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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嘉明镇环境卫生及园林绿化管理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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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07230001486505 文档页数:42页 所需下载券:10
泸县嘉明镇环境卫生及园林绿化管理服务项目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

3.1.采购项目概况

为促进嘉明镇村镇环境卫生整体提升和进一步加强嘉明场镇的卫生管理,结合泸县嘉明镇实际情况,按照县政府及嘉明镇政府要求,全面实施治脏、治乱、治差为主要任务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要求,提升场镇形象,使嘉明镇成为泸县最美的城镇之一。本项目一个包,需确定一家服务单位,提供泸县嘉明镇环境卫生及园林绿化管理服务,预算金额:360.00万元(120.00万元/年)。

3.2.采购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3,6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3,600,000.00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标的金额 (元)

所属行业

是否涉及核心产品

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1

清扫服务

泸县嘉明镇环境卫生及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3.00(年)

3,6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报价要求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序号

报价内容

数量

单价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泸县嘉明镇环境卫生及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3.00(年)

1,200,000.00(元)

3,600,000.00

总价

★注: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备注栏补充说明。

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

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3.3.技术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泸县嘉明镇环境卫生及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序号

符号标识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1

  一、服务内容

1、负责秀水社区、工业园区、大同场范围内(约2.7平方千米)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以及现有垃圾收集设施的维护,并按需求对垃圾收集设施进行更换

2、负责全镇范围内的垃圾库(40个)、中转站(20个)、勾背箱(210个)的垃圾转运

3、负责秀水社区、工业园区、防洪堤场镇段范围内约2.7万平方米的绿化养护;

4、负责垃圾压缩中转站(两座)、勾背箱(210个)的运行维护

5、负责从业人员(保洁员、驾驶员等)工资、保险、节假日加班工资等;

6、负责所有车辆油费、保险、维修费等。

二、服务要求

1、清扫要求

(1)每天实行两次大清扫,全天巡回保洁;根据天气情况每日对场镇及园区进行洒水降尘作业;对嘉明镇进行街面冲洗,每月不少于1次冲洗。对嘉明镇路面进行洗扫,洗扫车作业每月不少于1次。

(2)下雨和洒水车冲洒水后应及时扫水;街面和人行道的季节性落叶要及时清扫。

(3)街道无果皮纸屑塑料袋、无yan蒂、无积泥积尘、无污水、无油迹、无牛皮癣。

(4)机械化作业不能在高峰期作业,并保持车容整洁,作业不扰民,清扫车作业时,不超速行驶。

(5)如遇临时性特殊清扫工作需求时,业主单位会提前通知供应商安排人员进行清扫作业,供应商不得以各种理由予以拒绝。

2、保洁要求

(1)做到街道路面、人行道及绿化带清洁,无可视垃圾,无漏扫漏撮,清扫的垃圾应及时清撮,不得只堆不撮。

(2)护栏、指示牌做到无积尘、污垢。

(3)场镇道路下水道、水箅子保持畅通,无堵塞、无垃圾。

(4)电杆、行道树和墙壁上以及其他建、构筑物上的小广告、牛皮鲜应及时清除。

(5)垃圾箱、垃圾桶等设施,清掏要彻底,无垃圾残留,周围地面应无抛撒、存留垃圾。

(6)全天不定时巡回保洁,街道、公路两侧至少10米范围内不出现可视垃圾。

(7)定期清洗、维修、保养车辆,保持车辆外观清洁。

(8)每日对公厕进行清扫冲洗,确保公厕干净整洁。

(9)每日至少一次对公厕、垃圾压缩站、垃圾中转和垃圾转运车辆等进行消毒处理;每周至少二次对垃圾桶、垃圾池、垃圾库(站)等进行消毒处理。

3、清运要求

(1)每日及时对区域内的垃圾箱(坑)清运,不得有爆坑(箱)、溢出现象,按要求运输至具备相应资质的垃圾处理厂。

(2)服务期内,供应商根据垃圾增长情况科学添置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设备,确保满足日常使用需求,负责车辆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独立承担运行费用和相关法律、经济、安全责任。

(3)垃圾装运过程中,装运工不得随意抛卸垃圾和乱扔垃圾箱(桶),故意损坏者,照价赔偿。

4、绿化要求

对嘉明场镇规划区范围内的绿化树进行修剪和养护,确保无积水、无旱情、无大面积绿化死亡现象;确保绿化树不影响场镇美观、不过高与电线接触,不过低影响过往车辆及行人通行;确保绿化树无病虫害。需要进行修剪和养护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不得另外计费。

5、服务质量要求

(1)“八无”(无果皮纸屑、无砖瓦沙石、无污泥积水、无白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yan头痰迹、无杂草人畜粪便、无乱倒垃圾)。

(2)“七净”(行车道净、人行道净、绿化带及周边净、树穴净、路牙石净、果皮箱净、地漏下水道盖通畅及干净)。

(3)“四个一样”(主干道与次干道一个样、城乡结合部与集镇一个样、节假日与平时一个样、有检查与无检查一个样)。

(4)符合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部《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以及《城市容貌标准》的要求,如上级部门对环境卫生质量标准要求提高,本项目质量标准也随之提高。

6、服务安全要求

(1)所有服务人员应当持证上岗,供应商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环保培训,严格按照规范操作,严防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2)所有服务人员上岗时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作业。

(3)驾驶员所驾车辆与驾驶执照规定的准驾车型相符,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赌气驾车、疲劳驾车、jiu后驾车、违规驾车。

