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包号 |
标的内容 |
中标承包人数量 |
服务年限 |
1 |
2024-2025年白云区直管房日常维护修缮服务项目 |
1家 |
1年 |
项目属性:服务类
合同履约期: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或结算金额累计达到本项目采购总预算金额时合同(提前)终止。
最高预算:人民币150万元。
2.基本要求
2.1.采购内容:单项预算在人民币50万元(不含)以内的装修改造、专项改造及防水补漏工程,涉及金额预计约150万元人民币,具体按实际实施项目为准。采购人不对实际施工项目、数量、金额等给予任何性质的承诺,响应供应商应自行考虑相应的风险。
2.2.服务范围: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范围 |
1 |
2024-2025年白云区直管房日常维护修缮服务项目:白云区约5500套直管房日常维修、改造、抢修等工作,具体以每次装修内容为准。 |
广州市白云区约5500套直管房。 |
2.3.工程承包方式和计费标准
2.3.1.项目以清单计价模式,按《工程量清单项目计量规范(2013-广东)》计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按《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2012)》、《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计算。材料、设备单价按施工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及《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较低者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及《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都没有的材料、设备单价,可根据施工同期的工程造价信息相关文件对应材料、设备的市场参考价及市场行情取较低者报采购人审定。
2.3.2.实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按采购人审计部门审定的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
2.3.3. 设置折扣,以标的持续期间内各基建工程项目预算清单子目综合单价为基价进行折扣,形成合同预算,交采购人审核确认。工程结算涉及的签证、设计变更等均执行该折扣。
2.4.结算要求
(1)按各单项工程(专项工程)累计时间进度节点付款,原则上每季度完工维修项目验收后一个月内必须提交符合要求的结算资料。必须按照白云区及建设主管部门相关预结算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实施。
(2)结算办法
由采购人与中标单位根据具体专项项目签订合同,按合同规定支付。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费用按实结算,具体结算以采购方审计结果为准。
(3)因施工单位竣工资料提交延误或不齐造成的损失一概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2.5.施工要求
2.5.1.响应供应商须文明施工,遵守国家、上级有关部门的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广州市白云区房屋管理中心的各项规定,必须服从采购人的日常管理。
2.5.2.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具有良好信誉和相关技术实力的施工队伍。完成广州市白云区房屋管理中心安排的开展预算、方案、施工等任务,并配合做好急修的工程项目。响应供应商应本着认真负责态度,组织技术队伍,做好投标方案,并书面提出长期保修、维护、服务以及今后技术支持的措施计划和承诺;
2.5.3. 施工人员作业必须佩戴统一公司标志工牌;施工围蔽有公司标志和规范的警示牌;保持施工现场的环境整洁卫生,做好围蔽,不扬尘,垃圾当天清理,减少施工对周边居民的不利影响,要做到工完场清。
2.5.4.落实防火措施,施工场地配备防火器材。明火作业应严格执行院内动火审批手续,批准后方可执行动火作业。
2.5.5.响应供应商成交后应当有长期工作队伍在项目所在地服务,提供完善的正常施工、紧急抢修及保修服务。成交供应商必须设专人受理零星项目或维保相关服务事宜,并设立专门的受理热线电话,受理直管房租户、物业等的咨询、需求、投诉等服务。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联系电话,必须24小时有相关人员接听并及时处理突发性的应急需求。
2.5.6工作类型及响应要求:
序号 |
工作类型 |
工作内容 |
||||
响应时间 |
响应流程 |
|||||
1 |
漏水、门窗、水电等日常维修 |
直管房物业报修后48小时内 |
配合采购人、直管房物业勘察现场、确定维修工程量、出具施工预算、施工方案(预算金额5000以上需要方案)。 |
经采购人完成工程量、预算、方案审批同意后,安排进场施工。 |
施工过程中涉及变更、签证等需施工过程中提出,经采购人同意后实施。 |
完工后,反馈采购人及直管房物业公司,通知开展验收。 |
2 |
爆水管、燃气泄露、火灾、房屋垮塌、恶劣天气影响等其他突发事件 |
5小时内 |
工程人员到达现场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展紧急维修或抢修 |
维修过程中或结束后按日常维修补充相关材料。 |
注:成交供应商承接、开展等的响应时间未能按期需提前向采购人说明,最长回复时间不能超过2天。
2.6.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现场确认的工程量进行施工,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及合同规定施工,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执行,必须达到新竣工备案制的合格标准。
2.7.材料设备供应: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审后预算书中的品牌、型号、规格和生产厂家提供材料设备,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施工,如预算书无相关品牌、型号等,施工前报产品资料至采购人并附做结算资料,所选购的材料须有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材料且能满足消防要求。缺货等原因需要变更,必须按照标书提供的同等档次材料设备变更,经过采购人书面通知予以变更。
