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
3.1、采购项目概况
宜宾市翠屏区交通运输局拟通过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提供创建“四好农村路”国家级示范县咨询服务。
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3.2.1服务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9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900,00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涉及核心产品 |
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
是否涉及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1 |
宜宾市翠屏区创建“四好农村路”国家级示范县咨询服务 |
1.00 |
900,0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3.2.2服务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宜宾市翠屏区创建“四好农村路”国家级示范县咨询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1 |
1、内业资料审核 按照《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21〕48号)及交通运输部2024年即将出台的“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办法”和“核查表”要求,配备对“四好农村路”相关政策法规及“建、管、养、运”熟悉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驻地服务及审查工作,分析研判内业资料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结合成功创建案例的经验和做法,明确内业资料,完善提升措施,指导并协助完善达到“核查表”标准,完成准确扫描上传至“全国农村报送技术支持平台”并整理装订成册。 |
|
2 |
2、现场核查咨询 (1)协助“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现场验收筹备工作,并配合编写迎检点位介绍资料。 (2)全面协助各级检查、验收过程中的组织、协调、配合等工作,提炼整理工作亮点、经验做法。 |
|
3 |
3、衔接工作 及时掌握交通部关于“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创建相关政策动态,及时向采购人反馈最新信息,并提出相工作建议。并配合做好市级层面与省厅(含厅公路局)的工作衔接联络。 |
★ |
4 |
4、技术及服务成果要求 (1)技术要求:执行国家规范、行业主管部门印发的制度和管理办法相关内容。 (2)成果要求:提供电子文档1份、打印文本1份、以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
3.2.3人员配置要求
采购包1:
1、项目负责人(1人) (1)具有交通运输类(交通工程或交通规划或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主专业(或专业一)为公路。 注:提供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2、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 (1)具有交通运输类(交通工程或交通规划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主专业(或专业一)为公路。 注:提供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3.2.4设施设备要求
采购包1:
无。
3.2.5其他要求
采购包1:
1、服务方案要求: (1)项目认识及总体思路 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提供项目认识及总体思路,包含:①从国家层面、省级层面、市级层面分析“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背景;②工作重点的把握;③理清示范创建工作思路。 (2)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提供创建基础方案,包含:①清楚阐述创建标准;②分析翠屏区创建优势与不足;③对创建成效与影响进行预判。 (3)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提供后续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包含:①服务质量保证措施;②后续服务方案。 2、类似经验 (1)供应商提供2019年1月至今承担过“四好农村路”示范及相关课题研究工作的业绩。 (2)供应商提供2019年1月至今承担过农村公路网规划及相关课题研究工作的业绩。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3.3、商务要求
3.3.1服务期限
采购包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
3.3.2服务地点
采购包1:
采购人指定地点
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
采购包1:
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3.4支付方式
采购包1:
分期付款
3.3.5支付约定
采购包1: 付款条件说明: 合同签订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 15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0.00%。
采购包1: 付款条件说明: 交通运输部公布全国示范县创建单位名单,成功入围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 15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00%。
采购包1: 付款条件说明: “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验收通过,公布命名名单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 15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0.00%。
3.3.6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采购包1:
(以下内容中甲方指采购人,乙方指成交供应商) 1、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2、解决争议的方法: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3.4其他要求
★1、因系统固化原因,特此说明本磋商文件“第三章3.3商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并且3.3.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至“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验收完成,以此为准。 2、说明(本说明无需供应商进行响应): (1)针对磋商文件第二章 2.4.9 中“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磋商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除磋商文件中的明确要求进行单独响应或承诺的实质性要求外,对于其他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函》中以“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进行承诺即视为响应。 (2)因系统固化原因,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要求优先采购。”不适用于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