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总体要求
1、标有“★”的条款为必须完全满足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如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负偏离,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应对用户需求书中的服务指标在响应详细内容中列出明确承诺。如果投标人只注明“正偏离”或“无偏离”,将可能被视为“负偏离”,从而可能导致严重影响评标结果。
3、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偏离(文字说明或在响应表注明)的参数、配置、条款视为被投标人完全接受。
4、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服务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5、不允许中标供应商转包、分包项目内容。
6、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按照投标须知的内容提供相应的资料。
7、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8、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9、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标准或版本,如果国家或行业有新标准或版本替代公布, 则以新版为准。
(二)项目概述
1、项目背景:广州是海上丝绸之路发祥地之一,《“广州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要活化利用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资源、构建海丝文化交流门户,发挥文化沟通力。《“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打造海丝文化发展交流窗口。
2、项目定位:项目的建设是落实相关规划的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活化片区文化风貌、提升人居环境的重要体现,更是擦亮广州海丝文化名片、彰显海丝文化显示度的重要举措。
3、最高限价:人民币391万元。
4、技术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服务时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中标人需在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方案编制,并按程序送审(送审文件的质量需能通过验收)。
5、技术服务进度: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初稿,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中期成果。最终成果的完成时间视实际审查、审批进度,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协商确定。
(三)规划及评估范围
项目位于广州市越秀区,范围东至解放路、南至惠福西路、西至人民路、北至东风路,涉及光塔街道、六榕街道,面积约107公顷。
图1:项目整体规划及评估范围
(四)规划及评估依据
1、《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
2、《广东省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实施方案》;
3、《广州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
4、《广州市越秀区文化旅游体育发展“十四五”规划》;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正);
6、《广州市绿化条例》(2022年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 年修正);
8、《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建设项目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工作的通知》(2021年);
9、《广州市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指引》(2022年修订稿);
10、城市道路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
11、其他相关的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与标准。
(五)规划及评估咨询要求
1、工作目标
编制“海上丝绸之路”·印象越秀国家AAAA旅游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整体规划及相关评估咨询方案,通过基础设施布局优化、旅游要素配置等方面提升海丝街区的人文感和舒适度,营造高品质的空间环境,奠定街区人文生态社区的基础,打造擦亮广州海丝文化名片的先行区。
2、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包括“海上丝绸之路”·印象越秀国家AAAA旅游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整体规划方案、交通影响评价、树木保护专章、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共四部分。
(一)“海上丝绸之路”·印象越秀国家AAAA旅游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整体规划方案
(1)现状分析:梳理片区范围内历史文化、空间环境、道路交通、产业基础等方面的现状条件,深入挖掘和分析片区现状文商旅资源,找准发展优势及面临的核心问题;并研究国内外优秀案例。
(2)梳理核查相关规划情况:说明方案所依据法律、法规、政策,上位规划、技术规范等依据文件。
(3)愿景定位与规划策略:针对海丝街区的现状,立足打海丝文化名片先行区的设想,结合现状基础情况和上层次规划要求,提出海丝街区的目标定位与发展愿景,并提出特色化、精确性总体发展策略,突出规划的重点。
(4)具体规划设计方案(侧重于以下方面):工作范围内的现有公共空间节点、建筑及道路提升改造,解决现状的改造难点,打造海丝街区。
(5)实施建议与时序安排:确定实施原则与路径,制定近、中远期的行动项目库与重点项目清单。从有利于项目实施的角度,提出相关配套支撑建议,包括相关协调支撑措施、体制机制、扶持政策、运营管理、宣传推广等方面的建议。
(6)估算及造价:总投资合理,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准确,估算编制达到相应的深度要求。
(二)交通影响评价
(1)现状交通分析研判:立足海丝街区整体发展愿景,分析街区道路交通组织、公共交通、静态交通、慢行系统等现状条件,总结交通问题。
(2)交通提升策略与方案:优化和完善现有交通体系、现状停车位,解决目前人车混行、慢行体验感差、安全性低等问题。
(3)交通提升实施计划:立足可实施性,循序渐进、稳步优化,充分预判交通提升后可能存在的影响,制定科学的交通提升分期实施方案。
(三)树木保护专章
(1)现状树木情况
①调查记录范围内现有绿地、连片成林的范围、类型、面积、树木数量、主要树种等;
②调查记录范围内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等树木资源的基本信息(树种、胸径、树高、冠幅、位置)、生长状况(长势、存在问题)、立地环境;
③分类整理树木资源信息表和树木分布图。
(2)根据调查数据,结合项目整体规划提出树木分级保护要求及保护方式;明确现有绿地的保护方式,连片成林的优化规划;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应制定一树一策保护方案。树木保护利用策略、保护利用措施,需符合《广州市城市树木保护专章编制技术指引》有关要求。
(四)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
(1)现状文化资源分析研判:充分进行现场勘察,明确各级保护单位及不可移动文化遗产保护线索、其他历史环境要素位置、范围;
(2)历史文化价值研究:通过历史资料梳理,分析海丝街区的相关历史演变及重要历史节点等信息,提炼片区历史文化价值与特色;
(3)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明确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要求,提出活化利用建议等内容。
3、人员与设备配置要求:
(1)中标人须配备相应的专业服务团队及车辆设备,确保技术及进度满足项目采购需求。服务团队须包含项目负责人(具有规划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1人,规划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规划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关执业注册资格)不少于6人,建筑、园林、市政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建筑、园林、市政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关执业注册资格)每专业不少于2人。
