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地下水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城乡居民生活、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持生态平衡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地下水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8号)、《“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土壤〔2021〕120号)、《广东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粤环函〔2020〕342号)和《广东省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粤函〔2022〕8号)等文件均提出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识别保护类区域和管控类区域,推动地下水环境分区管理、分级防治工作。因此,结合区域地下水环境保护管理的需求,开展汕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分项目,进一步掌握汕头市地下水环境基本情况,是贯彻落实国家、广东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的重要实施项目,是地下水环境监管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本项目完全符合汕头市夯实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基础,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方针,符合国家、省地下水污染防治方案实施的任务目标要求,具备工作开展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同时,项目实施有利于落实国家和广东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有利于推进汕头市地下水环境分区管理、分级防治,有利于全面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对生态环境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符合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需求。
(二)工作目标
本项目拟开展汕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工作,实施地下水环境分区管理、分级防治。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结合汕头市水文地质特点、行业特征、地域特色及不同类型污染源对地下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地下水富水性评价和地下水质量现状评价工作,识别地下水脆弱性和污染风险,形成汕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成果。同时提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管控措施,为地下水污染管控提供科学依据,提出分区防治措施,有利于研判区域地下水污染趋势,形成“分区管理、分级防治”的科学工作思路。
采购包1(汕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分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汕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工作,提交相关成果。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广东省汕头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采购人在合同签订起且收到中标人提交的请款书和出具对应金额的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2期:支付比例40%,采购人在中标人提交《汕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技术方案》,通过专家评审之日起,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交的请款书和出具对应金额的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3期:支付比例20%,采购人在中标人提交《汕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研究报告》《汕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方案》《汕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图集》,通过专家评审后,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交的请款书和出具对应金额的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4期:支付比例10%,采购人在中标人提交《汕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研究报告》《汕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方案》《汕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图集》最终成果及附件,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交的请款书和出具对应金额的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注:中标人应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
验收要求 |
1期:有关工作满足相关技术规范和省级质控要求,项目成果通过专家技术评审,验收达到合同要求,提供完整的工作成果(包括电子和纸质文件及相关图片、数据等)。 (专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当中,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其他要求,(一)知识产权归属: ①本采购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材料、技术、方法等一切可纳入知识产权范畴的权利)属于采购人所有。②采购人有权利用本采购项目成果进行新的科学研究,研究成果归采购人所有。③经采购人许可同意,中标人可利用本采购项目成果进行新的科学研究,研究成果归双方所有。④除前述外,其他无论发生何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采购人均有权利用中标人的阶段性工作成果,并且采购人引用中标人的阶段性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可依法享有就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 (二)保密: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对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中标人需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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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总体要求 |
(一)供应商应对本项目全部内容报价。 (二)供应商负责项目采购人需求书中列出的所有工作内容,以及其他隐含的配套工作。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报价的各种因素和风险。采购人不再支付成交金额以外的任何费用。 (三)供应商报价必须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规定的工作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及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四)凡标有“★”的地方为关键的商务、技术指标要求,必须完全满足这些要求,未达到这些指标要求的将导致报价无效。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地下水污染治理服务 |
汕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分项目 |
项 |
1.00 |
2,550,000.00 |
2,55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汕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分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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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服务要求 在收集整理资料的基础上,安排专业、专职工作人员完成汕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项目资料搜集与整理、现场踏勘、补充调查、技术方案编制、现场钻探与采样、样品保存与流转、样品测试分析、地下水功能价值评估、地下水脆弱性评估、地下水污染源荷载评估、成果分析与数据集成及质量控制等工作,并提出对策建议及汕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方案。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下文“(3)提交成果”所要求的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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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服务内容 ①编制《汕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技术方案》 根据《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技术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3〕299号),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应充分收集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矿泉水和名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情况、水文地质条件、气象水文条件、地下水质量状况、污染源信息、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等相关资料。根据《广东省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技术要点(试行)》(粤环函〔2023〕496号)监测点数量要求“山区和丘陵区0.5~1组/100km2,平原地区3~4组/100km2”、“优先选择符合要求的泉、民井、机井等开展水质监测,如需新建井,应同时兼顾地下水脆弱性评估相关参数补充调查需求”等。在初步整理好收集资料后,需根据资料情况进行现场踏勘,补充民井和其他监测井的情况和监测采样方案,新建不少于40口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编制《汕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技术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开展采样监测。 ②编制《汕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研究报告》 根据收集资料和补充调查情况,基于《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分技术指南(试行)》和《广东省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分技术要点(试行)》的要求,开展地下水富水性评估、地下水质量现状评估,进而进行地下水功能价值评估、地下水脆弱性评估、地下水污染源荷载评估等工作,划分保护类区域和管控类区域。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三线一单”、行政区划等,最终确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并编制《汕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研究报告》。同时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经专家论证并充分修改完善。 ③编制对策建议及汕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分图集 根据《汕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研究报告》的成果,针对不同的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分区,依据相关法规标准提出对策建议。对于保护类区域,从环境状况和污染风险等方面依据国家、地方相关管理要求提出管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管控类区域中一级、二级管控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主要从环境监测、隐患排查、风险管控、环境准入等方面开展差异化管控。细化管控措施,形成汕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图集,并编制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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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提交成果 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提交以下成果: 1)《汕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技术方案》 2)《汕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研究报告》 3)《汕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方案》 4)《汕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图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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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成果验收 《汕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技术方案》《汕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研究报告》《汕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方案》和《汕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图集》通过由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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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其它要求 ①项目工作进度要求:2024年6-7月,开展初步资料收集并根据收集资料情况按要求补充现场踏勘和现状调查,结合补充资料收集和补充调查完成《汕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技术方案》;2024年7-8月,按照技术方案开展监测井建设和样品采集与分析工作;2024年9-10月,完成《汕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研究报告》;2024年11-12月,根据研究报告内容,对于重点区域开展现场调查,结合实际情况提出管控建议,完成《汕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方案》《汕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图集》。 ②项目实施的保障措施:中标人应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对服务过程中各节点可能出现的风险有事先预估评判,并制定相应的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量保障措施(如质量检查、验收等)、风险控制措施(如风险评估、预防等)、沟通协调措施(如定期会议、信息共享等)等。中标人负责做好补充监测点位安全性确认和钻井安全保障措施,钻井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③投标人(联合体任一方)应具有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检测能力范围含水),提供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及相关附表复印件。 ④拟投入项目团队的人力:中标人应具有一定科研和技术服务能力,确保拟投入项目团队人员、水平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能力,保质保量完成本项工作,提交成果满足国家及省级相关技术规范和质控要求,项目成果通过专家技术评审。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