2.8.人员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为本项目设立专项团队(至少配置项目负责人1人,预算员(资料员)1人,安全员1人及一定数量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统筹、协调和管理;须配备认真负责、业务熟练的施工员及各专业技术工人,每个单独项目应该配备以下人员:
项目负责人1人,负责接单、安排维修、现场管理、计量等具体工作。接到紧急抢修任务,必须在5小时内到达现场,项目经理需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
预算员(资料员)1人,负责编制预算、方案等资料。
安全员1人,负责项目现场施工安全监督。
(2)施工人员名单应报采购人备案,如有变动及时申报。
成交供应商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附前任和后任人员的详细履历资料)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并征得采购人的同意。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后任人员的资质、资历、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前任人员的素质。前任人员更换后,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工程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达不到要求、或工作态度存在严重不足,不适应现场工作需要,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提出撤换。成交供应商可以提出整改意见,如采购人不予接受,则成交供应商必须在7天内无条件撤换。
3.服务要求
3.1.响应供应商中标后应当有长期工作队伍在项目所在地服务,提供完善的正常施工、紧急抢修及保修服务。
3.2.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具有良好信誉和相关技术实力的施工队伍。
3.3.响应供应商应本着认真负责态度,组织技术队伍,做好投标方案,并书面提出长期保修、维护、服务以及今后技术支持的措施计划和承诺;
3.4.成交供应商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统一管理,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情况分配施工任务。密切配合各部门日常工作,除负责维修施工外,还必须负责免费编制维修方案及工程预结算书,各项目须经采购人同意后实施。
3.5.严格按采购人的指令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做好施工前、施工过程和施工后的照片记录,按要求做好验收、工程量签证,提交工程量计算清单,及时编制并提交工程结算。
3.6.成交供应商应自行并及时清理维修、建筑等垃圾,施工过程中保持清洁、环保,不产生污染。在维修施工中需要破坏绿地或其它绿化设施的,必须向采购人报请备案,施工完毕应恢复原状。否则,恢复工作由采购人另行安排实施,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7.响应供应商应知晓采购人要求存在直管房维修项目分散情况,项目合同签订时需双方协商工期,合同签订后需按合同规定工期严格执行,否则按合同内容负担工程延期违约责任。
3.8.成交供应商应知晓采购人各项目所提供的施工条件情况及要求,并能考虑直管房维修中因租户不配合、私人占用阻挠等暂停施工情形,如因采购人原因暂停施工,双方协商后给予成交供应商顺延工期。
3.9.项目如需要二次消防验收,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办理,采购人配合办理,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3.10.如成交供应商服务期间单个项目响应(包括应急项目、一般项目承接确认回复)时间长期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或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拒绝承接,经双发协商后,采购人有权指示成交供应商继续承接该项目至完成,或由采购人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完成项目。
3.11.如有专业性较强或特殊项目,经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协商后,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委托其他专业单位完成项目。
3.12.合同终止服务条件之一:1)成交供应商承包的项目总金额累计超过150万;2)服务时间到期;3)承包人恶意不配合采购人工程实施,经双方协商无果。
4.其他要求
4.1.采购人根据现有条件给成交供应商提供材料存放室(按需),不提供办公及住宿,员工住宿自理;不提供材料加工场地,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
4.2.现场施工人员需自行购买保险,相关用工风险、法律责任等有中标自行承担。
4.3.成交供应商不能自主分包本项目的工程,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
4.4.成交供应商根据根据评审内容提供相关技术方案及维修、抢险到达现场承诺函。
二、采购项目其他要求
1.报价要求:
1.1.响应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及自身情况,针对以每个独立项目合同总价为基准价填报投标折扣。
★响应供应商报出统一的投标折扣(单位:%)。投标折扣必须为固定报价,不接受区间报价(如80%-90%),0<投标折扣≤100%。
结算价=基准价×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折扣。
