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
3.1、采购项目概况
乐山市峨眉山生态环境局拟对峨眉山市境内12条“河长制”河流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工作,摸清全市入河排污口情况。实现精准治污,切实加强和规范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源排放,以达到改善水生态环境的目的。要求在合同签订之日后30日内,全面摸清峨眉山市12条“河长制”河流入河排污口底数及其分布情建立峨眉山市12条“河长制”河流入河排污口名录、同步开展水质监测况,溯源分析,并形成相关成果。
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3.2.1服务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7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700,000.00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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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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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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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金额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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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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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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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核心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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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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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采购节能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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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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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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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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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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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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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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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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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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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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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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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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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服务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峨眉山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技术服务
参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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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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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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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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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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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技术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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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人员配置要求
采购包1:
无
3.2.4设施设备要求
采购包1:
无
3.2.5其他要求
采购包1:
无
3.3、商务要求
3.3.1服务期限
采购包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3.3.2服务地点
采购包1:
采购人指定地点。
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
采购包1:
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建立峨眉山市入河排污口清单形成《峨眉山市入河排污口名录》,并完成入河排污口溯源和同步水质检测工作;制作排污口排查成果图,提交 ArcGIS 矢量数据图;提交入河排污口和相关地表水断面监测结果;提交入河排口点位遥感影像图。
3.3.4支付方式
采购包1:
一次付清
3.3.5支付约定
采购包1: 付款条件说明: 所有成果提交并验收合格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 99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0.00%。
3.3.6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采购包1: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3.4其他要求
以上3.3为实质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