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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门镇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项目(2024年批次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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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05080001351941 发布时间:2024-05-08 文档页数:49页 所需下载券:10
虎门镇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项目(2024年批次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1】8号)、《水利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水运管【2021】121号)》、《水利部关于修订印发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及其考核标准的通知》(水运管〔2019〕53号)、《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大中型灌区、灌排泵站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水农水农电函〔2021〕1428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加强我市水利工程管理,拟通过三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水库、泵站、水闸、堤防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创建工作(以下简称“标准化管理”),实现水利工程安全可靠运行、持续稳定发挥效益。东莞市水务局制订了《东莞市水利工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创建三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按照《方案》,标准化管理工作拟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完成30%,第二阶段(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完成40%(累计完成70%),第三阶段(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完成30%(累计完成100%)。

2023年度,虎门镇已按省、市要求,按时完成了镇辖区内第一阶段10宗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工作。2024年度,虎门镇计划继续完成镇辖区内第二阶段的3宗排涝站、5座水库、5座水闸和1段海堤等14宗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工作。

采购包1(虎门镇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项目(2024年批次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180个日历日内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1、中标人提交全部标准化管理创建技术服务项目自检自评报告工作后,支付合同总款的50%(累计支付50%); 2、待项目完成主管部门考核后,支付合同总款剩余的50%(累计支付100%)。 3、付款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出请款申请及所需的材料和等额合格发票。本项目的经费由政府拨款,如因政策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否则,采购人按规定扣罚。如果中标人怠于或者拒绝提供资料或者办理手续的,则因此产生的付款迟延的责任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验收要求

1期:验收应在甲乙双方及相关部门共同参加下进行,依据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以及投标文件制定的施工方案进行验收,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

2期:采购人组织项目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行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

3期:对验收不合格的部分,中标人应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完善直至合格。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1、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次招标所有服务内容的费用,包括人工费、劳保费、保险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各种税务费、评审费、必须的辅助材料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 2、合同条款:投标人实质响应合同条款。 3、合同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合同总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所发生的技术服务费、标志牌制作与安装、评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服务

虎门镇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项目(2024年批次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项目)

1.00

1,803,200.00

1,803,2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虎门镇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项目(2024年批次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项目范围

本项目为第二阶段,包括镇辖区内的5座水库、5座水闸、3宗排涝站和1段海堤等14宗水利工程。具体名录如下:

  工程名录

工程名称

规模

项目层级

实施时间

评审部门

备注

寮前水库

小(2)型

市项目

2024年

\

标准化巩固提升

花灯盏水库

小(1)型

市项目

2024年

\

标准化巩固提升

象山水库

小(2)型

市项目

2024年

\

标准化巩固提升

长垅水库

小(2)型

市项目

2024年

\

标准化巩固提升

蚝坑口水库

小(2)型

市项目

2024年

\

标准化巩固提升

德隆围水闸

小(1)型

镇街项目

2024年

镇街水行政主管部门

 

下围水闸

小(1)型

镇街项目

2024年

镇街水行政主管部门

 

上围水闸

小(1)型

镇街项目

2024年

镇街水行政主管部门

 

十围水闸

小(1)型

镇街项目

2024年

镇街水行政主管部门

 

蛇头湾水闸

小(1)型

镇街项目

2024年

镇街水行政主管部门

 

沙角排站

小(1)型

镇街项目

2024年

镇街水行政主管部门

 

南面下围排站

小(1)型

镇街项目

2024年

镇街水行政主管部门

 

红石涌排站

小(1)型

镇街项目

2024年

镇街水行政主管部门

 

威远围海堤

2级

市项目

2024年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

 

二、服务内容

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创建技术服务工作内容包括资料收集分析整理、现状调查、管理制度编制等申报材料编写等。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现状调查在资料收集分析整理的基础上,结合安全鉴定资料,通过无人机航拍等手段,分析整理收集资料,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创建技术服务提供基础资料。

(2)管理制度编制等申报材料编写,具体内容包括:

1)组织管理

A、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B、岗位设置和人员;

C、精神文明;

D、工程环境和管理设施;

E、规章制度,包括:①日常工作制度:学习培训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工程管理考核奖惩制度等;②运行管理制度:运行值班制度、巡视检查制度、防汛值班制度、工程运行及操作制度、防汛物资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等;③监测维养制度:日常监测检查制度、工程维修养护制度等;

F、协助档案整理;

G、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

H、年度自检自评和考核。

2)安全管理

整理、辅助完善以下安全管理部分内容,具体涉及:

安全鉴定;等级评定;水行政管理;确权划界;工程安全隐患管理;防汛抢险;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考核;安全巡查;安全生产等部分资料内容。

3)运行管理

整理、辅助完善以下安全管理部分内容,具体涉及:

生产及技术管理;设备管理与维护;维修计划执行;观测工作;主要建筑物及周边环境;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建筑物工程管理与维护;设备管理及维护;高低压电气设备管理及维护;辅助设备管理及维护;金属结构管理及维护;微机监控、视频监视系统;现代化管理;控制运用。

4)经济管理

整理、辅助完善以下安全管理部分内容,具体涉及:

财务管理;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费用收取;土地资源利用等相关内容。

5)加分项

整理、辅助完善以下安全管理部分内容,具体涉及:

水文化建设、社会评价、管理物业化、荣誉情况。

6)标示牌

标志牌制作1套。

(3)具体内容说明

1)水库工程

包括工程内容所发生的调查评估、各种文件的收集整编、各类规程编制、防汛图表设计编制等,不包括标准化工作手册、安全鉴定、检测、安全监测设施安装、各类预案编制、非直属管辖项目监管专题费用以及水库除险加固、维修养护等工程费用。

2)水闸工程

包括工程内容所发生的调查评估、现场检测及检测成果分析、等级评定、各种文件的收集整编、各类规程编制等,不包括水闸环境整治、安全监测设施安装、设备维修更换和除险加固等工程。

3)排站工程

包括工程内容所发生的调查评估、现场检测及检测成果分析、等级评定、各种文件的收集整编、各类规程编制等,不包括泵站环境整治、安全监测设施安装、机组维修更换和除险加固等工程。

4)海堤工程

包括工程内容所发生的调查评估、各种文件的收集整编、各类规程编制、防汛图表设计编制等,不包括堤防的隐患探测和根石探测以及堤防除险加固、安全监测设施安装、路面修复、维修养护等工程费。各类预案的工作包含在抗旱防御体系标准化的工作中,在本项目中不再重复计列。

(5)其他要求

具体服务内容以市水务局《关于印发<2023年东莞市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监督检查及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水务[2023]41号)及省、市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等文件要求为准,包括且不限于上述服务内容,按上级部门要求完成评审、验收、上报。

三、进度要求

序号

完成工作

完成时间

1

对照考核标准,查找问题,拟定整改措施,制定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具体创建方案。

20天

2

针对查找出的问题,上述整改措施,协助完成现场整改,确保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考核验收。

120天

3

管理单位完成自评工作。

10天

4

主管部门完成考核。

20天

5

管理单位将申报材料报水行政主管部门。

10天

四、服务要求

1、熟悉标准化建设的工作流程,满足修改论证、及时汇报以及按时提交成果等特殊要求。在工作期间,须及时与采购人沟通,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2、中标人负责各项会议报告汇报准备工作。

3、采购人可依据工作需要,要求中标人及时汇报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果。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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