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采购清单
标项号 |
服务期限(工期) |
企业情况 |
预算 |
1 |
按照生态环境部、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和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要求的时间完成,并完成系统平台上报工作,最终期限要求根据生态环境部、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和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最新工作要求确定(暂定2024年11月底前)。 |
8家发电,3家钢铁,12家化工,2家石化,2家造纸。 |
50万元 |
2 |
9家发电,2家钢铁,13家化工,1家石化。 |
50万元 |
|
3 |
8家发电,3家钢铁,10家化工,2家造纸,2家石化。 |
50万元 |
|
合计 |
150万元 |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数量:3家,每标项一家成交供应商。每标项的报价不得超过该标项的预算及最高限价。
二、商务要求
项目 |
招标商务要求 |
投标报价 |
1、报价货币:人民币。 2、报价方式:完成本项目相应标项需求全部费用,含服务费、材料费、人工费、交通费、税金利润等。 3、本次招标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见采购公告。 投标报价(人民币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每标项的报价不得超过该标项的预算及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
服务期限 |
按照生态环境部、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和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要求的时间完成,并完成系统平台上报工作,最终期限要求根据生态环境部、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和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最新工作要求确定(暂定2024年11月底前)。 |
合格的服务来源 |
国内(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
履约保证金 |
无 |
付款条件 |
1.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向成交单位支付合同总价的40%; 2.项目启动后向成交单位支付合同总价的20%; 3.完成三分之二数量企业的核查工作后向成交单位支付合同总价的30%; 4.项目完成,通过验收后向成交单位支付剩余合同款,即合同总价的10%。 |
其他要求 |
/ |
三、服务需求
(一)采购背景
为贯彻落实《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9号)、《关于印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1〕130号)、《关于做好2023—2025年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3〕43号)《关于做好2023—2025年部分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3〕3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的工作部署,我市积极稳妥推进本地综合能耗在1万吨标煤以上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根据相关要求,下步将开展综合能耗在1万吨标煤以上企业的碳排放水平第三方核查工作,以全面系统准确的核实综合能耗在1万吨标煤以上企业的碳排放信息,保证企业碳报告结果的科学性、实用性和有效性,为顺利推进碳排放权交易提供数据支撑。
(二)采购内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宁波市有关规定,通过投标采购,确定承担2023年度宁波市重点企业碳排放水平核查任务的服务机构。通过文本核查、数据核查和实地核查,依据规范性技术文件要求,完成各重点企业碳排放水平核查报告。具体涉及企业如下:
序号 |
单位详细名称 |
行业 |
所属区县 |
标项 |
1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 |
发电、石化、化工 |
镇海区 |
1 |
2 |
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 |
发电、化工 |
镇海区 |
1 |
3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发电 |
北仑区 |
1 |
4 |
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 |
发电 |
余姚市 |
1 |
5 |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发电 |
余姚市 |
1 |
6 |
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 |
发电 |
鄞州区 |
1 |
7 |
国能浙江余姚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发电 |
余姚市 |
1 |
8 |
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
发电 |
高新区 |
1 |
9 |
宁波昊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钢铁 |
余姚市 |
1 |
10 |
宁波惠杰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
钢铁 |
余姚市 |
1 |
11 |
宁波银亿科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
钢铁 |
镇海区 |
1 |
12 |
宁波爱思开合成橡胶有限公司 |
化工 |
镇海区 |
1 |
13 |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化工 |
北仑区 |
1 |
14 |
宁波富德能源有限公司 |
化工 |
镇海区 |
1 |
15 |
