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协助镇政府对本镇北部片区(甘陂、皇后、联溪村)内的工业企业、三小场所和出租屋开展全面的火灾隐患排查摸底,并逐一登记造册,通过排查摸底,进一步摸清本镇工业企业、三小场所和出租屋的场所底数和消防安全现状,进一步完善场所清单和隐患清单。
(2)从源头上抓消防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协助镇政府实现“靶向治理”,提高网格化精细管理效率,进行有效管控,提升镇隆镇北部片区(甘陂、皇后、联溪村)的消防安全管理和防控水平,充分保障镇隆镇北部片区(甘陂、皇后、联溪村)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
(3)助力镇政府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政府部门抓监管、专业机构服务指导、企业整改落实”的安全隐患治理联动模式,对日后的安全监管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4)价格构成
序号 |
标的需求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元) |
合计(元) |
1 |
工业企业 |
家 |
500 |
1420.00 |
710000.00 |
2 |
公共场所 |
家 |
26 |
1420.00 |
36920.00 |
3 |
三小场所 |
家 |
950 |
470.00 |
446500.00 |
4 |
出租屋场所 |
栋 |
500 |
720.00 |
360000.00 |
5 |
消防安全评估服务 |
项 |
1 |
165380.00 |
165380.00 |
6 |
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培训 |
场 |
10 |
3300.00 |
33000.00 |
7 |
三小场所入户宣传指定 |
场 |
950 |
116.00 |
110200.00 |
8 |
出租屋入户宣传指定 |
场 |
500 |
116.00 |
58000.00 |
采购包1(镇隆镇北部片区(甘陂、皇后、联溪村)消防安全排查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完成。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镇隆镇北部片区(甘陂、皇后、联溪村)(采购人指定)。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 2期:支付比例30%,完成隐患排查初查工作后15日历天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60%(含30%预付款); 3期:支付比例20%,完成消防宣传培训服务、隐患排查复查工作后15日历天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80%; 4期:支付比例20%,完成全部工作量并提交全部检查成功,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5日历天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100%;当成交供应商已完成有关的工作标准、交付工作成果及应用且经采购人确认认可后据实结算。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1、由第三方检查组按照本次工作任务目标,制定的各项工作成果报告,报请镇组织验收。 2、由镇统一组织,按照本次专项整治任务目标和检查整改标准,全面对照检査验收细则开展自评工作,认真查找工作薄弱环节,做好查缺补漏工作。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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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1 |
报价要求 |
(1)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和单价最高限价;(供应商应按照《价格构成》提供分项报价,各分项报价不得高于各分项单价最高预算,合计总报价无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2)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含投标费用、人工费、服务费、资料费、差旅费、利润、税金等)以及完成本项目要求的一切费用。该费用不管是否在供应商投标明细报价表中单列,均视为投标总价中已包含该费用。 |
|
2 |
售后服务要求 |
(1)免费质保期期限:完成全部服务工作并提交检查成果文件后1年质保期限; (2)提供标准的工作日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凡与本项目有关的服务均属于售后服务范围内;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成交供应商在接报后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若2小时内仍未处理完毕,成交供应商须免费采取应急措施解决,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业务,除特殊情况外,故障排除时间不超过12小时。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镇隆镇北部片区(甘陂、皇后、联溪村)消防安全排查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 |
项 |
1.00 |
1,920,000.00 |
