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
3.1、采购项目概况
稻城县“四好农村路”品质提升服务咨询及提升工程设计
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3.2.1服务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45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450,000.00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核心产品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
1 |
稻城县“四好农村路”品质提升服务咨询及提升工程设计 |
1.00 |
1,450,0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3.2.2服务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稻城县“四好农村路”品质提升服务咨询及提升工程设计
参数性质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1 |
l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共1个包,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好习近平对“四好农村路”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关于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交公路发〔2019〕96号),州公路局拟在总结稻城县来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经验的基础上,提升“四好农村路”品质,推动稻城县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参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完成系统性编制“四好农村路”品质提升服务方案、市级迎检接待方案、县(区)迎检工作指导及交通运输局安排的相关工作及服务。 l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依据四川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评定标准及评分表来完善内业及外业工作,满足评定标准;并结合现场实际条件配合选定打造路线,交叉路口“六个一”、路基路面修复交安完善设计。 l (二)服务功能及目标: 1、总体创建要求:编制完成稻城县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总体工作方案,明晰创建思路及工作重点任务; 2、设计概念要求:策划“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理念,完成稻城特色农村公路创建主题品牌、特色LOGO、特色主题包装设计等,挖掘稻城农村公路特色,打造“四好农村路”亮点; 3、内业材料要求:根据四川省“四好农村路”评定细则,逐项评估内业资料完成质量,分析研判内业资料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结合成功创建案例的经验和做法,明确内业资料完善提升措施,指导并协助县和乡镇加以完善达到评定细则标准,并整理装订成册。 4、外业迎检筹备要求:需结合稻城县农村公路网实际,打造迎检精品示范线;包含但不限于①完成迎检示范路的“路口六个一”、标识标牌、交安设施增补及公交站台增补施工图设计,②完成迎检示范路沿线小品小景、重要段落绿化及宣传标语施工图设计,③完成迎检示范路道路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④完善参观点位方案设计(两个综合运输站、一个联合执法点),⑤制作并组织“四好农村路”文化宣传相关设计和宣传活动。 5、供应商需掌握部、省关于“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相关政策动态,及时向采购人反馈最新信息,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配合做好市级层面与省厅(含厅公路局)的工作衔接联络,协调省厅公路局专家到稻城县进行现场指导。 |
★ |
2 |
l (三)★成果及质量要求 1、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标准要求; 2、成果要求: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纸质档4份,内业资料质档1份;电子文档1份。 |
3.2.3人员配置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配备相关人员
3.2.4设施设备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配备相关设施设备
3.2.5其他要求
采购包1:
报价要求(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的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实施、人员工资、设备、保险、加班费、交通费、税费、管理费、利润、各种风险等在内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如出现因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3、商务要求
3.3.1服务期限
采购包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
3.3.2服务地点
采购包1:
稻城县。(具体采购人指定地点)
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
采购包1:
(1)验收标准及方式: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组织验收。验收应以采购合同、采购及其补充文件、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为验收的主要依据。(2)验收主体:采购人。(3)验收时间:以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4)程序和内容:商务条款和技术条款均逐条验收;如出现未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的,以行业相关标准为准。如采购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与中标(成交)人投标(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行业标准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5)验收相关事宜及法律责任:如出现中标(成交)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或达不到招标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3.4支付方式
采购包1:
分期付款
3.3.5支付约定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采购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省级示范县创建成功并经网上公示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0%。
3.3.6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采购包1:
(1)违约责任①采购人及供应商双方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均负有赔偿责任,对方均有权视情况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或提出解除合同。②如因供应商在履行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③如供应商提交的成果达不到相关质量要求或未按采购人时间进度安排完成成果,采购人有权扣除合同支付金额和提出解除合同。(2)争议解决办法①采购人及供应商双方就采购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该进行友好协商,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仲裁费应由败诉方承担。③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3.4其他要求
1、其他相关事宜:①本项目不组织前期的现场勘查,但供应商应根据工作实际,自行组织现场勘察,综合考虑后进行设计和布展实施的报价;②在本采购文件中没有提及的与本项目履约切实相关的事宜,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时按明细约定或后续补充约定(约定的内容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③本项目自成交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提交全部成果验收合格之日止,成交方将负责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因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若评审得分、最后报价、技术指标得分和承诺提供的经认证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数量均相同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列的情况下,优先推荐中标单位为少数民族地区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提供相应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