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1 |
城步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建设项目社会化运营 |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服务(C13050000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1、所有农村垃圾清运,将所有除城区9个社区以外的179个村垃圾及时收集转运至各乡镇垃圾压缩站压缩,然后再运送至武冈市垃圾焚烧发电厂;2、城步县儒林镇城区垃圾转运,将城区垃圾由城镇垃圾转运站转运至武冈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等服务。3、城步县各垃圾压缩站污水的收集转运。详见第二节技术要求。 |
1 |
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具体标的。
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标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标的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标的中的条目均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投标无效。
第二节技术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建设项目社会化运营
二、项目背景
城步苗族自治县隶属邵阳市,地处湖南省西南边陲,沅江支流巫水上游,位于北纬25⁰58′26⁰42′,东经109⁰58′110⁰37′;东界新宁县,南邻广西资源县和龙胜各族自治县,西接绥宁县和通道侗族自治县,北毗武冈市;东西直线纵距65公里,南北直线纵距83公里,总面积2647.04平方公里,折合397.06万亩。现辖蒋坊、兰蓉、汀坪、威溪、金紫5乡,儒林、西岩、茅坪、丹口、五团、长安营、白毛坪7个镇,土桥农场管理区,共13个乡镇(场),总人口27.57万人,常住人口22.79万。
三、项目概况及实施目标
1、城步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建设项目社会化运营包含城步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服务和城步县儒林镇城区垃圾转运服务,项目预算金额为3900万元(1300万/年),最高限价为3900万元(1300万元/年),详见分项明细表。
分项明细表
序号 |
分项名称 |
数量 |
小计(万元/年) |
备注 |
|||
1 |
运营成本 |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服务 |
设备运营 |
1项 |
403.39 |
|
|
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 |
1 |
|||||
项目副经理 |
1 |
||||||
财务人员 |
2 |
||||||
信息化调度员 |
1 |
||||||
品质检查员 |
1 |
||||||
综合管理员 |
1 |
||||||
人工 |
车队长 |
1 |
|||||
大车司机 |
12 |
||||||
小车司机 |
20 |
||||||
跟车工 |
22 |
||||||
中转站管理员 |
12 |
||||||
城区垃圾转运服务 |
设备运营 |
1项 |
180.76 |
不可竞争费,正式实施后,限额据实结算。 |
|||
人工 |
大车司机 |
5 |
|||||
跟车工 |
4 |
||||||
2 |
管理费用 |
|
1项 |
32.77 |
|
||
3 |
利润 |
|
1项 |
54.92 |
|
||
4 |
设施设备租金 |
|
1项 |
554.58 |
不可竞争费 |
||
5 |
税金计附加 |
|
1项 |
73.58 |
|
||
每年合计 |
1300万元/年 |
|
三年合计 |
3900 万元 |
|
2、所有农村垃圾清运,将所有除城区9个社区以外的179个村垃圾及时收集转运至各乡镇垃圾压缩站压缩,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的全面收集,统一再运送至武冈市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主要服务内容以常规环卫工作和服务业务为主,具体包括城步县除城区以外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转运、垃圾转运站运维管理、垃圾转运站的垃圾污水的处理。
3、城步县儒林镇城区垃圾转运,将城区垃圾由城镇垃圾转运站转运至武冈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等服务。
