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项目属性:服务类项目
一、项目背景
为提升各级医疗机构医学影像检查同质化水平,提高医学影像服务质量,减轻群众负担和医疗机构医学影像数据存储压力,促进临床诊疗和医学科研大数据应用,支持和推动大数据+产业链发展。按照统一采集、统一存储、统一调阅、统一质控、统一互认、统一开发医学影像数据的建设原则,由江苏省卫健委牵头建设省卫生健康云(影像平台)(以下简称“影像平台”),遵循统一的数据与技术标准采集全省公立医疗机构的全量医学影像数据,并进行数据标准化映射和管理,形成全省医学影像数据资源资产。
根据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与江苏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江苏省卫生健康云(影像平台)检查结果医疗机构间互认工作的通知》(苏卫医政[2022]18号),明确依托省“影像平台”开展医疗机构间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结合《江苏省卫生健康云(影像平台)影像数据采集接口标准V2.0》、《影像数据采集前置机网络与安全管理要求 V1.0》、《江苏省卫生健康云(影像平台)医学影像检查结果共享互认与重复检查智能提醒接口标准V2.0》等技术文件要求,对阜宁县域内21家基层卫生院同步开展信息化接入工作。
二、采购项目清单
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简要功能描述 |
数量 |
影像 数据 采集 接入 部分 |
1 |
前置机准备与网络部署 |
国产操作系统安装:从待选的四套(麒麟、统信、阿里、腾讯)国产操作系统中选择合适的操作系统完成安装。 |
1项 |
完成区域医疗与影像平台的专线连接及网络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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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采集软件安装 |
完成采集软件安装、调试工作,并完成采集软件与院端采集接口的连接配置工作。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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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院端接口改造与数据质量校验 |
按照《江苏省卫生健康云(影像平台)影像数据采集接口标准V2.0》完成采集接口改造。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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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口改造完成后,进行院内接口数据质量校验,并针对校验结果进行数据质量整改,直至通过数据质量校验工具的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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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数据上云监测 |
在云端联调环境中进行不少于3天的数据上传持续监测,数据上云质量需达到:检查与影像匹配率≥98%、身份证完整率≥90%、手机号完整率≥90%。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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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数据采集上线 |
上传至云端的数据质量连续3天监测达标后,将联调环境的地址及AK/SK等对接信息配置修改为生产环境的对接信息,并开启数据实时上传。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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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历史数据上传 |
完成指定时段的历史数据上传。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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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院端数据采集常态化运维 |
影像数据采集稳定上传之后,需每日通过江苏健康通公众号与统一数据采集工具监控每日数据上传情况,如出现数据采集异常情况需及时处理。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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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对接 |
8 |
基层一体化平台对接 |
实现跟阜宁基层一体化服务平台对接,在一体化服务平台能查看调阅影像报告。 |
1项 |
三、项目建设范围和完成时间
1、项目实施范围:阜宁县域内21家基层卫生院同步建设。
2、项目完成时间:本项目建设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正式交付并上线运行。
四、技术参数及要求
(1)影像数据采集接入
1、前置机准备与网络部署
★国产操作系统安装:从待选的四套(麒麟、统信、阿里、腾讯)国产操作系统中选择合适的操作系统完成安装。【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安装成功截图加以证明】
完成区域医疗与影像平台的专线连接及网络配置。
2、采集软件安装
完成采集软件安装、调试工作,并完成采集软件与院端采集接口的连接配置工作。
3、院端接口改造与数据质量校验
按照《江苏省卫生健康云(影像平台)影像数据采集接口标准V2.0》完成采集接口改造。
★接口改造完成后,进行院内接口数据质量校验,并针对校验结果进行数据质量整改,直至通过数据质量校验工具的检测。【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需提供截图加以证明】
4、数据上云监测
★在云端联调环境中进行不少于3天的数据上传持续监测,数据上云质量需达到:检查与影像匹配率≥98%、身份证完整率≥90%、手机号完整率≥90%。【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需提供截图加以证明】
5、数据采集上线
上传至云端的数据质量连续3天监测达标后,将联调环境的地址及AK/SK等对接信息配置修改为生产环境的对接信息,并开启数据实时上传。
6、历史数据上传
★完成指定时段的历史数据上传。【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需提供截图加以证明】
7、院端数据采集常态化运维
影像数据采集稳定上传之后,需每日通过江苏健康通公众号与统一数据采集工具监控每日数据上传情况,如出现数据采集异常情况需及时处理。
(2)系统对接
8、基层一体化平台对接
★实现跟阜宁基层一体化服务平台对接,在一体化服务平台能查看调阅影像报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需提供截图加以证明】
注:
上述技术参数要求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磋商供应商须按照要求如实提供。成交公示期间,如对成交供应商及投标产品有质疑和投诉时,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须提供原件查验,届时如不能按时提供的,采购人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规定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项目验收要求
1、采购人有权对项目进行阶段性评估,成交供应商应予以配合,并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2、采购人在成交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后 10 天内完成验收,通过验收后出具验收报告。
3、采购人或用户在项目现场对项目进行系统性和整体性验收。
4、验收除依据现场检验测试报告外,采购人或用户有权组织专家组对现场检验测试报告和系统运行状况进行审议,写出验收报告。经双方签字的验收报告作为付款依据。
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七、报价要求
1、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9万元。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本项目的前期需求调查咨询费0.9万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项目经办人支付。此项费用含在最后报价中,不单独列项,由供应商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3、报价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次磋商采购文件所确定的采购及服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是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最后报价是磋商文件所确定采购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但不仅限于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采购内容所必须的所有人员工资、劳务支出、配套费用、保险、税费及服务相关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前期需求调查咨询费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对供应商认为没有考虑到的费用项目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最后报价中。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供应商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项目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凡漏项或少计均视为优惠,采购人不另行增加费用。
3、供应商应在对采购项目内容、数量、质量和技术(服务)指标内容全部认可的前提下报价。无论情况如何,采购人均认为供应商已对所采购项目的所有条件有了充分了解。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4、供应商在报价单中未填报综合单价、合价的清单项目,采购人视为已包括在清单计价的其他报价中,无论何种原因,结算时均不作调整。
5、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生产、生活费用均由中标(成交)供应商负责。
6、供应商根据自己的经营状况和掌握的市场信息自主报价。决定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7、供应商应对采购文件中的条款做到正确理解,有疑义的条款应在采购答疑时提出,有疑义又没有在采购答疑时提出的,应按采购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