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
服务需求响应表
包号/序号:001 服务内容:岫岩县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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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 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资料 |
★1、服务内容及要求: 规划范围为岫岩县10个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5个村庄规划,应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以及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要点>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19]23号)等文件精神开展规划服务工作。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成果法定文件应包括规划文本、数据库、图件及附件,技术文件包括规划说明、专题研究报告等内容;村庄规划编制成果主要包括规划文本、说明、图集和数据库等内容。 规划范围涉及岫岩满族自治县洋河镇、新甸镇、黄花甸镇、牧牛镇、大房身镇、三家子镇、哈达碑镇、石灰窑镇、大营子镇、药山镇共10个乡镇全域范围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做出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为岫岩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提供数据基础和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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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果及质量要求: 全部成果均应提供电子文件和纸质文本,文图表的内容应一致,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和技术要求。配合审查部门对成果进行提交、审查、评审,直至形成最终合格的全部成果。 规划成果形式与内容必须满足国家、省、市对编制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审查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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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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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偏离表
包号:
序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1 |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提交成果文件,并完成成果文件报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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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履约地点: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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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付款方式及条件:成果报告完成并审查通过后,并交付采购人使用,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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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验收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程序: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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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现场支持:(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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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其他: (1)供应商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的工作所涉及的包括人工费、交通费、服务费、设备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责任等一切费用和风险。采购人不另行支付费用。 (2)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中止合同,且供应商必须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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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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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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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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