 2、本项目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计价按以下两种方式计取:a.采购预算清单已有的监测项目按(中标单价×实际完成工作量)计取,中标单价=《基坑监测计费汇总表》中对应监测项目的采购单价上限价×中标单位的投标费率;b.采购预算清单以外的监测项目按【收费标准基准价×中标费率×实际完成工作量】计取。但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5,146,982.61元,如超过¥5,146,982.61元的,亦以¥5,146,982.61元结算。 ★(六)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不少于:项目负责人1人,其它技术人员9人。 (七)材料及设备要求 1、监测过程中所需之材料及设备,由中标人自行采购。 2、供应商须至少具备(但不限于)以下监测设备: (1)水准仪(精度为:每公里往返中误差小于或等于 0.5mm)1台; (2)全站仪(精度为:1mm+1ppm±0.5˝)1台; (3)测斜仪1台; (4)水位计1台; (5)频率测读仪1台。 (八)保险 成果在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九)对中标人的其他要求 1、中标人应根据采购文件及合同要求,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在签订委托合同后按采购人需求分批次向采购人及监理单位提交详细的《基坑监测方案》,方案经专家论证批准后,方可监测作业。 2、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和监理单位的管理,进度计划必须服从采购人及监理单位的安排,必须满足工程施工进度的需要。 3、中标人按合同约定派出足够的监测技术人员和监测设备,完成采购人所委托的本合同约定监测范围的业务。 4、中标人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进行监测,出具客观、准确、公正、真实的监测报告,并要监测结果负责,对监测结果保密。 5、中标人提供监测报告等文件,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满足合同的定的内容和质量要求。监测结束后,在20个工作日内提供专业的监测报告。 6、中标人负责监测全过程资料和报告的整理、打印 、装订等工作,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各项成果报告一式十份。中标人提交的监测报告/成果必须完全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规程和有关标准的要求,并对其监测结果负责。 (十)竣工资料归档要求 监测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在监测过程应及时做好收集,汇总和整理工作,并在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提交给建设单位。 (十一)后续服务 1、服务期限:所有监测项目完成后一年,中标人对数据维护提供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服务期限内服务人员接到通知后到场时间:24小时。 3、服务期限内中标人负责所有因服务质量问题面产生的费用。 4、响应时间:供应商中标后接到采购人通知、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到场。如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到场,第三次起扣减合同金额1%;五次以上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二)其他 1、合同中必须明确中标人承担分包、转包的法律责任,采购人有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审核中标供商(施工人)的资质资格,必须明确工程事故责任。 2、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项目且必须保证在施工期间,现场施工的人员和单位必须具备相应施工资质,中标人将对此承担全部责任。如果中标人因违反本项目要求导致事故的发生,中标人将承担责任和赔偿相应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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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