1,92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镇隆镇北部片区(甘陂、皇后、联溪村)消防安全排查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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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组织架构及工作模式 1、组织架构 (1)消防隐患排查以村为单位,按照企业所属地挨片地毯式排查。 2、日常管理模式 (1)按照统一调度、双重管理的方法,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责任到人”的原则,在镇隆镇北部片区(甘陂、皇后、联溪村)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管理机制,实现各个区域责任单位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相互联动、综合管理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管理模式,为推进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供坚实的支撑。 (2)以镇应急办为大网格,各社区为中网格、社区小组为小网格,实行分区负责,由应急办工作人员带队,社区、社区小组安全员配合,带领第三方机构技术服务人员进企业、进社区、进园区等,有效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统计、信息反馈等工作。 (3)充实应急办的工作职责制度,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廉洁自律、工作监督检查等一系列管理制度,防止相关人员在技术巡查、辅助执法过程中违规违法行使职权,促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高效化。 |
|
2 |
二、服务内容 1、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与诊断 (1)工业企业(约500家)和公共场所(约26家)工作内容:①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台账检查;②企业日常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检查;③企业安全培训教育检查;④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检查;⑤企业应急处理检查;⑥企业消防车道检查;⑦企业防火分区检查;⑧企业疏散通道检查;⑨灭火器检查;⑩企业重点部位消防及安全设施检查;⑪按要求设置报警系统检查;⑫自动灭火系统运行情况检查;⑬按要求设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检查;⑭风险点、危险源、应急疏散指示图检查;⑮企业每月开展安全设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查;⑯电器线路敷设、电气设备使用规范检查等共16项检查内容。 (2)三小场所(约950家)和出租屋(约500家),包含“三合一”场所、小档口、小作坊、小公共娱乐场所、居民楼院、出租屋等六类靶心场所。工作内容:①安装漏电保护开关检查;②电线套管检查;③紧急逃生通道畅通检查;④合用场所物理防火分隔检查;⑤违规住人彻底搬离检查;⑥清理电动自行车检查;⑦拆除木质阁楼检查;⑧拆除易燃材料检查等共8项内容实施隐患排查和针对性治理。 (3)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技术咨询(共2项内容):①依据各类场所(工业企业、公共场所、三小场所和出租屋)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结果,制作一一对应的消防诊断报告,明确整改消防隐患的要求与标准。根据消防诊断报告,协助和指导被检查对象高效落实消防隐患整改工作。消防隐患整改要限期完成;②指导协助隐患场所高效完成消防隐患整改任务,复查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做出消防安全评估。对于拒不整改,拒绝配合的场所,由应急办根据工作流程处置。 (4)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台账(共1项内容):①由镇应急办配合提供数据,第三方机构团队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及时记录和登记,按照“一户一档”规范建立场所清单和隐患清单,以供镇政府日后开展安全生产管理之用。 2、消防安全评估服务 (1)第三方机构团队按照相关规范对镇政府的的专职消防队、消防监管台账及网格化管理给出评估报告和建议;并按相关标准对镇隆镇北部片区(甘陂、皇后、联溪村)的市政消火栓、各村的微型消防站进行现状评估,并给出评估报告和建议;辅助加强镇政府对于消防安全的管理。 3、消防安全宣传培训 在安全检查项目实施的过程中,通过第三方机构的消防高级讲师对镇隆镇北部片区(甘陂、皇后、联溪村)的工业企业、三小场所、公众聚集场所、出租屋等各个领域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1)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培训:对工业企业、公共聚集场所、社区人员等进行集中讲座培训,共培训10场,每场人数一般限于300人以内,培训场所由采购人提供;培训重点:火灾成因、消防法律法规、火灾逃生技巧、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2)三小场所入户宣传指定、出租屋入户宣传指定:对三小、公众聚集场所进行入户指导培训(约1450家),挨家挨户进行宣讲;培训重点:场所存在的主要火灾隐患、预防场所火灾的基本措施、场所人员掌握消防“四懂四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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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项目实施工作标准 1、要求第三方机构辅助执法人员必须在应急办或社区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开展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安全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表格,安全检查至少两人以上同行,佩戴工作证,着装整洁,检查登记表必须由至少两名人员签名。 2、检查登记表所列项目为常规检查项目,检查人员在安全检查时还应当认真细致,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如实记录发现的其他隐患问题。 3、检查人员对镇隆镇北部片区(甘陂、皇后、联溪村)工业企业、公众聚集场所、三小场所做到初查、复查,全程留痕,做到闭环处理。 4、检查人员对检查出的一般火灾隐患,可以当场整改完毕的,应当要求责任单位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完毕的,应当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期间应当督促责任单位按时落实整改,并做好跟踪监控;发现较大以上火灾隐患的,由应急办根据工作流程处置。 