4、城步县各垃圾压缩站污水的收集转运:将城步县各垃圾压缩站的污水及时收集转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5、综合考虑现有垃圾收运体系现状,按照垃圾不落地、环保密闭化收运的原则,制定生活垃圾收运转运作业方案,保证生活垃圾不满溢出垃圾收集容器。实现城步苗族自治县争创国家级或者省级文明卫生城市的荣誉。
四、服务要求及人员、设备配置
1、城步苗族自治县农村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垃圾分类亭及垃圾站的运维;城区生活垃圾转运。
1.1收集的生活垃圾送往附近指定的转运站或垃圾房,不得拒绝沿线居民向垃圾收集车辆内倾倒生活垃圾,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做好对垃圾收集点的蚊蝇等消杀工作;国省县干道须达到一天一清运,一般村居院落三天一清运,特别偏远的村落一周内清运一次(具体划分合同签订时另行协商确定)。
1.2农村垃圾分类亭及垃圾站要求防尘、防污扩散、除臭及污水处置措施齐全,制度完善,门窗、照明设施完好,通风良好,专人负责卫生清扫,做到地面净、墙壁净、门窗玻璃净、箱体净、坑底净、无尘网、无杂物堆放、地面无垃圾积存;每天喷药灭蚊蝇,做到少蝇无蛆,严格按时进行滞留喷雾,做好消杀记录,药品使用科学,专人管理,存放符合要求,保证人畜安全。定期检查清理维修污水排污管道及流淤井,确保排污通畅,安排专人管理;人员工资、水、电、除臭药剂、房屋维修费用由中标方负责,机械设备的操作要由具备相应专业资格证书专人操作,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保养维修,确保正常运转使用,有检修保养记录。相关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责任由中标方承担。
各乡镇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
序号 |
区域 |
常住人口 |
预估日垃圾量(吨) |
备 注 |
1 |
儒林镇农村区域 |
|
约10 |
运距12公里 |
2 |
西岩镇 |
|
22.53 |
运距45.5公里 |
3 |
长安营镇 |
|
3.96 |
运距68公里 |
4 |
丹口镇 |
|
11.83 |
运距21公里 |
5 |
五团镇 |
|
5.49 |
运距58.7公里 |
6 |
白毛坪镇 |
|
8.10 |
运距33.8公里 |
7 |
茅坪镇 |
|
9.76 |
运距28公里 |
8 |
土桥农场管理区 |
|
||
9 |
兰蓉乡 |
|
4.13 |
运距48.2公里 |
10 |
汀坪乡 |
|
8.62 |
运距40公里 |
11 |
蒋坊乡 |
|
5.38 |
运距25公里 |
12 |
金紫乡 |
|
8.93 |
运距52.8公里 |
13 |
威溪乡 |
|
4.5 |
运距10公里 |
总计 |
|
103.23 |
|
|
注:★生活垃圾产生量及运距皆为暂估,不因此项数量的增加或减少而要求调整费用。 |
1.3城区垃圾压缩站建好后,将城区垃圾由压缩站转运至武冈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密闭化运输,做到日产日清,清运率100%,垃圾转运期间由中标人与城区压缩站运维人员自行对接。
1.4垃圾清运点周围2米内必须打扫干净,无死角,无乱张贴,做到卫生、安全、文明和高效,减少环境污染和对公众生活及交通的影响。
1.5中标人应具有健全的垃圾清运制度、管理制度、应急处理制度、自检自查制度。如遇突发事件,采购人有权调用中标人人员和车辆参与应急;
2、设备及人员配置:
2.1至少配备以下作业人员:管理人员7人、中转站管理人员12人、大小车司机38人、跟车人员26人,其他辅工由中标人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增加。
2.2时间要求:具体在岗作业休息时间由中标人灵活安排;遇重大检查时作业方式按采购人的要求执行;高温季节作业时间由采购人另行通知。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线路、频次和作业模式作业;作业时应穿戴统一的、具有明显警示标识的工作服。
2.3设备配置:
租赁与购置设备明细表 |
||||
序号 |
设备类型 |
型号 |
台/个/套/辆/座 |
备注 |
一 |
各类车辆 |
|
|
|
1 |
4吨勾臂车 |
|
5 |
2 |
7吨侧挂式垃圾车压缩车 |
ZBH5073ZYSEAY6 |
14 |
|
3 |
18吨后装垃圾压缩车 |
ZBH5180ZYSLZE6 |
3 |
|
4 |
8吨桶装垃圾收集车 |
ZBH5080CTYQLE6 |
3 |
|
5 |
18吨对接式垃圾压缩车 |
ZBH5182ZLJLZE6 |
11 |
|
6 |
18吨污水收集车 |
ZBH5180GXWLZE6 |
2 |
|
7 |
3吨桶装垃圾收集车 |
