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拟设广东省龙门县永汉镇低冚建筑用花岗岩矿位于龙门县永汉镇低冚村,行政区划上属龙门县永汉镇管辖。拟设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3°55′53",北纬23°34′25",面积1.7086km²,拟开采标高+450.0m~0m,矿区范围由7个拐点圈定。
为加快推进该矿区采矿权出让工作,需要拟设采矿权做出让前期工作,包括按相关的地质规范要求,开展地质勘查工作(地形测量、地质测量、地质钻探、岩矿试验及其他地质工作等)和完成《储量核实报告》、《开发利用方案》编制、评审及备案。
采购包1(龙门县永汉镇低冚建筑用花岗岩矿储量核实报告及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且中标人提供正式发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中标人合同总金额的30%;注:采购人不承担因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导致延期或无法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并不承担由此给中标人造成的损失。
2期:支付比例50%,完成野外验收,提交《广东省龙门县永汉镇低冚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项目成果评审通过后且中标人提供正式发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中标人合同总金额的50%;注:采购人不承担因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导致延期或无法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并不承担由此给中标人造成的损失。
3期:支付比例20%,完成所有勘查工作,提交《广东省龙门县永汉镇低冚建筑用花岗岩矿开发利用方案》相关图文资料、专家评审意见和备案文件后,且中标人提供正式发票,采购人支付中标人合同总金额的20%;注:采购人不承担因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导致延期或无法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并不承担由此给中标人造成的损失。 |
验收要求 |
1期:提交的《广东省龙门县永汉镇低冚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通过广东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评审通过;提交的《广东省龙门县永汉镇低冚建筑用花岗岩矿开发利用方案》通过惠州市国土空间协会评审通过。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1.报价要求,本项目的投标报价方式采用下浮率报价,下浮率有效区间为0.00%(含本数)~100.00%(含本数),不在此区间内报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的基础资料收集、外业调查、内业整合、文件编制印刷、技术评审、专家咨询、仪器设备、交通运输、保险、法定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
2.结算方式,总价包干。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1)合同;(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3)验收报告、经审核确认的报告或进度报表(加盖采购人公章);(4)中标通知书。
3.知识产权,(1)项目的所有成果(包括电子数据、文本及相关资料)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2)中标人非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转让和许可本项目的技术成果、技术资料和文件。如中标人违反本条的规定,除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外,还应赔偿采购人的损失。(3)中标人应保证提供的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4.后续服务要求,提供关于本项目的跟踪服务,包括:有关内容的解释、政策咨询、技术支持等。响应时间:30分钟内电话响应,4小时现场响应。提供服务承诺。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龙门县永汉镇低冚建筑用花岗岩矿储量核实报告及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服务 |
宗 |
1.00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1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龙门县永汉镇低冚建筑用花岗岩矿储量核实报告及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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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作业范围: 拟设广东省龙门县永汉镇低冚建筑用花岗岩矿位于龙门县永汉镇低冚村,行政区划上属龙门县永汉镇管辖。拟设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3°55′53",北纬23°34′25",面积1.7086km²,拟开采标高+450.0m~0m,矿区范围由7个拐点圈定。 拟设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表(国家2000坐标系)
二、工作依据: 1.《矿产地质勘查规范建筑用石料类》(DZ/T0341-2020); 2.《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20); 3.《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规定》(DZ/T0079-2015); 4.《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GB/T18341-2001); 5.《地质矿产实验室测试质量管理规范》(DZ/T0130-2015); 6.《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17); 7.《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定》(DZ/T0078-2015); 8.《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2020); 9.《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12719-2021)。 三、主要任务: 1.全面收集、分析及充分利用矿区区域地质资料,大致了解矿床所处的区域地质背景。 2.在充分收集区域水工环地质资料的基础上,开展1:2000矿区水工环地质测量,基本查明矿床的开采技术条件。 3.开展1:2000地形测绘,绘制工作区地形图,根据招标文件确定工作区范围和边界,开展勘探线测量和工程测量,为地质测量、水工环地质测量及工程施工提供底图和依据。 4.开展1:2000地质测量,基本查明矿区地层、构造及岩浆岩特征;利用露头、边坡等,基本查明花岗岩覆盖层厚度及花岗岩风化层的深度和范围,为深部钻孔设计提供依据。 5.开展钻探工程对深部矿体进行揭露控制,以及对矿体及上部覆盖层厚度进行控制,基本查明矿体的分布范围、数量、规模、形态、夹石分布特征,基本查明矿体覆盖层特征,确定资源储量类型。 6.开展系统采样工作,为矿体圈定提供依据,同时基本查明矿石质量,评述覆盖层综合利用可行性。 7.估算控制的和推断资源量,对矿床的开发利用进行概略性研究。 8.编制储量核实报告并提交广东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评审,作为采矿权设置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的依据。 9.根据储量核实报告编制矿山开发利用方案,为主管部门提供该区真实可靠的资源储量及开发利用范围,作为主管部门采矿权价款评估、出让的技术依据。 四、项目要求: 1.提交《广东省龙门县永汉镇低冚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并通过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组织的专家评审。 2.提交《广东省龙门县永汉镇低冚建筑用花岗岩矿开发利用方案》,并通过惠州市国土空间协会组织的专家评审通过。 3.提交成果质量必须符合自然资源部门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提交成果报告份数需满足采购人需求及评审、备案需求。 4.项目成果审查 审查标准:按照国家和省、市自然资源部门有关规定、标准审查。 审查方式: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成果审查。 5.中标供应商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如采购人发现不符合前款所列有关规范(定)标准和要求的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6.如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实施中出现质量不符合规范(定)标准和要求,经采购人书面要求限期改正,仍不能达到目的质量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单方中止合同,其费用由中标方负责,同时保留对由此耽误工期所造成的损失要求经济赔偿的权力。 7.本项目所有审查、评审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五、服务要求: 1.投标人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物力的资源,以及设备保证项目进度要求,保证按质量按时完成采购人委托的业务并且提交成果。 2.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本项目必须有一个完善项目实施小组及项目负责人,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序列拟投入主要人员名单,职位及相关工作经验,并附上其相关证明材料。确保项目工作开展能更好地计划、协调和服务。 3.保密要求: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采购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数据、文件等,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如采购人提出要求,中标供应商须无条件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 4.投标人需有同类型项目经验,并提供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起至今同类型项目业绩。 5.项目小组成员按需列席参与采购人的会议。 6.项目小组应具备24小时响应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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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