宁波金海晨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化工 |
镇海区 |
1 |
16 |
恒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化工 |
镇海区 |
1 |
17 |
宁波大风江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化工 |
镇海区 |
1 |
18 |
浙江美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化工 |
余姚市 |
1 |
19 |
宁波镇海炼化利安德巴赛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
化工 |
镇海区 |
1 |
20 |
宁波镇海炼化利安德化学有限公司 |
化工 |
镇海区 |
1 |
21 |
浙江鑫甬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化工 |
镇海区 |
1 |
22 |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石化 |
镇海区 |
1 |
23 |
宁波市禹顺纸业有限公司 |
造纸 |
慈溪市 |
1 |
24 |
宁波思特雷斯金属防护材料有限公司 |
造纸 |
北仑区 |
1 |
25 |
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 |
发电 |
北仑区 |
2 |
26 |
国能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 |
发电 |
北仑区 |
2 |
27 |
国能浙江北仑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
发电 |
北仑区 |
2 |
28 |
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 |
发电 |
北仑区 |
2 |
29 |
宁波榭北热电有限公司 |
发电 |
北仑区 |
2 |
30 |
宁波众茂杭州湾热电有限公司 |
发电 |
前湾新区 |
2 |
31 |
宁波正源电力有限公司 |
发电 |
象山县 |
2 |
32 |
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发电 |
象山县 |
2 |
33 |
国能浙江宁海发电有限公司 |
发电 |
宁海县 |
2 |
34 |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
钢铁 |
北仑区 |
2 |
35 |
宁波奇亿金属有限公司 |
钢铁 |
宁海县 |
2 |
36 |
宁波利万新材料有限公司 |
化工 |
北仑区 |
2 |
37 |
宁波顺泽橡胶有限公司 |
化工 |
镇海区 |
2 |
38 |
韩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 |
化工 |
北仑区 |
2 |
39 |
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 |
化工 |
北仑区 |
2 |
40 |
宁波乐金甬兴化工有限公司 |
化工 |
镇海区 |
2 |
41 |
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 |
化工 |
北仑区 |
2 |
42 |
宁波昊德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化工 |
镇海区 |
2 |
43 |
宁波环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化工 |
北仑区 |
2 |
44 |
宁波华泰盛富聚合材料有限公司 |
化工 |
北仑区 |
2 |
45 |
诺力昂化学品(宁波)有限公司 |
化工 |
镇海区 |
2 |
46 |
万华化学(宁波)氯碱有限公司 |
化工 |
北仑区 |
2 |
47 |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化工 |
镇海区 |
2 |
48 |
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 |
石化、化工 |
北仑区 |
2 |
49 |
宁波亚洲浆纸业有限公司 |
发电、造纸 |
北仑区 |
3 |
50 |
台塑集团热电(宁波)有限公司 |
发电 |
北仑区 |
3 |
51 |
宁波泥螺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发电 |
镇海区 |
3 |
52 |
浙江浙能镇海燃气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发电 |
镇海区 |
3 |
53 |
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 |
发电 |
镇海区 |
3 |
54 |
浙江浙能镇海联合发电有限公司 |
发电 |
镇海区 |
3 |
55 |
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发电 |
镇海区 |
3 |
56 |
浙江浙能镇海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发电 |
镇海区 |
3 |
57 |
浙江三基钢管有限公司 |
钢铁 |
前湾新区 |
3 |
58 |
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 |
钢铁 |
北仑区 |
3 |
59 |
宁波万荣特种钢有限公司 |
钢铁 |
鄞州区 |
3 |
60 |
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
化工 |
北仑区 |
3 |
61 |
宁波金发新材料有限公司 |
化工 |
北仑区 |
3 |
62 |
台化兴业(宁波)有限公司 |
化工 |
北仑区 |
3 |
63 |
台塑工业(宁波)有限公司 |
化工 |
北仑区 |
3 |
64 |
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 |
化工 |
镇海区 |
3 |
65 |
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
化工 |
镇海区 |
3 |
66 |
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 |
石化、化工 |
北仑区 |
3 |
67 |
南亚塑胶工业(宁波)有限公司 |
化工 |
北仑区 |
3 |
68 |
宁波先安化工有限公司 |
化工 |
镇海区 |
3 |
