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拟实施“自治区人民医院宁南医院门急诊医技综合楼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中卫市海兴开发区自治区人民医院宁南医院院内,项目建设规模13000平方米,项目建设总投资概算约8000万元,为多层公共建筑,建设内容主要是门诊、急诊、医技及手术室等医疗业务用房和配套附属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治区预算内统筹资金、自治区财政资金、医院自筹资金。现进行本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
(二)采购项目预(概)算总预算:758400.00元
1.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宁南医院门急诊医技综合楼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包号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品目分类编码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是否进口 |
1 |
1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宁南医院门急诊医技综合楼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
C1008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项 |
1 |
否 |
2.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费计算方式 |
预算费率 |
1 |
招标控制价及清单审核 |
送审总造价×固定费率 |
1.23‰ |
2 |
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 |
施工合同总金额×固定费率 |
3.95‰ |
3 |
竣工结算审核固定费率 |
送审总造价×固定费率+审减金额×审减金额基本费率 |
1.3‰ |
审减金额基本费率 |
3% |
投标单位报价时以总价及费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价,其中:
1.投标总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总金额;
2.投标费率报价中,“送审总造价”、“施工合同总金额”均应以项目建设总投资概算8000万元做为基数进行计算并报价;“审减金额”应以800万(按照项目建设总投资概算8000万元的10%计算,为预估值)做为基数进行计算并报价。各项费率最终报价均不得超过预算费率。服务期内,服务费按照成交人实际成交费率计算后据实结算,各项服务费最终支付金额合计费用不超过本项目成交总金额。
(五)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包含但不限定于:
1.设计阶段造价管理。
1.1参与建设项目前期设计文件的评审。
1.2配合设计单位,对建设形式、总(单)体方案、工程结构、关键设备、材料,设备选型等从成本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负责设计概算的审核,参与响应方案的优化与比选。
2.招标阶段成本管理及合同管理
2.1负责审核各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及合同草稿并对其提出专业意见及建议。
2.2负责各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审核工作,清单是否完整,计价是否合理正确。严格执行现行的计价原则及相关规定。
2.3审核综合单价是否严格执行合同约定或现行的计价原则,方法。对于清单或定额缺项以及采用新材料、新工艺的,根据施工过程中的合理消耗和市场价格审核综合单价。
2.4本工程范围内的各项工程,施工图发生重大变更,有必要重新编制工程量清单和调整合同价款时,审计单位应遵照执行,其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施工图的任何变化,审计单位均不得以此作为向委托人要求除本合同价款外任何费用的理由。
3.施工阶段成本管理及合同管理
3.1审计单位在全过程造价管理合同签署后15日内提交跟踪审计管理实施方案。
3.2审计单位参与对暂估价、设备、新增材料或由建设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的询价工作,并提供价格合理化建议。
3.3工程款支付管理
3.3.1审计单位负责付款审核工作,负责审核月度进度款报告,并于5天内向委托人出具进度款书面审核报告。审计单位应严格按程序审核工程进度款,如出现多付现象,审计单位应配合委托方及时在下月扣回。
3.3.2负责将阶段投资完成情况与计划投资额的进行对比分析,并定期或不定期向委托人进行汇报,向委托人提供专业建议。
3.4变更洽商、设计变更费用管理
3.4.1审核工程洽商、签证、设计变更的预算价格,为建设单位实施变更提供参考意见。
3.4.2对于设计院出具的设计变更和委托方要求的变更及时进行估价,对比变更前后造价,从工程成本管理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论证变更的必要性。
3.4.3对现场各种工程签证进行全过程的参与,审核其合理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对委托方项目部现场有关人员已审核的有价单据进行复核。
3.4.4对有争议的签证,应与委托方协商严格把关。
3.4.5按月审核变更签证费用,并在跟踪审计月报中体现。
3.5工程动态成本管理
3.5.1根据本项目的目标成本,编制本工程动态成本。
3.5.2依据项目进度和每月合同签订情况、洽商变更、设计变更费用情况,调整当月的工程动态成本。
3.5.3工程动态成本中的单项工程或单项费用与对应的目标成本相比,超过85%时,审计单位应及时提醒委托人,并提出有效控制措施或合理化建议。
3.6遇到重大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委托方汇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3.7派驻人员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工程进度与变更签证情况,检查工程设计变更签证手续是否合理、及时、完整、真实,并做好记录。
3.8做好隐蔽工程的查看、记录、验收工作,并进行必要的影像取证。
3.9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的工程量及价款。
3.10参加现场监理例会,提出与跟踪审计有关的合理化建议。
4.竣工阶段管理
4.1根据本工程的实际制定结算审核原则、办法、结算审核程序以及委托人的要求等进行竣工结算审核。
4.2工程结算审核过程中,负责审核工程量、清单子目(或定额子目)、各项取费并对涉及政策性文件的价款调整进行审核。
4.3依据委托人认可的价格确认单及其它文件调整暂估价金额。
4.4依据承包合同及承包人报审的结算书进行审核,按委托人的时间要求提供审核意见,出具最终结算书,配合建设单位接受有关审计。
4.5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做好与委托方结算往来的各种资料的签收工作,防止文件资料丢失。
4.6负责根据委托人要求对委托人指定工程结算进行复审。
5.负责根据委托人要求完成委托人指令的其它工作。
6.项目须至少有驻场人员一名,驻场人员须具备注册造价师资格及中级以上职称。
7.收集、整理、装订委托期间的全部存档资料(纸质、电子版),于建设项目完成后60个工作日内向医院移交项目完整档案。
8.项目完工后,向委托人提交完整的跟踪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