(2)中标人投入的服务人员均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按劳动法规要求,按时支付该项目服务员工的工资等劳动报酬。采购人与中标人服务人员不存在劳务、劳动、雇佣关系,若中标人与服务人员出现劳务或劳动等法律纠纷,由中标人负责,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处理相关事宜,若造成采购人损失,中标人应全额赔偿。若中标人出现未按期支付该项目服务人员的工资等劳动报酬的,采购人有权停止支付款项,直至中标人支付完劳动报酬或处理完劳动等法律纠纷。中标人人员服务期间于服务地点引起的各种工伤、安全事件和事故,由中标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与采购人无关,如因此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中标人应全额赔偿。
(3)中标人须配备满足项目服务需求的车辆、办公设备及系统软件等。
(六)规划及评估深度要求
满足规划及评估咨询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相关政府部门送审要求并确保通过审批。
(七)规划及评估成果要求
1、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总体说明
1)现状条件分析,包括区域位置、土地利用状况、地形特征、现状建筑构筑物、周边道路交通状况、相邻地段环境状况、与周边环境的关系等。
2)设计原则,总体构思及规划结构分析
3)空间结构与功能分区规划
4)投资估算
(2)图形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
1)规划与功能分区图
2)总平面规划图
3)道路交通系统规划图
4)绿化景观系统规划图
5)重要节点详细设计图
2、评估咨询成果
(1)交通影响评价
1)现状交通分析研判;
2)交通提升策略与方案;
3)交通提升实施计划。
(2)树木保护专章
1)现状树木情况;
2)树木分级保护要求及保护方式。
(3)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
1)现状文化资源分析研判;
2)历史文化价值研究;
3)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
3、文本提交
(1)纸质文件要求:根据文本显示度需求打印A3 或A4规格(规格不一致可裁剪,但控制在A3或A4规格内)缩印编排装订成册。份数不少于10套,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2)电子文件要求:所有纸质文件均要提供电子文件,以光盘或U盘形式递交,不少于3套,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八)其他要求
1、成果署名权归采购人和中标人共有,版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在成果文件审定后公开展示本项目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及其它形式介绍、展示与评价;未经采购人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编制成果。
2、工作成果通过审查前,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工作成果。
3、基础资料。
采购包1(“海上丝绸之路”·印象越秀国家AAAA旅游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整体规划及相关评估咨询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服务时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中标人需在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方案编制,并按程序送审至相关政府部门(送审文件的质量需能通过验收)。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本项目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技术服务费总额的30%。 2期:支付比例50%,中标人提交项目中期成果经采购人审查验收合格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专家评审要求的成果),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技术服务费总额的50%。 3期:支付比例20%,中标人提交项目最终成果经采购人审查验收合格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区相关部门或会议审议的成果),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技术服务费总额的20%。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1)中标人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依据采购人要求,完成项目的文本、图纸和汇报ppt文件等。 (2)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中标人或者第三方专业机构或者专家。 (3)履约验收时间:中标人按本项目的服务要求和相关规定提交所有成果资料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交履约验收申请后7日内进行。 (4)履约验收方式及程序:由采购人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专家对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评审。评审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整改,直至符合验收要求。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及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验收期限相应后延。 (5)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采购合同内容的相关要求和技术标准对成果资料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及经采购人确认后出具履约验收证明。 (6)履约验收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现行的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城市更新相关规范的技术要求,如有最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其它说明,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2款情形“(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和《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第九条第3款情形“(三)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故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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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付款要求 |
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合法等额发票; (3)中标通知书; (4)支付费用申请函; (5)其他支付合同款所需资料。 备注:对于满足合同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在收齐上述文件后15个日历天内按照《广州市本级财政直接支付用款申请办事指南》完成资金支付流程。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
“海上丝绸之路”·印象越秀国家AAAA旅游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整体规划及相关评估咨询服务 |
项 |
1.00 |
3,910,000.00 |
3,91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海上丝绸之路”·印象越秀国家AAAA旅游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整体规划及相关评估咨询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