69 |
宁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化工 |
镇海区 |
3 |
70 |
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 |
石化 |
镇海区 |
3 |
71 |
宁波牡牛集团有限公司 |
造纸 |
鄞州区 |
3 |
2、核查服务机构应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核查机构相关条件。
(三)采购需求
1技术要求
核查流程包括准备、实施和报告三个阶段,各阶段对技术要求如下:
1.1、准备阶段
一是成立核查小组。根据企业的技术特点、设施规模、数据收集复杂程度以及核查员的专业领域和技术能力等实际情况,组成至少两名核查员的核查小组实施核查,并指定一名核查组长。
二是明确核查准则。开展核查活动时应遵循国家及我市的相关法规和标准,主要包括核查工作规则、生态环境部最新发布的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等。
1.2、实施阶段
一是文件审核。核查小组对企业碳排放报告、能源统计报表、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和其他相关的文件进行审核。
二是制定核查计划。核查小组在文件审核基础上,对企业碳排放的范围和复杂性以及可能引起重大误报或违规的情况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核查计划,确定现场核查的思路和重点。
三是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工作内容应包括:启动会议;观察生产作业活动,查看主要生产运营系统;检查相关计量器具,包括其安装、维护、校准、实际精度等情况;收集、审阅和复制相关文件、记录、台帐和原始凭证等材料、证据;制定抽样方案;对相关原始凭证进行抽样,验证企业提供的数据和信息;与涉及生产运营、能源统计、财务管理的相关人员进行面谈和讨论;总结并记录核查活动、核查发现以及资料来源等。
四是评估和补充。核查小组应对通过文件审核和现场核查获取的数据和信息进一步评估,判断企业碳排放报告的完整性、一致性、准确性和透明性。
五是编制碳排放水平核查报告,碳排放水平核查报告包括核查事项说明、企业基本情况、现场核查工作记录、核查发现、总结等内容。
六是技术审查。指定独立于核查小组的技术审查员对核查报告及相关工作记录、文档进行技术审查,内容包括核查活动是否按照相关规则进行、核查流程是否适当、核查记录是否完整、所收集的证据是否充足等。
七是出具核查意见。核查机构应出具核查意见,告知企业经核查确定的碳排放量,包括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如经核查确定的碳排放量与碳排放报告存在差异的,核查机构应另附修正说明,对上述差异及其处理方式进行详细描述。
1.3、报告阶段
一是提交核查报告。核查报告应由核查工作负责人、核查组长、核查小组成员和技术审查员签字,并加盖核查机构公章后以pdf电子版形式提交给市生态环境局。
二是核查报告修正。核查机构应当对市生态环境局在审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作出澄清和解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文件,如有需要,应对核查报告作出修正和补充,并将经修正后的核查报告加盖核查机构公章后以pdf电子版形式提交给市生态环境局。三是归档和保存。核查机构应当以安全和保密的方式对核查活动中形成的全部记录和获取的资料做好整理、归档和保存工作,保存文件包括:核查活动的相关工作文件;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报告;核查意见;从企业或其他有关部门和机构获取的用作核查证据的各种原始资料;技术审查记录;信息交流记录;其他需要归档的文件和材料。上述材料在合同最终履约结束后,一并上交市生态环境局。
2、服务要求
出具的碳排放核查报告主要包括5部分内容,分别为核查事项说明、企业基本情况、现场核查工作记录、核查发现和总结。完成对应标项内各重点企业碳排放水平核查报告后,还需针对整体工作编制核查工作总结报告。
2.1、核查事项说明
包括核查目的和核查准则、报告年度、核查范围和内容、核查小组成员名单等。
2.2、企业基本情况
一是企业概况。包括企业名称、所属行业、通讯地址、经营范围、组织构架等基本信息及企业报告年度内的主要产品(或中间产品)产能及产量、实际业务量、总产值等生产情况。
二是排放边界。包括企业地理边界、主要生产运营系统、主要生产工艺等边界描述及企业涉及的所有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概况。
2.3、现场核查工作记录
核查机构现场核查工作记录应通过表格的形式予以体现,内容包括:(1)核查工作步骤;(2)执行时间;(3)发生地点;(4)企业参与部门、人员及职务(主要配合人员应列明联系方式);(5)核查工作小组成员姓名。
2.4、核查发现
一是核查结果。详细描述抽样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包括抽样范围、抽样方法、抽样覆盖率和抽样结果。列明所有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涉及的能源、物料种类(包括化石燃料、原材料、产品、含碳废物、外购电力、外购热力等)、企业报告值、核查结果、数据获取方式、有无误差、导致误差的原因(如有)。明确相关参数来源(缺省值、检测值或计算值)并与企业报告值进行对比,如有误差,应予以说明。
二是核查发现说明。描述在核查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与碳排放报告中记录事项不一致或可能引起企业排放量发生显著变化的情况。说明活动水平和相关参数缺乏完整性、数据缺失、数据缺乏代表性、测量误差等情形造成的不确定性。
2.5、总结
包括企业碳排放量汇总表及企业对《核查意见》的确认情况。
2.6、核查工作总结报告
包括所核查企业整体基本信息、排放量异常波动分析、企业变更情况汇总、核查发现的问题、结论及建议等情况。
2.7、其他
按照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要求的时间完成。
核查服务机构应分阶段提出完整的书面核查结果。(1)核查服务机构需要与企业签署保密协议,并做好核查工作过程涉及全部信息资料保密工作,不得泄露相关信息。(2)核查服务机构对每家被核查对象至少驻点1天。(3)核查服务机构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纪活动。(4)核查服务机构在服务过程中应加强监督管理,杜绝谋求私利等腐败行为,建立完整的廉政防腐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