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整体概况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隶属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紫芳路18号,属方庄派出所管辖。服务目标东临紫芳园小区,南临紫芳园竹园小区,西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临紫芳路。占地面积约为13552平方米,共有办公楼两栋,周围建有2.5米高的铁栅栏,内部组织机构健全,安防设施齐全配套,周围治安联防组织健全,为完成执勤任务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因采购人目标位置明显,社会敏感度高,周围环境比较复杂,人员、车辆流动量较大,给完成任务带来一定的难度。
根据安检安保需要,本项目需由安保公司配备38人安保安检人员担负该目标的安全保卫任务,其中指挥管理人员2人,安保执勤人员36人(其中女性安检员3人)。
二、保安员具备条件
(一)政治合格,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忠于职守,无违法违纪行为,近亲属无涉案纠纷或被判处刑罚。
(二)年龄在18周岁—38周岁以内(保安队长、副队长年龄在18周岁-40周岁以内),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男保安员身高170cm以上(形象岗位身高不低于175cm),女保安员160cm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政审合格。经思想教育、法制教育、保密教育、业务培训等教育培训合格,受过保安工作的正规培训,持有保安员证,与采购人签订过保密协议,熟悉安保、安检、消防、巡查等勤务工作。
(三)能够自觉遵守采购人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熟知并遵守执勤岗位的相关规定。
(四)保安队长、副队长为退伍军人,具有本科学历。具有三年(含)以上保安队长工作经验。
三、保安服务人员及工作岗位职责
(一)保安服务管理人员职责
1.熟悉全队情况,根据保安队职责,计划安排以执勤和处置突发事件为中心的各项工作,落实服务供应商和采购人工作要求;
2.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人员和装备管理,遵纪守法,严守秘密,预防各种事故和案件;
3.按照计划组织开展经常性教育培训和预案演练,不断提高全队保安员的履职能力;
4.加强全队骨干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班长骨干的组织指挥能力和管理教育能力;
5.负责全队保安员的招募、政审、管理、考核、辞退、奖励与处分,以及薪酬的核定发放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6.严格落实一日生活制度,规范全队内务设置,按时召开行政例会,做好全队的后勤保障工作;
7.关心爱护部属,做好一人一事思想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8.负责保安人员住所卫生消杀工作,积极做好保安人员疾病防控;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保安服务人员工作职责
1.维护检察院机关大门及院墙以内、机关办公楼以外区域安全,查验出入机关大门人员和车辆的证件;
2.协助维护检察机关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秩序和安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
3.配合协助检察机关及物业管管理部门做好消防安全防控工作;
4.维护检察机关院内交通秩序,指挥院区各种车辆按序停放;
5.按时升降国旗;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门岗工作职责
1.熟悉执勤方案和进出大门相关管理规定,严格遵守执勤纪律,坚持原则,坚守岗位;
2.按规定着装和携带执勤用品,文明执勤,认真履行职责;
3.按时上哨,严密监视大门内外的人员车辆情况,不得做与执勤工作无关的事情;
4.熟悉有关证件及使用规定,认真检查进入大门所有人员的有效证件,按规定做好登记,发现可疑人员和情况要妥善处理,并及时汇报;
5.正确使用并维护管理执勤设施,保持执勤区域环境卫生,执勤岗亭不得存放与执勤无关的任何物品;
6.维护门前秩序,及时清理门前障碍,保证门前交通畅通,预防和处置各类灾害、事故;
7.不得漏岗、脱岗、私自换岗或替他人站岗,确保执勤正常连续运转,并做好哨位交接与登记;
8.严禁携带手机上岗,在执勤期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吸烟、吃东西、看书、看报、玩游戏、听音乐、看电影等;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视频监控岗工作职责
1.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发现异常情况应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维护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转,发现故障要及时排除,或通知相关人员进行维修,并向领导报告,不准随意摆弄监控设备,不准随意调整监控角度和范围,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交接班时,须将当班情况和未尽事项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并做好值班记录,不得擅自脱岗,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换班和调班;
4.保持通信联络畅通,不得私用值班电话,对讲机应时刻保持电量充足与信号畅通,接打值班电话必须规范用语,口齿清晰,态度和蔼,记录详实,接到职责以外的报警或求助,不允许简单拒绝,应及时通知上级领导,尽量提供必要帮助;
5.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翻拍和复制;
6.非监控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因工作需要进入监控室,必须经队领导审批报检察机关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调用监控视频,并做好登记备案;
7.保持监控室干净整洁,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干扰仪器设备正常运行的电子产品进入监控室,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8.严禁在监控室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吸烟、吃东西、看书、看报、用手机、玩游戏、听音乐、看电影等,不得在监控室内会客或进行娱乐活动;
9.严格保守秘密,不得传播和议论监控录像的内容;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应急处置岗工作职责
