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为了有效落实反馈问题整改以及相关省级文件整改要求,建立健全龙岩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监督检查及调查报告质量抽查工作长效机制,拟在龙岩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质量控制工作,对地块调查中的采样分析工作计划、现场采样、实验室检测分析、报告评审等关键环节开展全过程监督检查,对过往已通过评审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质量抽查。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过程监督检查。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等文件要求,计划对龙岩市35个地块的采样分析工作计划、现场采样、实验室检测分析、报告评审等关键环节开展全过程监督检查。
1.1采样分析工作计划环节
重点检查采样分析工作计划中的采样方案污染识别结论是否准确、布点位置及数量是否合理、采样深度设置是否科学、检测项目设置是否全面,并对被检查单位修改后的采样方案进行复核。
1.2现场采样环节
重点检查实际布点位置与采样方案是否一致性、点位调整是否合理,以及钻探、建井、样品采集保存流转等操作是否规范,并同步采集平行样品。按照不少于地块土壤、地下水点位的50%分别采集平行样品,土壤样品具体采样深度应结合快筛和污染识别选择污染情况最严重的土层。
1.3实验室检测分析环节。
1.3.1对现场采集的平行样品进行分析测试,与被检查单位出具的检测结果比对、评估。土壤检测指标为45项基本项目和特征指标,地下水检测指标为35项基本项目和特征指标。
1.3.2组织不少于3位专家赴检验检测机构现场查看,重点对资质与能力、分析方法选择与验证、样品分析过程、数据溯源性等进行检查。
1.4报告评审环节
1.4.1对申请材料开展完整性审核,并对信息分析及污染识别、采样分析、数据评估和结果分析等进行技术初审。
1.4.2组织不少于3位专家对每个报告进行技术评审。
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质量抽查
2.1抽取不少于60本已通过评审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2组织不少于5位专家出具抽查意见。
2.3对报告编制质量打分(或评级),并指导报告编制单位完成整改复核工作。
3.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培训
3.1教材编制
收集、梳理国家和我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要求,形成《龙岩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指南》。
3.2现场培训
对县(市)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人员、第三方机构人员等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含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审核要点等。
3.3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至2025年底(以完成相关工作结束为止),
3.4服务期内要求
服务期内完成第二阶段调查地块的质控任务及过往已通过评审的调查报告质量抽查任务,具体服务内容根据服务期内国家、省、市最新工作要求及不可预见的数量变动调整工作任务。
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内 |
2 |
★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 |
交货条件 |
按合同要求提交相关成果报告并通过相关部门评审验收合格。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及国家有关的标准规范、指南的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提供相应的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中标人完成25个以上地块质控及其余相关工作提交相关成果报告,提供相应的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3、中标人提交相关成果报告并通过相关部门评审验收后,提供相应的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
7 |
★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
8 |
★ |
其他 |
合同支付方式中的30日指3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