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清单
货物(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货物/服务/工程 |
所属行业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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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基本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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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细要求如下 |
1 |
驻点招商服务 |
项 |
1 |
向重点招商目标区域派出总计不少于5人规模的驻点招商团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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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招商项目研判 |
项 |
1 |
参与全市亿元以上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研判不少于30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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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招商项目引进 |
项 |
1 |
全年引进我市主导产业,签约亿元以上招商引资项目不少于5个,其中10亿元以上招商引资项目不少于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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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招商研究咨询 |
项 |
1 |
对我市重点产业链和产业园区进行行业研究,形成不少于20个重点行业/产业研究调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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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其他服务 |
项 |
1 |
承担市招商局安排的其他重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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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
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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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期 |
15日历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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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招商服务 |
二、项目概述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热情接待、科学论证、集体决策、全程服务”原则,在全市深入开展产业链招商突破年活动,围绕七大主导产业,全面实行专业化招商、市场化招商、平台化招商,以招商引资大突破,加快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主导,传统优势产业提质增效、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壮大、现代服务业提速升级的“4211”现代产业体系,为荆门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荆门市招商局通过购买招商服务方式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招商。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驻点招商服务。向北京、上海、深圳、武汉、川渝等5个重点招商目标区域派出总计不少于5人规模的驻点招商团队,服务于当地驻点招商专班,开展包括但不限于获取项目信息、招商项目对接、区域项目研究、招商项目谈判等各类驻点招商服务工作。
2.招商项目研判。为重点招商项目提供项目投资研判、投资环境分析和投资政策梳理等服务,协助推动项目投资落地。
3.招商项目引进。围绕全市7大主导产业,通过驻外招商、购买社会化招商服务、委托招商、代理招商等方式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引进一批招商引资项目。
4.招商研究咨询。为我市主导产业重点产业发展提供产业研究和咨询服务,定期提供研究报告和国内外投资动态;研究国家和省、市相关投资政策、法规,提出招商引资工作及政策建议。
5.其他服务。采购人要求与招商相关的其他工作。
四、服务标准
1.驻点招商服务。派出人员服从驻点专班管理,至少每月驻点招商工作时间不少于20天,并提供各类有价值的招商信息,并提供各类招商项目信息不少于60条。
2.招商项目研判。参与全市亿元以上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研判不少于300个,实际梳理以各县(市、区)申报为准,提交项目研判意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实力分析,拟投资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方向的契合度,与我市主要产业链的“建补延”关系,项目存在的风险点及调整建议等。
3.招商项目引进。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全年引进亿元以上招商引资项目不少于5个,其中10亿元以上招商引资项目不少于1个。
4.招商研究咨询。对我市重点产业链和产业园区进行行业研究,形成不少于20个重点行业/产业研究调查报告。
5.其他服务。承担市招商局安排的其他重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调度、引进及服务工作,受托承办市级部门对外宣传推介活动,与各类投资机构、行业协会广泛开展产业链圈层对接活动或项目路演活动等工作,所需费用由双方另行商议支付。
五、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按合同规定的要求选聘合格的招商专业人员,负责人员定期开展培训,进驻专班进行工作,完成相应的招商计划;协助采购人完成对招商项目的研判、推介、咨询服务。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招商入驻团队的稳定性,以确保招商工作的正常开展。采购人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招商专员提出调整,服务供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3.成交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文件及服务,并对其负责。
4.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提交给采购人的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著作权等。若有上述事项发生,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修改成果至不侵权或终止采购服务,成交供应商应赔偿采购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
5.在采购人付清成交供应商服务费之后,成交供应商交付或应交付给采购人的成果资料、文件等的知识产权属于采购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可以修改、复制及用于荆门市招商引资项目上,但不得向荆门市招商局以外的单位转让或用于招商引资以外的其他类项目。
6.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转让涉及采购人商业机密的技术经济资料及基础资料等,否则应赔偿采购人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六、商务要求
1.服务地点:驻外招商专班(包括北京、上海、深圳、武汉、川渝等)、荆门市。
2.服务承诺: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文件所列采购清单项下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相关要求,认真履行招商服务合同中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3.服务期限:2024年度。
4.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咨询服务费、管理费等方面,成交供应商必须按国家有关财税规定开具发票。
招商采购基本服务费预算金额191万元。最高限价为190万元,构成内容:包括驻点招商服务6万元,招商项目研判4万元,招商项目引进160万元,招商研究咨询20万元。
5.付款方式
5.1本项目费用支付方式:根据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工作绩效考核情况分两次支付费用,第一次支付比例不低于40%。
第一次支付,约定时间为2024年6月,主要考核驻点招商服务、招商项目研判和引进、重点行业/产业研究调查报告,按考核细则完成比例支付费用。成交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具正式发票,同时在支付前,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工作总结及成果汇报并由采购人确认签字。
第二次支付,约定时间为2024年12月底,采购人按照累计招商信息60条,引进并签约亿元以上招商引资项目不少于5个,其中10亿元以上招商引资项目不少于1个,对成交供应商进行绩效考核,按考核细则完成比例支付。成交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具正式发票,同时在支付前,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工作总结及成果汇报并由采购人确认签字。
5.2成交供应商协助采购人完成招商引资项目引进工作,超过基本要求及配合其他服务内容的,采取一事一议制度,单独进行费用支付。
5.3其他咨询服务: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交成果内容并在和采购人确认后提交报告终审定稿。采购人在收到正式报告及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项目咨询费用。
七、验收标准及流程
成交供应商按照服务标准、服务实施要求分阶段提交一次资料,采购人进行绩效考核,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一线人员工作台账、对接项目佐证痕迹、项目信息申报表等。考核初审工作由采购人指定所属单位牵头、相关科室共同参与,初审结果应提交采购人党组会议审议,审议确定的考核结果将作为服务方资金拨付、人员奖惩等工作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