1.熟悉执勤目标、执勤方案的有关情况和各项制度规定的相关要求;
2.保持高度戒备,快速反应,及时协助处置其他各岗位的突发情况;
3.按规定正确使用执勤装备和器材;
4.迅速控制非法闯入、翻墙进入检察机关院区的不法人员或车辆,并及时报告;
5妥善处置其它影响安全的突发情况;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检察服务中心安检岗工作职责
1.按规定着装上岗,文明接待,尊重来访群众,不得刁难和歧视来访群众,按照接访检察官要求的依法不予受理的信访请求,应当及时告知来访群众,并做好解释劝离工作;
2.负责引导来访群众按号排队进入、身份证核验、来访登记、安全检查、寄存物品、候谈接谈、结束离场等相关流程依法进行信访活动;
3.协助来访群众将个人物品存入存包柜,禁止信访人将与信访无关的个人物品带入接待大厅;
4.熟练掌握各种安检器材和安防装备的使用方法、操作流程及维护保管要求,果断处置各类突发情况;
5.对可疑物品进行重点检查,确定可疑物性质,根据要求做好无害化处理,并做好记录;
6.负责来访律师身份验证,引导来访律师方便进出安检大厅,安排案件承办干警会见;
7.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检察服务中心安保岗工作职责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信访工作相关规定,服从领导,团结协作,周密细致,配合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维护检察服务大厅工作秩序和接访场所的绝对安全;
2.按规定着装上岗,文明接待,尊重来访群众,不得刁难和歧视来访群众;
3.负责引导来访群众在指定区域就坐、窗口接谈、结束离场等相关流程依法进行信访活动;
4.对没有监护人陪同的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正常表达诉求的精神病患者、饮酒者、扰乱安检秩序者、拒绝接受安检者,应拒绝其进入检察服务中心,并及时报告;
5.密切注视接待大厅来访人员动向,加强巡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6.保持冷静克制,妥善处置来访群众言语激动,情绪失控等行为,并及时报告;
7.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交通秩序维护岗职责
1.落实检察机关交通秩序管理工作部署,做好院内日常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维护好交通秩序;
2.及时分析、报告检察机关院区交通安全形势和交通秩序状况,实施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负责院区交通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实施对车辆进出管理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不断提高交通管理水平,优化检察机关院区交通环境
4.制定和实施检察机关院区道路交通管理疏导措施,对临时性车辆停放及占道机动车停车泊位及时做好疏解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传达室岗位职责
1.负责接待来访人员的身份验证,并检查来访人员随身所带物品、车辆有无危险物,与被访干警联系同意后,填写会客凭单,来访人员才能进入院区。来访人员会客结束,被访人员在会客单签字后,传达室收回会客凭单备查;
2.负责接受检察机关征订的报刊、杂志等,准确分捡、投送到在传达室内设置的各部门邮箱内;
3.负责登记接受寄给我院及干警的挂号信、特快专递等重要信件,并电话通知本人签字领取,做好登记备查,因故未能领取的,要妥善保管;
4.负责传达室定时开、关门,并做好传达室的卫生、消毒等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保安服务管理要求
1.保安服务管理工作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
2.供应商派驻到采购方的保安员必须保持到岗率100%,备勤率工作日不低于80%,节假日不低于75%。
3.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保证服务质量。
4.制定专业岗位培训计划,有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方法。
5.保全和管理好服务的档案资料。
6.服从采购人监管,针对采购人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7.制定各项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能随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
五、服务机构与人员配备
1.岗位设置和保安员需求情况
(1)设保安队长、副队长各1人共2人
(2)担负检察机关安全执勤任务人员30人
a.东门和北门各设门卫岗(形象岗),每班哨各1-2人,各需8人,共16
人;
b.保安值班室设视频监控岗和车辆报号电话接待岗,每班哨1人,需4人;设应急处置岗,每班哨2人,需6人;共需10人;
c.东门传达室接待岗2人,交通秩序维护岗2人,共需4人;
(3)担负检察服务大厅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秩序和安全任务人员6人
a.值机安检岗1人,人身安检岗1人(其中1名女性),共需2人;
b.设安保岗3人(其中1名女性),设视频监控岗1人(女),共需4人;
以上各工作岗位任务共需38人完成。
2.服务供应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服务机构,配备管理人员和设施;
a.服务供应商配备必要的、一定数量的防爆、警示器材;
b.服务供应商配备与岗位匹配的制式服装、内务统一,后勤保障要及时。
3.服务供应商应制定专业岗位培训计划和具体的落实措施、考核办法,招标人场地有限,服务供应商需自行准备场地完成培训;
4.服务供应商配备的管理服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岗位证书,政治可靠、服务热情、用语文明、着装统一。
六、费用构成
保安服务费用包括:
1.管理和安保人员(常驻勤)的工资(含人员工资、伙食费、节假日值班、加班等费用,服装费用、社会保险、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办公耗材、电话费等消耗用品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报价时应予以考虑。
七、服务期限
自2024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21日止。若由于政策变化导致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由双方协商确定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
八、办公条件情况
1.采购人提供执勤岗亭和保安宿舍及辅助用品;
2.采购人可以提供餐饮及场所,费用由服务供应商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