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水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是生态环境的控制性要素,但水资源与节约用水管理涉及业务范围广、专业技术性较强,工作任务急重,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水资源与节约用水管理工作现急需熟悉业务、技术力量雄厚、组织机构稳定的技术单位支撑,并委托其开展《荔湾区2023年水资源及节水管理工作技术服务暨节水载体创建技术服务项目》,全面梳理荔湾区水资源节约用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开展下一步水资源节水管理工作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撑。
采购包1(2023年水资源及节水管理工作技术服务暨节水载体创建技术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项目合同全部服务内容止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签订合同后,成交人提交成果调查、发现荔湾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和完善措施,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后,采购人按合同总价的30%向成交人支付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30%,成交人提交成果取用水监督管理工作相关工作成果台账及佐证材料、用水计划相关工作成果台账及佐证材料、荔湾区节水宣传方案、系统填报截图,成果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符合广州市水务局的要求后,采购人按合同总价的30%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款。
3期:支付比例40%,成交人提交成果节水载体相关材料、荔湾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工作全套资料及总结报告,成果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成果节水载体相关材料通过市级相关单位的认定。采购人将通过第三方结算审核的方式与成交人结算合同款,以第三方审核的款项为本合同的最终结算款。若第三方最终审核的金额超过本合同约定的金额人民币XX元(¥XX元),则双方以本合同约定的金额人民币XX元(¥XX元)为最终结算金额。 1、因财政原因导致采购人付款迟延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成交人不得追究采购人的违约责任,不得要求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不得要求采购人赔偿或补偿。 2、本合同项下服务费按如下程序支付: 成交人应于满足当期付款条件后向采购人提交如下资料: ①等额有效发票; ②合同; ③成交通知书; ④满足当期付款条件的证明资料; ⑤采购人或财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自成交供应商交齐前述全部资料并经采购人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提出付款申请,最终付款时间以财政部门审批及实际支付时间为准。 3、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4、若根据本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损害赔偿费用的,采购人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的金额。 |
验收要求 |
1期:成果节水载体相关材料、荔湾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工作全套资料及总结报告,且所有的成果均提交。且符合采购人的要求,成果节水载体相关材料通过市级认定。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一、知识产权产权归属,1.本项目的所有成果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和所有权益归采购人所有。 2.采购人引用成交人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方案成果,属于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可依法享有就该项方案研究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 3.无论发生何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采购人均有权利用成交人的阶段性工作成果,并且采购人引用成交人的阶段性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规划研究成果,属于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可依法享有就该项规划研究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
二、保密,项目实施过程中至成交人正式向采购人交付技术文档资料时止,成交人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源代码、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成交人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成交人必须承担一切责任。项目完成后,采购人、成交人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 1.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成交人不得将由采购人为本项目合同提供的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本项目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项目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范围。 2.除了本项目合同本身之外,上款所列举的任何物件均是采购人的财产。如果采购人有要求,成交人在完成本项目合同后应将这些物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采购人。
三、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成交人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或本项目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并且成交人应按本项目合同总价的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2. 成交人未能按本项目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项目合同总价的3‰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人应按本项目合同总价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的采购人经济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3. 采购人无正当理由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项目合同总价的3‰向成交人支付违约金;采购人支付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本项目合同约定金额的5%。 4.成交人的成果若无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技术标准完成,成交人应按本合同总价的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四、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本项目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本项目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五、税费,在中国境内发生的与本项目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成交人承担。
六、其它,如磋商小组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变动增加新的需求,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不再参与下轮磋商和报价,也不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2023年水资源及节水管理工作技术服务暨节水载体创建技术服务 |
项 |
1.00 |
1,527,985.88 |
1,527,985.88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2023年水资源及节水管理工作技术服务暨节水载体创建技术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一、服务内容 1、提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工作技术支撑服务 调查、发现荔湾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和完善措施。为我区迎接国家、省、市的相关检查提供技术支撑,配合整改工作。为我局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发现问题,并负责跟进整改工作。协助整理荔湾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工作全套资料,并形成总结报告。 2、提供取用水监督管理技术支撑服务 协助办理取水许可审批及监管工作。提供取水许可证(包括电子证照)管理、取水计划管理、实施用水统计调查制度等技术支撑服务。包含协助开展取水户水资源费征缴工作。 3、提供用水计划下达、调整、管理等技术支撑服务 提供用水计划下达、调整、管理等技术支撑服务,包含统计荔湾区年用水量超过500立方米的并纳入计划用水考核的用水户,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核算计划用水户的年度用水计划;协助办理用水计划调整工作;协助征收及追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费用等,协助编制2023年度计划用水户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费用缴纳情况表。 4、协助开展全年节水宣传工作 协助开展全年节水宣传工作。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编制节水宣传方案、协助开展节水宣传工作及资料整理工作。 5、协助填报水资源、节水等各级系统 包含协助完成全国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管理系统的年度填报任务;协助完成广东省水资源管理系统的取水户年度计划用水下达、用水监控信息和取水台账等填报任务;协助完成广州市节约用水管理系统填报任务及其他水资源、节水系统填报任务等。 6、指导和开展节水载体创建工作 协助摸查公共机构、小区、企业等用水户现场情况,为公共机构、小区、企业等节水载体创建提供咨询服务,提供指定载体的水平衡测试服务(1宗)。 二、工作要求 1.人员要求 为了更好的推进水资源及节水管理建设工作,根据采购人需求,适时安排项目组人员到采购人处集中办公(派驻人员需从事水资源及节水相关工作两年以上)。成交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应含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职称证书和类似项目经验。其他成员须具有相关职称证书。
2.时间要求 1)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天内 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交本项目实施方案。 成交人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20 天内完成项目前期筹备工作。 2)按照市级要求的时间之前,完成荔湾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工作全套资料及总结报告。 3)按照市级要求,完成水资源、节水等各级系统的填报工作。 三、成果要求 (一)调查、发现荔湾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和完善措施 (二)取用水监督管理工作相关工作成果台账及佐证材料 (三)用水计划相关工作成果台账及佐证材料 (四)荔湾区节水宣传方案 (五)系统填报截图 (六)节水载体相关材料 (七)荔湾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工作全套资料及总结报告。 (八)以上成果刻录光盘两张,纸质盖章件4份。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