5、对已完成整改的单位,应当做好后续监管工作,防止隐患回潮;对隐患整改不力、隐患屡次回潮的单位及业主,由应急办或派出所等职能部门负责监管。 6、在项目服务期限内,对于镇隆镇北部片区(甘陂、皇后、联溪村)内的无证照工业建筑、公共场所,检查人员应及时通报给市场监督管理所,并做好登记。 7、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一户一档”制度的要求,检查时对镇隆镇北部片区(甘陂、皇后、联溪村)每个单位独立造册,建档存档。 8、检查表格是镇政府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档案,是监督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依据,检查人员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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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工作成果及应用 项目开展期间所产生的工作成果明确归属镇隆镇政府所有,具体如下:镇隆镇北部片区(甘陂、皇后、联溪村)内企业的检查台账(含现场照片、隐患描述、企业位置等信息);各社区《镇隆镇工业企业检查表》《镇隆镇三小场所/公众聚集场所检查表》《镇隆镇出租屋检查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承诺书》;工业企业、三小场所、出租屋、公众聚集场所“一户一档”数据库;消防安全检查初查、复查台帐、动态分类监管台账(含现场照片、复核问题描述等信息)、分类整改建议专题报告;镇隆镇安全检查第三方机构技术服务项目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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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五、消防隐患检查、检查成果及质量要求 1、消防检查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有关规范操作,保证质量,检查结果真实反映消防及安全设施的实际状况; 2、检查登记表所列项目为整治和验收标准检查项目,检查人员在安全排查时还应当认真细致,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如实记录发现的其他隐患问题; 3、检查人员对区域内的工业企业、“三小”场所做到初查、复查,全程留痕,做到检查表格问题闭环处理; 4、检查人员对检查出的一般火灾隐患,可以当场整改完毕的,应当要求责任单位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完毕的,应当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期间应当督促责任单位按时落实整改,并做好跟踪监控;发现较大以上火灾隐患的,由镇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办公室根据工作流程处置; 5、建立消防安全排查台账:排查出的隐患及时记录和登记,分人分区,按照“一户一档”规范建立场所清单和隐患清单,并交于采购人落实闭环管理。 6、对于镇隆镇北部片区(甘陂、皇后、联溪村)内的无证照工业建筑、公共场所,检查人员应及时通报给市场监督管理所,并做好登记处理; 7、完成现场检查后,检查人员将原始纪录和原始数据进行整理,并根据规范的要求判断各检查项、子项及单项是否合格,整理及提交准确、真实、可靠的检查报告,将检查结果编制成检查报告,经采购人审批后,出具正式的消防设施检查报告并提交采购人存档,一式四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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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六、其他 1、合同期内成交供应商须做好检查人员安全防范工作,如发生人身安全及其它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补偿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成交供应商未严格按国家颁布的有关规范操作,造成检查服务质量不达标或不能按工期完成服务工作的,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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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七、项目服务人员配置需求 1、技术检查组人员:拟投入的总人数为21人,分别为项目负责人1人,后勤保障2人,内部检查重点问题培训和消防技术指导组2人,现场隐患排查初查和复查专业人员7人,配合服务人员7人,台账初查和复查整理2人,最后由专业人员进行报告编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所有人员进驻服务检查时需接受采购人的资格预审,并通过采购人要求、技术考核合格方可实施检查,接受采购人的管理,必须遵守采购人相关的规章制度及相关规定。常驻人员须全部到位,常驻时间为合同生效至服务期满,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技术人员;如技术人员存在工作态度、责任心、技术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等方面的有问题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无条件更换技术人员,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必须更换,接替人员也必须通过采购人的资格预审和技术考核合格方可进场试用。 3、检查人员熟悉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等。 4、项目实施人员要求:(1)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本项目须有一个完善且固定的项目实施小组及项目负责人,中标后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服务人员名单,并对项目的全过程进行跟踪服务;(2)在项目实施期间,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调整在响应文件中所承诺的项目实施人员,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