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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苗族自治县全县学校专职安保人员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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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06190001422928 文档页数:91页 所需下载券:10
城步苗族自治县全县学校专职安保人员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

城步苗族自治县全县学校专职安保人员服务采购项目

二、安保服务范围

1.对全县公办学校、幼儿园配备180位专职安保人员进行安防服务。

2.为了更好有序的完成安保工作,必须配备1名总负责人及每所学校1名保安队长。

3.安保人员对讲机使用率占安保总人数的80%以上。

4.维护校门周边和校内停车秩序,引导车辆有序停驶,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5.校外车辆进出登记工作;车辆规范停放和安全文明行驶工作;外来车辆、装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车辆和大型货车、工程车辆进出校园管控工作;出租车、外来摩托车、驾校培训车辆、无牌无证车辆等严禁进入校园及校内路障的管理工作。

6.应重点加强学生上下学时间段的安全保卫措施,大门外全部保安到岗值班,做好白天来访人员登记工作,查验身份证后将其信息要真实详细登记,并引导来访人员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业务,确保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做好夜间校园值班保卫工作。

7.检查来访人员是否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发现后及时制止,并向学校领导汇报。

8.协助学校处理突发事件,做好防溺水、防性侵等相关工作。

9.必须有人24小时值班,定期对校内重点部位和区域进行每日不少于5次的巡查并进行记录,学校大门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按照相关交通管理规定管理车辆进出,维护门卫室及周围区域治安。

10.上岗时必须佩带统一标志,穿戴统一制服(服装必须每人配备春秋一套、夏季二套、冬季一套共四套,服装费由中标单位负责),仪容仪表规范整齐,举止端庄、礼貌待人、文明执勤。对进出车辆和可疑人员先敬礼后询问。

11.乙方必须为派驻的安保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保险。

12.乙方必须组织安全保卫人员培训上岗并定期组织保安人员培训。

13.安保人员食宿由中标方和用人学校商定。

三、安保人员管理要求

1.对安保管理公司的违纪处罚:因公司责任造成学校财产损失、丢失,负责全额赔偿。

2.对安保公司安全防火的要求:严格管理工作人员,确保无一例火灾事件发生,因安保公司管理不善,或工作人员失误造成学校损失的全部由保安公司承担。

3.对保安管理公司安全保卫人员素质的要求: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五官端正,无色盲,身体健康,无纹身,无违法违纪记录,具备初中以上学历,特殊岗位应具备相应的文化业务知识。

4.业务技能条件:

(1)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持有公安部门统一颁发的《安保人员从业资格证》(注:因考虑到此次人员要求有点多,特给予三个月时间办理《安保人员从业资格证》,三个月后所有在岗人员必须持有《安保人员从业资格证》)。

(2)具备一定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3)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应的观察、发现、处置问题能力。

(4)具备使用基本消防设备、通讯器材等设施设备和相关防卫器械技能。

(5)掌握一定防卫擒拿技能。

5.对保安管理公司员工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1)统一着装,制服要求干净整洁,无褶皱、大小合身、无破烂。

(2)除不宜情形下,在工作时间必须着保安制服。着保安服时,应按规定佩带保安标志。

(3)着保安制服应干净整洁、不准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子、穿拖鞋或赤足。

6.仪容仪表:

(1)值班时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男性不准留长发,大鬓角和胡须,女性发辫不能过肩。

(2)不能染发、涂指甲、不能化浓妆、戴饰物。

7.礼节:

(1)在下列场合行举手礼:

①着装遇领导时

②站岗、执勤、交接班时

③纠正违章时

④受到领导接见、慰问时;领导视察、检查时、参加外事活动与外宾接触时

(2)在参加大型活动奏国歌、升国旗时,要自行立正行注目礼。

8.举止:

(1)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姿态端正,动作规范,举止文明。

(2)着装外出工作、执勤和出入公共场合时,不准卷袖或将手插入衣兜。不准搭肩、挽臂、边走边吸烟、吃东西、嬉笑打闹。不准随时吐痰,乱扔废弃物。

(3)不准着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严禁酗酒。

(4)要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

(5)要遵守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9.语言:

在工作中使用语言要简洁准确,执勤时必须使用普通话,文明规范,接触群众时,说话要和气,使用“请、您好、对不起、谢谢、再见”等礼貌用语。要注意称谓使用。在与少数民族、宗教人士、外籍人士交谈时,不准使用对方禁忌的语言。

10.工作职责:

(1)严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服务工作,不准超越职责权限。

(2)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不准做与保安服务无关的事情。

(3)不准刁难、骚扰师生。

(4)不准脱岗、空岗、睡岗,在工作岗位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迟到、早退。

(5)要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保持执勤区域整齐清洁。

(6)安保人员必须落实学校关于安保工作相关要求。

四、安保人员配备情况表(以正式合同为准)

