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
1.采购标的
亦庄新城台湖-2、3区域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水影响评价,1项服务
2.项目背景
按照市规自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推行环境、水、交通区域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京规自发〔2020〕280号)的要求,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时应开展环境、水、交通等区域评估。为支撑亦庄新城台湖-2、3区域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计划开亦庄新城台湖-2、3区域区域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水影响评价。
二、商务要求
1.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实施时间:详见第一章合同履行期限相关规定。
实施范围:亦庄新城YZ00-0505、0506、0507、0508四个街区,共涉及用地面积11.26平方公里,规划建筑规模793万平方米。
2.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详见合同相关规定
三、技术要求
1.基本要求
1.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等的要求以及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区域水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相关编制办法等,编制区域水影响评价报告。
1.2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推行环境、水、交通区域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京规自发[2020]280号);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
亦庄新城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
《北京市区域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指南(试行)》(北京市水务局,2021年);其它相关规划设计材料和水影响评价材料。
以上规范如有更新,以国家、地方、行业最新标准为准。在实施本项目期间除应遵循上述规范外,还应遵循未列出的其它法律、法规及相关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规范。
2.服务内容及要求
2.1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
2.1.1亦庄新城台湖-2、3区域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根据2021年2月北京市水务局发布《北京市区域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指南(试行)》,区域水影响评价报告主要包括:背景情况,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情况,区域相关上位规划涉水控制要求,水资源、水环境、水安全、水生态等四个方面的分析与评价,评价结论与建议等,主要技术分析内容如下:
①水资源:综合评价评价区域内取用水方案是否满足区域用水管控要求;评价区域用水水平是否满足相关节水要求;评价区域水资源及供水方案是否合理可行;针对局部变化调整提出对策建议,并明确提出政府、企业、社会等各类实施主体按规划时序实施相关建设的要求。
②水环境:综合评价评价区域内排水体制、污水收集处理、年径流污染控制率、溢流污染治理是否满足管控指标要求;污水排除方案是否合理可行;针对局部变化调整提出对策建议,并明确提出政府、企业、社会等各类实施主体按规划时序实施相关建设的要求。
③水安全:综合评价评价区域内防洪标准、防涝标准、雨水管道设计标准、下凹桥雨水泵站设计标准、防洪排涝河道治理标准及年降雨径流总量控制指标、海绵城市建设指标等是否满足管控要求。评价防洪排涝河道治理、蓄滞洪涝区建设、雨水排除方案是否合理可行;分析模拟区域内涝积水风险点,针对区域内涝积水风险点和重要防洪设施提出对策建议,并明确提出政府、企业、社会等各类实施主体按规划时序实施相关建设的要求。
④水生态:综合评价评价区域河湖水生态空间落地和管控情况,评价是否满足水土保持限制因素及防治要求,提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保护要求,以及表土保护、土石方综合利用等水土保持措施要求。
2.1.2亦庄新城台湖-2、3区域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水影响评价咨询
为上述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水影响评价工作提供咨询配合,收集整理相关基础资料,组织成果的汇报、审核,协助进行控规成果完善,最终协助取得市水务局审查意见,保障控规顺利批复。
2.2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服务标准:详见本章第三部分1.2具体要求。服务期限:详见本章第二部分具体要求。
2.3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一)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
(二)具体要求
(1)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本项目采购货物:
①如属于《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规定清单中★标记产品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②如属于《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规定清单中非★标记产品的,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供应商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优先采购的具体办法(如有)在采购文件《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具体规定;
③如属于《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规定清单中产品的,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供应商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优先采购的具体办法(如有)在采购文件《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具体规定。
(2)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执行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符合政策规定的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③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2.4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2.5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的采购项目,应当说明采购标的的功能、应用场景、目标等基本要求
(一)水资源分析与评价解决方案、水环境分析与评价解决方案、水安全分析与评价解决方案、水生态分析与评价解决方案、评价咨询解决方案
功能、应用场景、目标:详见本章第三部分具体要求。
(二)需求分析解决方案
功能、应用场景、目标: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结合过往经验分析并指出项目实施过程中潜在的困难点、风险点,并能够给出妥善的解决方案。
(三)质量保证解决方案
功能、应用场景、目标:供应商应制定合理可行的质量保证解决方案,通过制度、辅助措施等手段,确保各项服务能保质保量完成。
(四)保密措施解决方案
功能、应用场景、目标:供应商应制定保密措施解决方案,确保项目团队对项目执行中所获知信息保密。
(五)进度保障组织方案
功能、应用场景、目标:供应商应制定合理可行的进度保障组织方案,通过优化组织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进度控制保障等多种手段,确保项目能按期完成。
3.履约验收方案
详见合同相关规定。
4.其他要求无
5.项目团队要求
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成立不少于10人的项目团队(不含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文水资源、给排水、水利工程或水土保持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具有独立负责区域水影响评价工作的经验,具备统筹项目全局,指导和安排整体工作流程并制定工作路线、进度把握及技术把关等综合组织管理能力。
项目组成员需具有水文水资源、给排水、水利工程或水土保持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区域水影响评价各部分编制工作经验,熟练掌握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及技术手段,配合项目负责人完成调研、报告编制、技术配合及成果整理等工作。
6.成果要求
详见合同相关规定。
7.保密/知识产权要求
供应商对项目实施中涉及到的相关数据、资料、文档等具有保密的义务,并应按照相应保密规定执行。
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成果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以商业目的使用该资料或者开发和生产其他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