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内容,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2021—2025年)工作方案》及《内蒙古自治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行儿童青少年视力普查工作,建立完善普查学生视力监测数据库,对学生视力情况进行跟踪动态管理,了解掌握全区儿童青少年眼健康情况,与上年度视力普查结果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尽早发现视力问题,及早进行干预,为建立完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体系打好基础。利用自治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宣讲团,开发义务教育阶段近视防控宣讲课程,利用“爱眼日”“近视防控宣传月”活动,指导各地开展近视筛查、宣传教育、干预和评估工作。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调研工作,分盟市出具调研工作报告。教育厅将根据普查结果及调研报告出台调整干预措施,努力提高我区儿童青少年健康水平。
二.主要商务要求、技术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全区中小学生近视防控视力普查及宣教项目)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后七个月内完成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60%,合同签订后 2期:支付比例40%,验收合格后 |
验收要求 |
1期:按照甲方服务需求,满足甲方需求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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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面向对象情况 |
所属行业 |
招标技术要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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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服务 |
2024年全区中小学生近视防控视力普查及宣教项目 |
批 |
1.00 |
8,000,000.00 |
8,000,000.00 |
否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2024年全区中小学生近视防控视力普查及宣教项目是否允许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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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普查质量要求1.检查内容包括裸眼视力检查、屈光度(近视、远视、散光)检测。2.普查场所(1)普查场所由各学校指定,应干净、整洁,并保持安静。(2)普查场所面积大小及光照强度应满足国家标准GB11533中关于视力表使用的检查距离及照明要求。(3)普查场所温度、湿度应符合电脑验光仪对工作环境的要求。3.视力检查按国家《儿童青少年近视普查规范》操作。4.屈光检测应采用客观检查法,在非睫状肌麻痹条件下,使用普查设备进行检测。近视普查标准:裸眼视力<5.0且非睫状肌麻痹下电脑验光等效球镜度数<-0.50D。注意事项:(1)普查开始前,应采用标准模拟眼进行仪器矫正,并将柱镜值调至负值状态。(2)每只眼应测量3次,取平均值;如其中任意2次的球镜度数测量值相差大于等于0.50D,则应进行额外的测量,再取平均值。平均值应保留两位小数。(3)戴眼镜者(包括隐形眼镜)摘去眼镜后再进行电脑验光。(4)对于调节能力特别强,多次检测数值波动大的学生,应当在记录表上注明。(5)屈光检测应采用实测值,不得用问卷、自报等方式获得。(6)检测时发现的异常情况需用文字备注说明。(7)屈光度检查结果,和左、右眼的屈光度均值应做详细记录。(8)监测工作要严格控制质量,筛查过程中按照5%比例进行现场复测,确保数据真实可靠,符合验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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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投标机构需按照普查人数及分布合理组建普查小组,普查人员接受相关的业务培训,保障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普查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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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普查设备及系统支持要求:1、普查设备:视力监测必须采用标准化的仪器设备,各地监测仪器设备及监测细则一致。视力表:拟投入本项目的视力检查表应符合国家标准(GB11533标准对数视力表)的规定。提供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检验报告,所使用产品须与注册产品一致。电脑验光仪:监测数据包括双眼裸眼视力、球镜、柱镜、轴位等相关数据。拟投入本项目的验光仪需符合标准(ISO10342眼科仪器—验光仪)的规定。提供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检验报告,所使用产品须与注册产品一致。2、支持系统:支持建立不同的账号类型(政府管理员账号、医院账号、学校账号、班主任账号、普查员账号等)实现主管部门对本市的各级学校信息的管理和普查管理,实现学校管理员对本校年级、班级、学生信息的管理和普查管理,以及班主任对本班级学生信息的管理。按照《儿童青少年近视普查规范》标准要求,生成报表,支持实时查看导出并下载打印全市/区/学校报表,报表内容包含近视判断标准、专业名词释义、普查情况、学校和学生情况、总体近视情况、分学段近视情况、分年级近视情况、分男女近视情况等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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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数据记录与结果告知要求视力监测数据全部导入到《内蒙古自治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数据管理平台》。数据导入过程中对数据的安全性进行管理,防止导入数据时可能构成的危害,降低可能存在的数据泄漏风险。在监测结束1个月之内完成数据库上传,形成学生视力电子档案。普查需及时更新数据,实现完整的、个性化的、动态的视力健康跟踪管理。结合普查数据结果参与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干预措施相关课题研究。中标人需做好普查记录,数据需包括受检者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双眼裸眼视力、双眼球镜度数、柱镜度数、轴位等结果。结果需真实、准确,并做好整理、建档工作。普查后,中标人应及时向家长作出普查报告反馈,对需要进一步复查的对象应告知复查路径及相关防控方法与要求;检查结果判断为正常时,也应把视力保持方案反馈给学生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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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五)项目进度要求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普查任务通知后,需在3个月内完成每次普查工作(包括数据采集、整理、存档、上报等),要求各地监测时间同步。视力监测工作结束后,要向被监测学校反馈全部学生视力监测结果,及分盟市、旗县区、学校的统计分析数据。形成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及统计分析的书面报告,提交教育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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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六)科普宣传要求中标单位与自治区近视防控宣讲团成员共同确定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宣讲课件(课件分为小学低年级版、小学高年级版、中学版、家长版、校医版),根据项目进度合理计划宣讲工作,组织集体备课,针对工作开展实际情况,适时完善修订课件;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公布自治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专家指导委员会及宣讲团成员的通知》要求,中标单位积极与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沟通,组织当地专家入校园(重点包括自治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改革试点县、近视防控试点学校)借助开学护眼第一课、近视防控宣传月等活动,进行不同内容的讲座,要求受众人群包括学生、家长、教师等,宣讲场次不少于400次,宣讲覆盖全区103个旗县区,同时了解开展讲座学校的近视防控相关工作以及用眼环境卫生情况,并给出专业性意见;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调研工作,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调研工作,出具影响各盟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的调研工作报告,提交教育厅;组织举办“全国爱眼日”宣传教育相关活动1次,借助全国“爱眼日”,营造关爱儿童眼健康,科学防控近视的良好氛围,提高中小学生主动保护视力的意识和能力;宣讲材料收集汇总,制作近视防控系列录播视频,方便在各种公众号云平台、科技馆、博物馆等公共场所循环播放,增加受众人群,扩大宣传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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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七)中标单位需负责对入校宣讲人员建立和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各旗县教育行政部门协助中标单位按照考核内容推进管理,通过绩效考核制度强化宣讲团使命担当,充分发挥近视防控“宣传队”作用,宣讲团专家要精准发力、综合施策,不断提升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宣讲水平,扎实做好宣讲团工作。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