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以习书记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响应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性,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本项目应结合当前陆丰市实际,平衡全市经济发展和民生需求,全面梳理2020年-2023年以来各单位实施的政府投资项目情况,研究提出项目建设方案,推动政府投资项目发挥社会效益。形成《陆丰市政府投资项目分析报告》等高质量研究成果。
项目名称:陆丰市项目优化咨询服务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包1(陆丰市项目优化咨询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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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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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提供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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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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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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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开具对应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30%;
2期:支付比例50%,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陆丰市政府投资项目优化分析报告》(初稿)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开具对应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50%;
3期:支付比例20%,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陆丰市政府投资项目优化分析报告》(终稿)并通过专家评审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开具对应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4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受托方支付合同价款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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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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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期:项目通过专家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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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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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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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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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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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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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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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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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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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预算单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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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预算总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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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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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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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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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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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项目优化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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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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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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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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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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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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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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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陆丰市项目优化咨询服务
参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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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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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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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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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依据
1.《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
2.《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第三版)》(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2006);
3.《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6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5.《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19〕26号);
6.《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
7.《陆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5 年);
8.《陆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工作内容
本次分析报告的编制需深入分析陆丰市2020年-2023年各单位政府投资项目近400个,需具体针对项目与业主单位进行全面访谈梳理、现场核实,研究提出具体推进工作方案。同时,报告应一并对500万以下的在建项目进行梳理和提出优化建议,对已完工的项目提出管理意见和建议。本分析报告以达到资源的高效利用,进一步提升陆丰市的项目管理效能,优化财政支出、提高投资效益为目的,推动陆丰市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确保民生福祉的持续改善,维护财政的长期稳健运行。具体以签订服务合同为准。
工作成果
形成《陆丰市政府投资项目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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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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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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