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GZ2153-202301-01F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7-2023-00633
3、项目名称:秭归县2023年度国土日常变更及年度变更调查工作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50(万元)
6、最高限价:50(万元)
7、采购需求:在2022年度国土调查成果基础上,开展实地调查举证,掌握2023年度国土利用变化情况,更新秭归县国土调查数据库。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
二、采购相关要求
(一)服务范围: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49号)文件要求, 在秭归县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结合 2023年上半年自然资源监测等相关成果,开展全覆盖遥感监测工作,通过实地调查、逐级地类核查和全面检查,掌握 2023年度国土利用变化情况,更新国土调查数据库。
(二)工作内容:
1、年度变更:
(1)以 2023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以部下发的 2023 年度遥感监测成果为基础,结合省级及以下 2023年度内监测发现的各类国土利用变化信息以及各类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制作2023年度变更调查外业调查工作底图(以下简称“工作底图”)。将已举证核实的涉及林地、草地、湿地变化情况纳入本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将耕地卫片监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含拆旧区和建新区)、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修复、退耕还林还草、国土绿化、沙漠治理、河湖治理等工作成效涉及地类变化的,及时纳入当年国土变更调查。
(2)外业调查工作配合: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为原则,查清工作底图上每一块变化图斑的地类、面积、属性、权属等实际情况;对需要举证的图斑,逐一实地拍照举证,通过“国土调查云”及时在线提交;日常变更图斑经与 2023年度遥感监测成果核实确认一致的,可直接按照变更调查要求生成增量数据,无需重复实地举证;日常变更图斑与 2023年度遥感监测成果不一致的,需再次实地调查举证。
(3)内业上图:对涉及地类属性及相关图层变更的,按照数据库更新技术要求,形成 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增量包,自检合格后于2024年1月15日前上报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日常变更图斑和年度变更调查地类核查差错率降低到规定的三项差错率以下。
(4)数据库建设:按照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更新统一标准要求技术方法及质量要求等,基于逐级地类核查成果、日常变更图斑中无需举证的图斑,结合权属界线上图和补充调查等工作成果采用增量更新的方式,开展2023 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工作。
2、日常变更:日常变更采用随报随审的形式,具体内容应包括增减挂钩、土地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废弃矿山治理、退耕还林还草、国土绿化、沙漠治理、河湖治理、移民撤村等自然资源管理项目中涉及地类变化图斑和上半年自然资源监测、耕地卫片监督、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监测与巡查发现变化的图斑。日常变更调查的调查举证要求与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要求一致。日常变更不得采用承诺举证、类举等举证方式,对于实地现状是“拆除未尽”或“推(堆)土”状态的,不纳入日常变更,日常变更图斑经省级核查后,上报部开展国家级核查,核查成果以单独图层的方式,存放国土调查数据库中,对与2022年底遥感影像特征一致的日常变更调查结果,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集中变更。
(三)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土地调查条例》
3.《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
4.《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
5.《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
6.《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共同做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2022〕5号)
7.《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78号)
8.《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38号
9.《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10.《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2023年度适用)》
11.《国土调查类项目支出标准(2023年)》(自然资办函〔2023〕1289号)
(四)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
三、磋商报价
1、最高限价:本项目磋商报价采购人设最高限价,其最高限价为 50.00 万元(大写:伍拾万元整)。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否决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报价应是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他应有费用,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四、商务要求
(一)成果要求:新增建设用地图斑、补充耕地图斑单项差错率、涉及一级地类和耕地二级地类的变更图斑总体差错率,三项差错率均应低于 2%,且数据库质量通过的为合格;根据《技术规程》及年度变更调查技术要求等,2023 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主要包括影像、矢量、举证资料、汇总统计数据文字报告等内容。从成果形式上分为数据成果、文字成果及其他成果。
1、数据成果:数据成果主要包括遥感影像、矢量数据、统计汇总表格及数据库等证明材料。
2、文字成果:文字成果主要包括 2023 年度国土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专题报告、情况说明等。相关业务部门根据自然资源管理需要,对 2023 年度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变化,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非粮化、耕地非农化状况,设施农用地变化,25 度和 15 度以上陡坡耕地变化,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变化情况, 批而未用土地、退耕还林还草、围填海、高尔夫球场、光伏用地和农业结构调整以及不稳定耕地等的变化状况,各类自然保护地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变化状况,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项目的实施状况,国土空间规划及“三区三线”实施状况进行分析,形成专题报告。
3、其他成果:其他成果主要包括外业调查举证成果及其他有关证明、说明材料等。
(1)部下发的遥感监测成果包括遥感正射影像图、遥感监测图斑矢量成果,以及采用高清影像举证的影像图。
(2)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包括 2023 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增量包,通过数据库质检软件打包生成的增量信息与各类统计报表,更新后的国土调查数据库等。
(3)日常变更调查主要成果包括更新过程层矢量数据及有关证明、说明材料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