序号

学校名称

城乡类别

学校层次

学校总人数

其中寄宿生人

专职保安配备

情况

1

城步苗族自治县第一民族中学

县城

高中

3764

900

12

2

城步苗族自治县第二民族中学

乡镇

高中

2636

1675

12

3

城步苗族自治县芙蓉学校

县城

九年一贯制

5032

9

13

4

城步苗族自治县第四民族中学

县城

初中

2008

67

4

5

城步苗族自治县职业中专

县城

职业教育

983

370

4

 

6

城步苗族自治县红旗小学

县城

小学

4881

0

10

7

城步苗族自治县希望小学

县城

小学

2859

0

6

8

城步苗族自治县机关幼儿园

县城

幼儿园

415

0

2

9

城步苗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

县城

特殊教育

82

8

2

10

威溪乡中心学校

乡镇

九年一贯制

400

217

5

11

兰蓉乡中心学校

乡镇

九年一贯制

585

86

2

12

儒林镇塔溪中心学校

乡镇

九年一贯制

256

0

2

13

儒林镇白云中心学校

乡镇

九年一贯制

250

0

2

14

儒林镇初级中学

乡镇

初中

196

0

2

15

儒林镇中心小学

乡镇

小学

235

0

2

16

儒林镇金水中心学校

乡镇

九年一贯制

156

35

2

17

儒林镇浆坪中心学校

乡镇

九年一贯制

122

15

2

18

茅坪镇蒋坊初级中学

乡镇

初中

345

134

2

19

茅坪镇蒋坊中心小学

乡镇

小学

260

0

2

20

茅坪镇茅坪中心小学

乡镇

小学

276

 

2

21

茅坪镇茅坪初级中学

乡镇

初中

212

65

2

22

茅坪镇中心小学

乡镇

小学

299

0

2

23

茅坪镇大古中心学校

乡镇

九年一贯制

257

20

2

24

西岩镇资源中心学校

乡镇

小学

101

0

2

25

西岩镇三水中心学校

乡镇

小学

79

0

1

26

西岩镇中心小学

乡镇

小学

2344

0

5

27

城步苗族自治县第三民族中学

乡镇

初中

1641

706

7

28

金紫乡中心小学

乡镇

小学

568

0

2

29

西岩镇永丰中心小学

乡镇

小学

17

0

1

30

西岩镇花桥初级中学

乡镇

初中

367

100

2

31

西岩镇花桥中心小学

乡镇

小学

279

0

2

32

丹口镇中心学校

乡镇

九年一贯制

560

173

3

33

丹口镇柳寨中心小学

乡镇

小学

159

 

2

34

丹口镇羊石中心学校

乡镇

九年一贯制

327

6

2

35

丹口镇平林中心学校

乡镇

九年一贯制

449

203

3

36

长安营镇民族中心学校

乡镇

九年一贯制

407

213

3

37

南山镇中心学校

乡镇

小学

81

13

2

38

五团镇中心学校

乡镇

九年一贯制

699

290

3

39

五团镇江头司中心学校

乡镇

小学

108

25

2

40

汀坪乡初级中学

乡镇

初中

283

182

3

41

汀坪乡中心小学

乡镇

小学

233

11

2

42

汀坪乡蓬洞中心学校

乡镇

小学

260

35

2

43

白毛坪镇中学

乡镇

初中

571

229

3

44

白毛坪镇中心小学

乡镇

小学

610

64

2

45

白毛坪镇大阳中心小学

乡镇

小学

141

32

2

46

白毛坪镇清源中心小学

乡镇

小学

105

43

2

47

金紫中心小学三江小学

乡镇

小学

245

0

2

48

金紫中心小学金峰小学

乡镇

小学

33

0

1

 

49

花桥中心学校(石山村小)

乡镇

小学

57

0

1

50

西岩镇中心小学灯塔学校

乡镇

小学

271

0

2

51

西岩镇中心小学江南学校

乡镇

小学

44

0

1

52

西岩镇中心小学江石小学

乡镇

小学

13

0

1

53

西岩镇中心小学西冲学校

乡镇

小学

17

0

1

54

西岩镇中心小学田心学校

乡镇

小学

26

0

1

55

蒋坊乡中心小学大寨小学

乡镇

小学

78

0

1

56

蒋坊乡中心小学杉坊小学

乡镇

小学

42

0

1

57

长安营镇民族中心学校下排小学

乡镇

小学

11

0

1

58

兰蓉乡中心学校新寨小学

乡镇

小学

76

0

1

59

茶园小学教学点

乡镇

小学

7

0

1

60

五团镇中心学校巡头小学

乡镇

小学

16

0

1

61

五团镇中心学校腊里小学

乡镇

小学

17

0

1

62

西岩镇中心幼儿园

乡镇

幼儿园

137

0

2

63

蒋坊乡中心幼儿园

乡镇

幼儿园

35

0

1

64

丹口镇中心幼儿园

乡镇

幼儿园

70

0

1

65

五团镇中心幼儿园

乡镇

幼儿园

78

0

1

66

汀坪乡中心幼儿园

乡镇

幼儿园

30

0

1

67

蓬洞中心幼儿园

乡镇

幼儿园

53

0

2

68

白毛坪镇中心幼儿园

乡镇

幼儿园

46

0

1

五、服务保证

1.考核办法:

