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的服务内容主要为:
1、文化中心区域办管理的所有夜景灯光设备的维护、维修、保养、看护等工作,及时对各类灯光照明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护、维修,确保每日灯光照明系统的开启率和完好率达到95%以上(迎宾塔设施不在本项目范围内)。
2、定期检测整个夜景照明线路、控制系统等,及时排解潜在的安全隐患。定期查看、检测照明配电设备,保持配电箱外观整洁。
3、及时检查更换管线卡扣等灯具安装固定件和其他易损件,确保灯具稳固安全和安装的平整度。
4、在电缆的两端、在埋入地下的电缆的进、出点以及在其它需识别并追踪电缆路线的地方安装电缆识别标记。
5、逐一检查全部设备,明确夜景灯光系统设备使用状态,精确列出现有各类灯具种类、品牌、型号、尺寸、功率、安装方式及数量并画出夜景灯光系统图、分布图、电源及控制系统回路和线路走向图,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提交给采购人。做到准确率98%以上,达到系统自动化控制。
6、各类灯具、灯架、灯杆、灯座清洁维护工作,及时对受损、褪色、老化的灯杆设备喷涂翻新。
7、更新夜景灯光系统工艺文件和操作手册,负责维护天津文化中心夜景灯光软件平台并能根据采购人要求做好相关灯光控制编程、系统升级及二次开发等工作。
8、园区所有照明设备(详见设备维护清单)、供电线路日常巡视、维护、保养、清洁、维修工作。
9、针对部分雨季易被浸泡的夜景灯光照明设备提高防水等级或更换新型节能技术光源。
10、根据天津文化中心夜景灯光照明工作实际情况,调整灯光开闭时间。随时配合其它部门按要求临时开闭园区内照明设备。
11、合同期内所有灯杆设施整体及湖边音箱杆喷漆翻新一遍。
12、天鹅湖广场北侧新增照明灯杆12套,灯杆采用优质铝制品,同区域内现有庭院灯规格和式样保持一致。
本项目属于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二)人员配置及岗位要求
1、本项目常驻项目经理至少1人;具备《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负责对本项目的日常管理,根据本项目维护目标和范围,制定相应工作计划,监督项目进度,确保本项目服务质量。对本项目灯光设施合理分配维修任务,严格把控维修质量;负责对灯控软件进行日常维护、调试;负责更新夜景灯光系统图、分布图、电源及控制系统回路和线路走向图,对采购人工作要求及时传达及每天工作报表等工作;
2、巡查安全员、值守人员、保养及维修技术人员:其中巡查安全员:2人,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对文化中心所有灯具及灯杆、箱变(配电间、配电柜)、电缆(含电缆管道)等配电设施安全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对维修车辆、维修工具等进行日常检查,对维修人员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定期对维修人员、新进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等,对突发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处理,每月对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文化中心所有灯具及配电设施安全情况日常检查,对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等;
管控中心24小时值守人员:4人,四班三运转,每班1人,负责灯控软件的日常调整及运行情况的巡查,配合维修人员在维修过程中对灯具启闭情况的控制工作,遇突发大面积不亮及时手动调整,根据采购人要求在夏季防汛、冬季清雪、银河彩悦城每年举办夜市及其它重要活动时随时开启和关闭灯光;
保养及维修技术人员:10人,分两班,每班5人,每日维修不亮设备,晚上灯光开启后进行巡查,上报不亮灯具,复核昨天白天维修情况,园区出现突发大面积不亮情况及时赶到现场排除故障,确保所维护的设备安全平稳长期运行,对低压电缆绝缘电阻摇表测量,每月对漏电保护器进行漏电测试等工作。
以上人员均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和《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双证;
3、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性别不限,男性年龄均在60岁及以下;女性年龄均在55岁及以下;不接受退休人员。
以上维护人员为完成本项目必须配备的最少人数,在实际工作中应根据任务量及时间要求适当增加人员。
(三)车辆设备要求
为保障维保工作正常运行,供应商须配备臂展不低于14米的高空作业车1台。
(四)服务质量要求
★1、应设立24 小时的值班电话,在接到报障电话后,必须在五分钟之内响应,三十分钟之内到达抢修现场及时处理;一般故障2小时内修复,排除线路故障4小时内修复;在气候条件满足维修作业的前提下,高空作业故障应在24小时内修复;无法解决的问题,要立即上报主管单位并说明情况同时及时联系维修厂家进行处理;
2、路灯及景观照明设施做到每日进行巡视、巡修,确保照明设施的完整、功能良好和容貌整洁;
3、功能照明设备的完好率≥95% ,景观照明设备的完好率≥90%;
4、科学合理的制定照明启闭计划,并按区域办规定时间启闭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
5、路灯及景观照明设施非更换配件类故障应在24小时内修复完毕;需更换配件类严重故障应于7日内修复,并做好维修记录;
6、因改造、维修或抢修,需要整体关闭或开启功能照明或景观照明时,应及时上报采购人并做好群众解释工作;
