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1、标包名称:北京城市副中心以外区域街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三标段)
2、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副中心以外区域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管理工作,提升城市公共空间环境品质和城市治理水平,贯彻落实2021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开展北京城市副中心以外区域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项目。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8月20日前完成所有合同约定工作。根据项目复杂程度与采购人进度要求确定如下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开展现场调研、资料搜集及访谈,完成街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成果文件(初稿)并汇报,修改形成规划成果文件(征求意见稿)并开展社会各方征求意见工作,根据意见征求情况修改完善形成规划成果文件(审议稿)。2024年7月底前完成。
第二阶段:规划成果文件(审议稿)取得相关部门审查批准后发布实施。2024年8月20日前完成。
2、付款条件:
(1)合同签订且财政资金到位后30日内,委托人依据受托人的付款申请,支付合同金额的30%。
(2)根据委托人意见修改形成成果文件(审议稿)后,委托人依据受托人的付款申请,在财政资金到位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
(3)规划成果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正式向社会发布实施,合同全部内容履行完成,且项目结算后,委托人依据受托方的付款申请,在财政资金到位后30日内支付剩余金额。
(4)受托人在取得委托人支付款项的同时,必须提供委托人认可的等额、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若受托人不提供合格发票,委托人有权拒绝支付该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受托人不得因此而停止工作。
三、技术要求
(一)规划范围:西集街区面积合计15.1平方公里、漷县街区面积为19.8平方公里。

(二)规划对象: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户外场地载体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三)规划编制内容
(1)明确街区规划范围、依据、规划期限;(2)综合分析街区户外广告设施存在问题、需求及发展方向,明确街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原则;(3)明确街区内商业户外广告设施禁止设置区域、限制设置区域、允许设置区域;(4)确定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地块、风貌要求、设置密度、面积上限、亮度控制、运行时间、设置期限等相关详细控制要求;(5)明确公益户外广告设施和LED电子显示屏等特定类型布局,并提出相关控制要求;(6)确定临时性商业户外广告设施的范围、形式、期限等设置要求。
(四)规划成果要求
1.专业规划成果要求
(1)规划文本
(2)规划解读
(3)规划图则
2.提交成果要求
(1)最终成果包括规划说明及基础资料汇编,规划文本及图则统一装订为A4格式,8套。
(2)所有成果资料的电子文件一套(包括多媒体汇报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供应商要充分了解现状情况,充分收集相关资料,听取有关部门意见。
(二)供应商向采购人进行中间汇报和讨论一般安排在初步方案阶段和论证成果阶段,在进行中间汇报时需要提供汇报提纲及成果简本若干套。供应商还应根据采购人组织专家论证等需要进行汇报。
(三)供应商按照采购人需求提供制作规划公示及汇报简本的电子资料。
(四)根据采购人需求配合参与公共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