1.1安保公司考核由学校领导牵头组织实施;

1.2考核方式为安保公司内部每天考勤和工作台账记录考核、监控系统随机抽查考核、师生员工口头书面反应考核、监管保卫干部日常考核;

1.3以上四种考核方式中,出现扣分扣款情况,按《安保公司考核评分扣款细则》扣分扣款;

1.4每月第1周完成上个月综合考核;

1.5月考核实行100分制,80分以下为不合格,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90分以上为良好,99分以上为优秀。月考核得分计算方法为每次考核的得分的总和除以次数。连续3个月考核不合格解除合同。

1.6奖罚办法:月考核为不合格者,扣除月总费用的10%,月考核优秀者奖励月总费用的10%。

1.7评分扣款标准

安保公司考核评分扣款细则

名称

具体项目

未达到要求每次扣分数

扣款金额(单位:元)

其它加分、减分规定

纪律要求服装器材

擅自离岗、缺勤、玩手机等

2分/次·人

100

1. 岗亭、值班室周边有外接水电现象每次扣10分。

2. 保安人员不服从学校监督人员检查,并辱骂、威胁学校监督人员,经核实后扣10分。

3. 值班时间喝酒,每次扣10分。

4. 目无组织纪律,不服从管理,不听从指挥,扣10分。

5. 因保安失职造成重大影响的扣10分。

6. 每扣1分扣款50元。

统一着装佩证、配备器材

1分/次·人

50

文明执勤、认真履职

1分/次·人

50

保安内部管理

保安人员管理制度、职业培训

6分

300

每周召开工作例会并有工作会议记录,向学校提出建设性意见

1分/次

50

管理人员全天值班

4分/次

200

门卫管理

工作登记记录和妥善处理群众求助

2分/次

100

值班室、岗亭和安保设备设施卫生

1分/次

50

车辆管理、可疑人员盘查和阻止危险人员

4分/次

200

可及区域治安、交通、经营秩序

4分/次

200

交通管理

交通事故

2分/次

100

车辆停放秩序

1分/辆

50

路障管理和校内通行秩序

8分/次

400

无证无牌、外来摩托车和电动车、驾校车辆、施工车辆、货车、装有危险物品车辆管理

4分/次

200

经营秩序管理

违规经营、活动摊担

2分/次

100

广告、乱粘乱贴整治

2分/次

100

其它影响校容校貌整治

2分/次

100

治安管理

接听记录报警电话和接报案件,突发事件和各类案件处置

4分/次

200

校内流浪狗、水池安全管理

2分/次

100

校内正常巡逻及记录和巡逻次数

4分/次

200

盘查可疑人员和车辆,劝导和阻止师生不安全和不道德行为

6分/次

300

治安发案率

6分/次

300

与其他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联防协作

2分/次

100

消防管理

及时发现的正确处置火情

6分/次

300

监控指挥中心

维护监控系统正常运行,保持室内卫生清洁,按制度调阅存档视频资料、做好视频资料保密工作

5分/次

250

保安人员有不遵守校纪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贪污受贿,与学生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违背社会道德,损害学校利益和声誉的行为,予以开除,情节严重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视情节轻重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关系,终止合同。

 

六、项目其他要求

1.服务期限:叁年(合同一年一签)

2.结算方式

2.1付款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购买保安服务费发票十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乙方,但在县财政没有及时拨付该专项资金给甲方时,甲方延期支付安保服务费不超过六个月。

3.项目验收程序:考评验收。

4.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5.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投标人应配齐管理人员,按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公治〔2015〕168号文件要求,配齐各校安防器材,且不得在服务期内将管理权转让。

7.所有保安员必须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履行合同实现本合同人数90%的保安员持保安证上岗,100%按合同要求人员到岗,保安员必须购买工伤保险,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8.中标方承诺中标后一周内在本安保区域提供不低于7辆有效应急巡逻机动车应急。

9.中标方中标后必须每一个乡镇额外配备不低于1名中标方单位职工作为督察人员,周一至周五必须在所在辖区进行督察,并一周不低于五天制作督察台账,甲方将不定时进行检查(督察人员经费不在本项目保安人员内,中标方需提供缴纳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凭证才视为中标方督察员)一年内检查超过3次人员不在岗则终止合同。

10.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在合同中明确。

11.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做出承诺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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