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韶关市中心血站采血车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1700000.00元。
3、交付使用期: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使用。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招标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定型的成熟产品,已批量生产并经广泛使用验证,并根据使用地区的自然环境特点相应设有三防措施(防潮、防腐、防锈)。产品为全新的厂家产品,提供货物的相关合格证书, 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具出厂合格证,按产品要求配备所有附件和完整的使用说明书。
2、对于影响货物正常使用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技术规范中指出与否,投标人都应提供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
3、本项目包括设计、生产、送货及相关配套服务等。
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列表说明主要货物和材料的品牌、产地、参数。
5、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本项目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全部费用,投标人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主要包含(产品价款、备品备件价、易损件价、专用工具价、相关配件、附件、及零配件价)及其它的所有费用,包含物料购置费、制作费、检验费、保险费用、检测费、检定费、仓储费、运输费、装卸费、商检费用、银行费用、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费(含相关技术指导与培训费)等所有费用(以上费用如涉及到多次需求,所有费用都包含在内),此项必须由投标人在报价一览表中注明,如涉及软件许可使用或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还应包括软件许可费以及一切技术服务费、人员培训费。
6、本章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全部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包括设计、制造、验收)都应符合招标时已颁布的现行中国国家或其他公认的部颁、行业标准和国际标准化组织以及等效或更优的其他国家的权威性标准和规范的有关条文。如果这些标准内容有矛盾时,应按最高标准的条款执行。若在设计和制造中应用的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章中没有规定或有超出,则投标人详细说明其所采用的标准和规范,并提供该标准或规范的完整原件给采购人,国内标准应提供中文文本,国外标准应提供中、英文对照的文本,并以中文解释为准。只有当采用的标准和规范是国际公认的、惯用的,且等于或优于本章的要求时,此标准或规范才可能被接受。
7、投标人在实际供货时,若被发现提供的货物未能达到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将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罚,采购人将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的执行,并追究因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未达到所承诺准确率产品而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
8、本次项目适用的行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标准(包含但不限于):
8.1《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
8.2《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
8.3《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
8.4《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
8.5《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3号)
8.6《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9号)
8.7《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5号)
8.8《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
8.9国家部门和行业其它现行的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及要求。
★9、本项目采购的“血液冷藏箱”为医疗器械,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三)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
1 |
韶关市中心血站采血车采购项目 |
1 |
套 |
1700000.00 |
注:1、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列为无效报价处理。
2、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报价无效。
采购包1(韶关市中心血站采血车采购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使用。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50%,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50%; (备注:本项目的每笔款项以人民币方式支付,中标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办理支付手续:1)合同;2)中标通知书;3)验收合格报告;4)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2期:支付比例50%,所有设备安装完成并经调试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50%。 (备注:本项目的每笔款项以人民币方式支付,中标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办理支付手续:1)合同;2)设备安装确认单;3)验收合格报告;4)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
验收要求 |
1期:到货验收:由本项目验收工作小组负责。单个设备到达安装现场(或项目仓库)后,由中标供应商提出到货验收申请,验收工作小组在3个工作日内根据厂家货物清单(无需拆箱)组织统一点验,完成到货验收,各方签名并加盖各方公章。注:除招标文件另有要求外,均按国家、地方或行业(排列在前者优先)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执行; 2期:验收要求:文件齐全并有申请报告,采购人接到认可的报告后两天内答复确定全面验收的时间,通知各方到场进行验收。有关技术档案资料一式四份。 注:除招标文件另有要求外,均按国家、地方或行业(排列在前者优先)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执行。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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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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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设备包装及运输 |
包装和运输: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中标供应商负责确定包装方式;由于不适当的包装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包装费、运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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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供货要求 |
1、本项目所涉及的货品质量必须符合本项目的要求,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来源合法、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出具出厂合格证。 2、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需提供车辆改装技术图纸(图纸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用户方进行确认,经双方确认一致后,按照技术参数及图纸要求进行改装,保障最终的改造成品达到使用科室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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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装调试要求 |
1、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中标供应商应设有安装负责人,负责安装的计划、协调、人力调配及质量管理等工作,还应设安装现场工程师,负责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安装现场测量、安装质量检查认可等。 2、中标供应商要遵守现场规章制度,要建立安全责任制,确保安装过程不出人身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和有可能潜在安全事故。否则一切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中标供应商在调试前提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实施,不征得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无权私自更改作业计划和内容,否则调试无效。全部工作文档必须由各方当事人签字认可。调试完成后,技术人员对业主单位相关使用人员进行使用操作培训和基本保养说明。采购人应当提供符合合同货物安装条件的场所和资源,并给予的必要的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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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培训要求 |
1、使用培训:中标供应商在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后即进行现场培训,确保业主单位相关使用人员基本掌握使用操作、维护保养技术。 2、培训:中标供应商应安排相关设备厂家培训人员就设备的安装、检验、调试、使用和维护等培训采购人技术人员,并对参加培训技术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参加培训技术人员基本掌握运用操作、维护保养技术,并能达到正确检修、维护、排除一般故障为止。 3、培训方式:技术培训、操作培训。 4、培训人员、地点和时间:培训人员由采购人确定,培训地点和时间由采购人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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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
1、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全系统产品贰年的免费质保期,终身维保。 质保期自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由采购人验收完毕之日起计算,验收合格经双方签字认可后,即进入质保期。 验收标准:①按系统设计的功能以及设备所提供的指标及要求进行测试,以确定是否达到预定的设计效果;②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验收,保证系统安装的正确、合理、可靠。 2、在质保期内,属于产品制造、安装、材料等质量问题而发生故障,概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维修,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核心零配件发生故障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更换。 3、中标供应商采用的设备中标供应商接到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规定时间内未处理完毕的,中标供应商提供不低于同等档次货物供用户使用至故障货物能正常使用为止。如果需要更换配件的,要求更换的配件跟被更换的品牌、类型相一致或者同类型同等档次的替代品,后者需征得用户方管理人员同意。如须增加非中标供应商的货物和配件,中标供应商应协助解决。产品保修期结束,中标供应商以最优惠价格有偿提供配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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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货物如在实际供货时已经停产(不列入该厂家当时的产品系统),如果未能按原价提供更优质的货物,则按违约处理。 2、投标人在实际供货时,若被发现提供的货物未能达到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将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罚,采购人将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的执行,并追究因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未达到所承诺准确率产品而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 3、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广东省或韶关市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认为有需要,可以共同提出或分别提出质量鉴定,广东省质检部门与韶关市质检部门的鉴定结论不一致的,以广东省质检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产品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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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知识产权 |
1、中标供应商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负责全额赔偿。 2、中标供应商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零部件等的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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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国家政策变化 |
如因国家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应以最新的国家相关政策为准并进行执行,如因国家相关政策发生变化而导致本次项目的合同无法继续执行,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及后果。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要求(“△”)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 |
医疗车 |
韶关市中心血站采血车采购项目 |
套 |
1.00 |
1,700,000.00 |
1,700,00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韶关市中心血站采血车采购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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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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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