7、照明灯具、灯饰、灯杆定期巡检和清洁,保持完好整洁,无污迹、无乱涂乱画、无小广告;
8、配电柜、电缆、配电间定期检查、检测,维护完好,无安全隐患;
9、维修、更换的灯具、灯饰应与设计原貌保持协调;
10、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天津市河西区天津文化中心区域管理办公室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五)其他要求
★1、从夜景灯光照明系统中每条支路第一个灯具或接线盒开始,短路或其它相关故障原因造成的配电间控制箱内控制模块等配件的烧毁所发生的维修及更换费用均由夜景灯光成交供应商承担。(主要设备清单如下,具体以实际维护情况为准)。
夜景灯光维护主要设备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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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地点 |
1 |
龟壳灯 |
571个 |
生态岛、湖南匝道、侧壁墙 |
2 |
路灯 |
203个 |
景观主干道、园林道路、道路出入口、大剧院环道、一、二支路 |
3 |
庭院灯 |
503个 |
园林道路 |
4 |
庭院灯带音响 |
8个 |
园林道路、角广场、下沉广场、残疾人通道 |
5 |
埋地条形灯 |
206个 |
休息坐凳照明 |
6 |
水下灯 |
155个 |
生态岛 |
7 |
LED条形灯 |
1208个 |
广场花池、滨湖大道、室外楼梯、室外台阶、漂浮公园 |
8 |
投光灯 |
1406个 |
生态岛、景观照明 |
9 |
LED点灯 |
970个 |
滨湖大道 |
10 |
埋地灯 |
626个 |
景观照明、浅水平台 |
11 |
广场高杆灯 |
4个 |
西广场、彩悦城 |
12 |
草坪灯 |
73个 |
园林道路 |
13 |
点光源 |
2555个 |
大C平台 |
14 |
壁灯 |
73个 |
大巴停车场、下沉广场 |
15 |
照树灯 |
1100个 |
景观照明 |
16 |
雕塑灯 |
20个 |
万象城南侧广场 |
17 |
夜景灯光控制系统 |
1套 |
大厅及各配电间 |
2、受损、褪色、老化的灯杆设备喷涂翻新、刷漆费用由夜景灯光成交供应商承担。
3、成交供应商应确保安全、文明服务,在项目服务期内因夜景灯光设施及管理服务工作造成的自身或群众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罚款、索赔、损坏补偿、指控及其他一切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4、成交供应商应该遵守国家、市、区颁布的法律、法令、条例以及有关规定;遵守采购人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规章、细则和标准等;自行负责办理日常服务涉及的有关部门相关手续及费用。如果由于成交供应商违反上述规定、规章、细则和标准而导致各种赔偿、罚款和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5、此次天津文化中心2024年度夜景灯光维护管理服务项目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维保过程中涉及包括材料、车辆、燃料、设施设备更换用件、线缆及灯具维修时所需破路、路面恢复等为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维保过程中操作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及相关法律规定。
6、供应商对本项目应有足够的风险认识,一旦成交,必须按照文化中心标准进行服务,并视为愿意无条件承担有关风险并放弃一切与此相关的求偿权。
(六)服务考核要求
采购人按照视频巡检、定点巡查、随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工作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通过对讲机、微信群或数字平台派遣整改任务,并对任务处理全过程实施监督考核。
1、视频巡检
采购人在控制大厅安排人员实行全天候24小时值守,充分利用整个区域视频摄像探头进行实时视频监控巡检,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直接对照评分细则考核扣分,同时进行任务派遣,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达标,将对照评分细则再次考核扣分。
2、定点巡查
采购人每天8:30-21:00安排网格员按照固定线路和点位进行巡查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直接对照评分细则考核扣分,同时进行任务派遣,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达标,将对照评分细则再次考核扣分。
3、随机督查
采购人不定时对文化中心各项养护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照评分细则进行考核扣分,并限期整改。
4、考核计分标准
(1)检查考核记分标准,依据《天津文化中心区域检查考核评分细则》(详见后附)执行。
(2)每扣(或奖励)1分,将扣除(或奖励)当期养管经费1000元。
(3)采购人将依据检查考核结果进行服务费结算,实际结算费用将扣除日常考核所扣金额。
注: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或未做应答即做取消磋商资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