1.2.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时效要求每季度申报结算文件,逾期申报,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证,不予结算。
2.工程款支付
(如采购文件其他位置出现与此支付方式不一致的情况,以此描述为准)
2.1.响应供应商在每项维修工程开展前考虑在项目预算中加入安全施工措施费,合同签订后,每季度完工并验收后,成交供应商提交该季度结算材料并可申请支付该季度结算款的70%;
2.2.工程合同完成后,成交供应商汇总合同范围内所有维修项目结算资料,配合采购人开展结算评审,采购人根据结算评审结果支付剩余尾款至审核价的100%。
2.3. 发现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应在质保期内解决问题,直到完满解决问题为止。若因质量问题,于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保修通知3日内未履行保修义务的,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修复,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不足部分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注:
a.以上付款采用银行转账或支票方式;
b.每次办理付款手续时,采购单位原则上应当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广州市本级财政直接支付用款申请办事指南》办理支付手续。成交供应商应在办理支付手续前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开具合法有效的正式等额发票原件,并提供发票复印件2份(加盖成交供应商公章),方可办理相关申报支付手续;
3.验收办法:
工程交工验收,成交供应商应通知采购人、直管房物业公司、直管房租户开展现场现场及验收,有关变更增减的书面文件及质量检验标准,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成交供应商通知采购人或直管房物业公司到现场检查并留影记录。
每季度结束后,成交供应商提交汇总该季度验收、结算资料,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组织有关单位,对该季度完成的所有直管房维修项目进行竣工抽验,并在此期间验收完毕。
如项目要消防验收,成交供应商应提供消防验收所需的全部资料,配合采购人完成消防验收工作。
4.质量保修:
4.1.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合同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至通过质保期验收之日(采购单位参加验收人员在质保期验收报告签名确认)截止,质保期满而成交供应商未申请办理和通过质保期验收的工程,则视作质保期范围内。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4.2.合同工程质量保修期,要求如下:
4.2.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五年;
4.2.2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两年;
4.2.3.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
4.2.4.装饰装修工程为两年。
4.3.质量保修责任
4.3.1.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的3天内派人保修。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派人保修的,采购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保修。
4.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4.3.3.在国家规定的合理使用期限内,成交供应商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和安全。凡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后,成交供应商应立即实施保修。
4.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4.4.质量保修费用:质量保修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采购包1(2024-2025年白云区直管房日常维护修缮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或结算金额累计达到本项目采购总预算金额时合同(提前)终止。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70%,详见“采购需求”。 2期:支付比例30%,详见“采购需求”。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工程交工验收,成交供应商应通知采购人、直管房物业公司、直管房租户开展现场现场及验收,有关变更增减的书面文件及质量检验标准,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成交供应商通知采购人或直管房物业公司到现场检查并留影记录。 每季度结束后,成交供应商提交汇总该季度验收、结算资料,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组织有关单位,对该季度完成的所有直管房维修项目进行竣工抽验,并在此期间验收完毕。 如项目要消防验收,成交供应商应提供消防验收所需的全部资料,配合采购人完成消防验收工作。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房屋工程总承包服务 |
负责直管房日常维护修缮 |
年 |
1.00 |
1,500,000.00 |
1,500,000.00 |
100.0 |
建筑业 |
详见附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负责直管房日常维护修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详见“采购需求”。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