ZBH5C30CTYSCE6 |
4 |
|
二 |
收集设施 |
|
|
|
1 |
勾臂箱3m³ |
MYXT-3 |
120 |
|
2 |
240L垃圾桶 |
240L |
10000 |
|
3 |
10L垃圾桶 |
10L |
100000 |
|
4 |
智能分类垃圾箱 |
智能四分类垃圾箱YS-1960 |
8 |
|
有害垃圾收集箱YH-6010 |
8 |
|||
三 |
电子设备 |
|
|
|
1 |
智慧环卫系统 |
车载物联网终端系统 |
42套 |
含视频终端、内存卡、室外高清摄像头、室内高清摄像头、车载高清显示屏、视频分叉线、油位传感器等 |
中小型垃圾站监控系统 |
12套 |
含:网络枪机摄像机、网络监控录像机、核心交换机、接入交换机、电源防雷器、12U墙柜、机柜等 |
||
展示中心 |
1套 |
49寸屏幕数量:15块 |
||
运营管理平台(软件) |
1套 |
行政办公系统、机械清扫作业监管系统、保洁作业监管系统、垃圾收转运作业监管系统、监控中心远程调度指挥系统、人员考勤监管系统、平台业务配置管理系统、作业数据分析统计系统、场站视频监控系统、移动APP、车管家APP、智能沙盘规划等12套管理系统平台。 |
||
四 |
压缩设备 |
|
|
|
1 |
8吨垂直垃圾压缩站 |
LYC20 |
12座 |
|
五 |
其它 |
★1、本表为县政府已采购的设备,采用包干租赁的方式交由中标人使用,租赁费共计554.58万元每年,中标人须与采购人签订设备租赁协议,缴纳设备租赁保证金,设备使用过程中的维护维修、交通安全生产等一切事故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采购人不予任何补偿;在运营使用过程中,所有的设备维修维护费、智慧环卫系统使用维护费均由中标人支付,采购人不再补偿任何费用。短缺的设施设备部分由中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配置。 |
3、机械设备作业要求:
3.1垃圾清运车辆有双向登记且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到车辆性能完好、安全生产,符合垃圾运输要求,车容整洁,无积垢,无吊挂垃圾,不超载运输,不乱卸,不乱抛,进站垃圾当日清运,有储存设施的加盖密封,及时转运处理。
3.2所有机械设备应保持标志清晰、齐全,无破损、无锈蚀、无污物、无灰垢。应有反光标识(或加贴反光膜),须保持清洁完整。
3.3科学合理调配作业车辆分布比例及运行。每班作业应按规定填写出车日志,作业车辆应在规定地点清洁污物箱,机械化作业收集的垃圾倒入指定转运站。
3.4建立健全设备维修、定期保养和检查制度,确保设备性能状况良好。
4、智慧环卫系统建设;建立数字化环卫系统,通过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提高环卫管理智能化水平,提升环卫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五、劳动保障与安全
1、安全教育
(1)对本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进行专业培训,包括安全教育、劳动保护、应急技能等。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穿戴相应的安全防护帽、衣、手套、鞋等,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2、其他措施
对转动机械其连接部位加装防护罩,防止绞伤;对吊装、检修场地等凡有可能使人跌落的场所,均加栏杆、立警示牌;吊车起吊加强监护,防止砸伤碰伤人;凡有粉尘、有害气体的产生场所,设置通风装置。
3、卫生设施及防疫
生产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对场内作业人员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和预接种,定期对环卫设施设备喷洒药剂、除臭、灭蝇、灭鼠等,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个人卫生教育,在设备采购上尽可能采用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高的设备,减轻工人劳动强度。(环卫设备设施病媒生物(鼠、蝇、蚊、蟑)有科学防制措施,有日常防治台账和定期消杀记录,确保(鼠、蝇、蚊、蟑)密度达到国家密度控制标准。)
4、安全保护
4.1、注意收集站附近设置自动控制交通系统,车辆卸货及通行交通灯控制,确保卸料及交通安全;
4.2、在常温下和相对湿度不超过85%的条件下,电器回路绝缘电阻不得小于2Ω,工频(50Hz)、电压1500V的实验,不得有击穿和短路现象;
4.3、设备各连接件定位准确,连接可靠;
4.4、控制箱与各被控设备之间的连接线有金属硬、软管保护;
4.5、液压站所附油气路及其所属附件安装牢固,连接处不得有泄露;
4.6、进料装置和压缩装置出现故障时,应停机检查;