(4)车辆运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车辆证照、保险齐全,各项技术性能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车辆做到干净整洁,完好无破损,密闭良好,机动车号牌完整;严禁使用任何非法改装车辆进行运输。车辆运行时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责任均由供应商负责,业主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5)定期对车辆、设备等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设备能安全使用。

(6)项目服务实施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人、车、设备等所产生的一切事故及责任均由供应商负责。

三、质量管理考核

1、考核标准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及标准

扣分标准

1

组织管理(25分)

1.机械设备数量、垃圾收集设施数量、环卫作业人员数量满足实际需求。

2.从业人员须穿工作服装上岗,无脱岗、到岗不到位和聚集聊天现象。

3.临时增加的工作人员需符合上岗要求,取得相应岗位证照,并进行岗前培训;对临时增加的工作需求积极应对,不推诿或拖延。

4.无督查问题、无媒体曝光、无群众举报等情况。

一项(次)未达标扣1分

2

清扫质量(25分)

1.每天实行两次大清扫,全天巡回保洁;根据天气情况每日对场镇及园区进行洒水降尘作业;对嘉明镇进行街面冲洗,每月不少于1次冲洗。对嘉明镇路面进行洗扫,洗扫车作业每月不少于1次。

2.下雨和洒水车冲洒水后应及时扫水;街面和人行道的季节性落叶要及时清扫。

3.街道无果皮纸屑塑料袋、无yan蒂、无积泥积尘、无污水、无油迹、无牛皮癣。

4.机械化作业不能在高峰期作业,并保持车容整洁,作业不扰民,清扫车作业时,不超速行驶。

一项(次)未达标扣1分

3

保洁质量(25分)

1.做到街道路面、人行道及绿化带清洁,无可视垃圾,无漏扫漏撮,清扫的垃圾应及时清撮,不得只堆不撮。

2.护栏、指示牌做到无积尘、污垢。

3.场镇道路下水道、水箅子保持畅通,无堵塞、无垃圾。

4.电杆、行道树和墙壁上以及其他建、构筑物上的小广告、牛皮鲜应及时清除。

5.垃圾箱、垃圾桶等设施,清掏要彻底,无垃圾残留,周围地面应无抛撒、存留垃圾。

6.全天不定时巡回保洁,街道、公路两侧至少10米范围内不出现可视垃圾。

7.定期清洗、维修、保养车辆,保持车辆外观清洁。

8.每日对公厕进行清扫冲洗,确保公厕干净整洁。

9.每日至少一次对公厕、垃圾转运车辆等进行消毒处理;每周至少二至三次对垃圾桶、垃圾池、垃圾库(站)等进行消毒处理。

一项(次)未达标扣1分

4

清运质量(25分)

1.镇域范围内所有勾臂箱的垃圾按时收集清运至指定地点,做到日产日清。

2.清运车辆运行时需作好封闭措施,避免垃圾沿路洒落,保持沿路环境卫生。

3.车辆外观随时保持干净整洁,定时清洗。

一项(次)未达标扣1分

2、考核结果运用

每月以按《考核标准》评定得分确定服务费用,每扣1分,扣除当月服务费200元,得分在85分以下(不含85分),视情况扣除当月服务费的5%,以一个年度为区间,得分在75分以下(不含75分)的月份累计达到2次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本环卫服务项目。

3.4.服务要求

3.4.1.服务内容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要求名称

 要求内容

1

设施设备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密闭式垃圾转运车一辆、多功能洗扫车一辆(核定载质量≥6吨)、后装式压缩车一辆(核定载质量≥5吨)、护栏清洗车一辆(核定载质量≥2吨)、洒水车(核定载质量≥8吨)一辆。

注:①自有车辆:提供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及车辆挂牌照片(正面、侧面、背面)、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行驶证上的所有人必须与投标人一致或者投标人法人代表一致;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应完全覆盖本项目服务期)、租赁费银行转账回单、对方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及车辆挂牌照片(正面、侧面、背面)、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

②拼装车辆或者擅自改装车辆不计分。提供承诺函,承诺所提供的车辆为非“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动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车辆。

③对功能有要求的作业车辆,须提供功能相关的证明文件(机动车公告文件、车辆生产或者销售企业或者车辆管理部门基于机动车公告文件的证明资料)。

④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以上设施设备证明材料原件。

(2)采购人提供给供应商的勾臂车两辆(核定载质量≥1吨)、小型洒水车一辆(容量<2m³)、垃圾箱等设施设备,在服务期间,交由供应商管理使用,供应商有负责监管义务,需报废的及时向业主单位汇报并登记,丢失由供应商负责。交付使用的勾臂箱两年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两年后业主单位现有的勾背箱和增加的勾背箱设备设施的维修费用200元以下由供应商自己负责,200元以上由业主单位负责。

2

人员配置要求

项目人员设置在满足服务要求的情况下,按实际需求配备,依法依规保障雇佣工人工资福利待遇事宜。并配备项目负责人、绿化负责人、公路沿线养护工。

3.4.2.商务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商务要求名称

商务要求内容

1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合同一年一签)。

2

服务地点

泸县嘉明镇

3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其他未尽事宜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4

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5

支付约定

1、按月支付,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根据中标金额计算按月支付月服务费的90%,剩余10%在服务期满12个月时,扣除每月扣款金额后计算支付。

6

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按合同约定执行。

3.5.其他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涉及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绿化管理等工作,需要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管理人员,设施设备,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包含:①安装技术方案;②项目实施的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③安全保障措施;④应急预案;⑤供货进度安排;⑥故障维修处理;⑦项目组织机构配备方案;⑧质量保证措施)和售后服务方案(包含:①售后服务保障措施;②备品备件;③现场服务支持能力;④售后服务人员及电话;⑤其他有利于采购人的增值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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