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采购预算金额 |
最高限价 |
云浮市重点地下水“双源”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四期) |
1项 |
工作预计2024年6月开始(具体以中标时间为准),至2024年12月30日结束。 |
1450000.00元 |
1450000.00元 |
采购包1(云浮市重点地下水“双源”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四期))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工作预计2024年6月开始(具体以中标时间为准),至2024年12月30日结束。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40%,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款的40%作为首款。 2期:支付比例40%,2024年10月底前,中标单位完成重点地下水污染源水文地质、污染源识别、地下水监测井建设等工作,并提交地下水监测井建设报告,支付二期款合同额的40%。 3期:支付比例20%,2024年11月30日前,中标单位完成地下水现场采集及监测分析,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经5位及以上专家审定通过的《云浮市重点地下水“双源”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四期)报告》。认定此项工作达到验收要求后支付三期款合同额的20%。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财务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务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视为按时间支付。 |
验收要求 |
1期:由中标单位按采购需求实施,于2024年6月底前,中标单位完成资料收集和分析,组织开展云浮市典型8个重点地下水污染源地下水环境基础状况调查有关工作,提交经5位及以上专家审定通过的《云浮市重点地下水“双源 ”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四期)布点采样方案》。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经5位及以上专家审定通过的《云浮市重点地下水“双源”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四期)报告》,认定此项工作达到验收要求。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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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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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背景 |
地下水作为重要的城乡供水水源,是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在维护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2022年7月,按照《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2年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环〔2022〕9号)要求,结合全国农村集中式水源地基础信息调查系统、广东省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和专业园区名录、第二全国污染源普查等成果,形成了云浮市重点地下水“双源”清单(地下水“双源”表示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及重点地下水污染源)。云浮市地下水污染源分布广、种类多、潜在污染风险大。对污染源进行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可为后续的区域开发、建设和地下水环境治理、管理工作提供参考,并提出针对性的对策与建议,为区域地下水污染防治提供支撑。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统一部署,2022年7月开始,云浮市相继开展重点地下水“双源”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一期、二期、三期项目,项目对云浮市重点地下水“双源”清单中的典型44个重点地下水污染源(5个工业园区、4个生活垃圾填埋场、4个危险废物处置场、2个矿山开采区、1个加油站、28个工业企业)进行调查评估,新建地下水环境监测井287个。在上述地下水“双源”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一期、二期、三期)已有基础上,对全市重点地下水“双源”清单进行补充完善。此外,调查发现早期工业污染源企业未建监测井或自建地下水监测井大部分因年久失修,缺少管护,未具备监测条件。 为全面摸清云浮市地下水污染源基础环境状况,本次开展的云浮市重点地下水“双源”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四期),以云浮市重点地下水“双源”清单为基础,结合重点排污单位名录、重点监管单位名单等成果,统筹已建监测井布局,按照《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等要求,考虑基本覆盖全市地下水污染源类型,剔除地下水“双源”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一期、二期、三期)已开展的44个地下水污染源,从云浮市重点地下水“双源”清单中筛选出典型8个重点地下水污染源为调查对象,并征求各县(市)区意见。本次选取调查对象补充完善对重点工业污染企业的调查,基本覆盖地下水污染源类型。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云浮市重点地下水“双源”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四期) |
项 |
1.00 |
1,450,000.00 |
1,45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云浮市重点地下水“双源”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四期)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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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项目依据 根据《广东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粤环函〔2020〕342号)等文件要求,推进城市化工企业、垃圾填埋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场等区域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初步判明区域地下水质量和污染状况,建立完善的市域地下水“双源”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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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工作范围和对象 本项目以云浮市典型8个重点地下水污染源为调查对象,分别为云浮市金泰化工有限公司、云浮市银利化工有限公司、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市业华化工有限公司、云浮市鑫隆汇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云浮市海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嘉神(云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提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详细清单见下表1),调查范围为8个重点地下水污染源及其周边1km范围区域,原则上不超过所处水文地质单元,工业企业调查面积为用地红线外扩1km,约5km2/个,云浮市重点地下水“双源”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四期)调查面积合计约40k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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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项目具体任务 依据《广东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粤环函〔2020〕34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收集资料及前期准备工作,开展云浮市重点地下水污染源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项目,确定污染或潜在污染物种类、浓度(程度)和空间分布,为云浮市重点地下水污染源的地下水水质提升提供科学支撑。 (一)地下水基础环境调查 对拟调查8个地下水污染源进行信息收集、资料整理综合分析,开展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调查工作,主要调查内容包括地形地貌、地表水系、地质条件、防渗改造、含水层性质、所属水文地质单元、地理坐标、现状监测井信息和水质监测状况、主要污染指标等信息,完成不同污染源对象基本信息清单表的填写。 表1 云浮市重点地下水“双源”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四期)地下水污染源调查清单
(二)监测井建设和水质监测 1.监测井建设 根据云浮市地下水污染源区域水文地质和地形条件,结合《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等规范布点要求,并充分利用周边工业企业已有监测井,根据《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在工业企业地下水流向的上游及下游各布置1-2个监测点,在工业企业两侧或内部可见污染源附近布设2-3个监测点,本次调查拟布设不少于33个监测井点位。 新建地下水监测井深度不小于12m,开孔口径不小于310mm,成井井管口径不小于110mm,成井后和采样前应进行洗井,洗井方法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用贝勒管洗井、抽水洗井、震荡洗井等方式直至水清砂净;监测井应按规范要求安装坚固持久的井台、护栏、警示牌、铭牌等装置。 现场建井审核工作的质控要点如下: (1)建井要保存照片、视频且开展远程在线实时视频; (2)监测井布点、井管材料、井孔设计、滤料选择等是否符合技术规定的要求; (3)布设点位是否经过现场确定; (4)监测井建设深度是否满足监测设计要求; (5)监测井建设包括监测井设计、施工、成井等内容,是否符合DZ/T 0270相关要求; (6)井口保护装置是否符合HJ 164-2020相关要求; (7)监测井标识是否符合HJ 164-2020附录A相关要求; (8)监测井基本情况表、建设记录表、施工验收记录表和设施验收记录表等表格资料是否填写规范完整。 2.水质监测及土壤监测 (1)水样监测频次 地下水污染源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在丰水期和枯水期各开展1次监测,即1个年度开展两次监测。采集样品包括丰水期、枯水期以及10%平行样,拟在新建地下水监测井和周边工业企业已有监测井采集地下水样品不少于74件。 (2)土样监测频次 地下水污染源基础环境状况调查需同步采集土壤样品开展1次监测,8个地下水污染源各采集1个土壤样,采集样品10%平行样,采集土壤样品不少于9件。 (3)测试指标 水样检测的主要指标为包括色、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硫化物、钠、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等39常规指标和特征污染物。特征污染物指标按《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表C.2重点工业污染源地下水测定项目要求。 土壤样品的测试指标为包括pH、铁、锰、铜、锌、氰化物、氟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等地下水测试指标中具有土壤污染物分析测试方法的指标。 (4)监测质控要求 样品分析测试质控要求参考企业用地调查样品分析测试的相关要求,质控统计评价优先按监测技术规范上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若监测技术规范无要求,执行分析方法上的精密度和准确度要求,若两者均无要求,执行《分析项目精密度和准确度允许差规定》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评价。 (三)编制调查评估报告 根据前期地下水质量评价和污染状况评价结果,分析调查区水文地质条件,识别地下水污染物种类、浓度(程度)和空间分布等特征,确定地下水污染源及周边地下水污染主要问题,提出地下水污染防治建议,编制《云浮市重点地下水“双源”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四期)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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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技术要求及执行标准、规范 成果符合《广东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方案(土壤函〔2021〕10号)、《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粤环〔2021〕10号)、《云浮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云环函〔2021〕12号)、《云浮市“十四五”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等有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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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五、项目成果 由中标单位按采购需求实施,于2024年6月底前提交经5位及以上专家审定通过的《云浮市重点地下水“双源”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四期)布点采样方案》。 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供经5位及以上专家审定通过的《云浮市重点地下水“双源”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四期)报告》,包括监测井位置分布图、地下水污染源的水文地质图、质量分布图、污染分布图、钻孔柱状图等可视化图件及水质监测数据。 成果符合区域地下水污染防治的整体要求,推进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协同控制,是落实《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粤环〔2021〕10号)、《云浮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云环函〔2021〕12号)等文件要求的重要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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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六、项目时间安排 工作预计2024年6月开始(具体以中标时间为准),至2024年12月30日结束。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4年6月底前,中标单位完成资料收集和分析,更新完善云浮市地下水“双源”清单,提交经5位及以上专家审定通过的《云浮市重点地下水“双源”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四期)布点采样方案》,组织开展云浮市典型8个重点地下水污染源地下水环境基础状况调查有关工作。 第二阶段:2024年10月底前,完成重点地下水污染源水文地质、污染源识别、地下水监测井建设和丰水期采集与监测分析等工作,并提交地下水监测井建设报告。 第三阶段: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地下水枯水期现场采集与监测分析,并提交经5位及以上专家审定通过的《云浮市重点地下水“双源”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四期)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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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