4.7、工作中注意个人防护,配备有防护用品,按规程操作,防止病毒感染和传播。
第三节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服务期限内,因上级政策调整等原因,采购人可终止协议,按实结算服务费用)。
二、验收结算
1、运营服务质量的督查考核严格按照《城步苗族自治县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服务项目作业考核细则》实施,考评分值低于60分为不合格,全年累计4次达不到60分的,或连续3次低于60分,或一年内4次发出整改通知在合理期限内达不到整改要求的,视为中标人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对中标人的前期所有投入不予任何补偿。
2、不定期对租赁的设备进行巡检验收,按照租赁与购置设备明细表设备数量检查设备维修、定期保养和检查制度的记录并测试性能,如发现设备存在性能上的不稳定,中标人应立即进行维修,人为因素上的重大损坏或缺陷由中标人进行更换。租赁期满,确保所有机械设备能正常运转使用。
3、结算方式:
3.1每个季度支付一次服务费,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根据《城步苗族自治县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服务项目作业考核细则》对季度服务费进行确认,采购人按照双方确定的结算金额向中标人开具结算清单,中标人根据采购人的结算清单向采购人开具票据,采购人依据票据将当期应付款项直接汇入中标人指定账户(该账户须为项目公司基本账户)支付服务费,最后一个季度服务费于本协议终止时付清。
3.2城区垃圾转运服务费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在报价时按照分项价格明细表格式填写分项报价,对城区垃圾转运服务费总预算予以响应,城区垃圾压缩站建成正式实施后,结算时限额据实结算。
3.3超出合同约定的作业范围的应急事件产生的服务费用,双方协商确定后另行计算.
3.4由于政府财政支付导致的支付延迟,采购人不负担相应责任。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由于城步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建设项目社会化运营处于初次运营阶段,合同期限的前3个月为试运营过渡期,试运营过渡期后采购人严格按照《城步苗族自治县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服务项目作业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2、服务承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设备新购和租赁要求、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作业要求、付款方式、考核要求、交接时间要求等承诺,如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服务承诺书的视为无效投标单位。
3、本着“安全第一、服务第一、效果第一”的宗旨,中标方必须遵守劳动法规,依法为作业人员提供劳动安全保障和劳动防护用品;按时足额缴纳各种税费和所有职工的五大社会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并建立职工有关档案。
4、承诺按时支付员工工资,员工福利(高温、过节费等),如未按实发放,将进行三倍罚款;不使用超龄人员,并为缓解政府就业压力,本招标项目中员工优先录用本县下岗职工。注重文明作业,安全操作,服务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均由中标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
5、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综合考虑本项目所有人工、管理、各种保险、设备折旧、油料消耗、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7、为确保服务品质,投标人应设置专职人员负责沟通协调,及时了解采购人的意见与建议并及时实施到位,承诺对于突发事件的处理到达现场的时间不超过30分钟,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专职人员的相关信息(包含身份证、联系方式、劳动合同和2024年1月至3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8、对于上述项目要求,包括供应商自愿承诺提供的增值服务等相关内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