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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2024年地表水监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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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07230001487050 发布时间:2024-07-23 文档页数:60页 所需下载券:10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2024年地表水监测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说明:

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有划分采购包的,则以采购包为单位)的标的物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本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作出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废标或投标无效。

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向社会购买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共两个采购包,每个采购包选定1家检测机构。中标的企业将有偿向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提供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服务,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财政预算:人民币200万元。

采购包号

采购标的

监测项目

中标家数

最高限价

采购包1

流溪河及其支流、水库、湖泊等地表水监测、应急监测、环境管理需要的其他监测任务和送样检测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表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及其他项目(透明度、叶绿素a、电导率、浊度、氧化还原电位、亚硝酸盐氮),共35项。

1家

人民币100万元

采购包2

石井河及其支流、白坭河及其支流、西航道流域支流、金坑河及其支流、入境跨市河流等地表水监测、应急监测、环境管理需要的其他监测任务和送样检测

1家

人民币100万元

4、★中标人需具备采购包所列监测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表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及其他项目(透明度、叶绿素a、电导率、浊度、氧化还原电位、亚硝酸盐氮),共35项。)的资质。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对具备的资质进行标识(在资质附表上标识),无标识或具备资质不齐全作无效投标处理。

表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

序号

项目

1

水温

2

pH值

3

溶解氧

4

高锰酸盐指数

5

化学需氧量(COD)

6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7

氨氮NH3-N)

8

总磷(以P计)

9

总氮(湖、库,以N计)

10

11

12

氟化物(以F- 计)

13

14

15

16

17

铬(六价)

18

19

氰化物

20

挥发酚

21

石油类

22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23

硫化物

24

粪大肠菌群

表2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

序号

项目

1

硫酸盐(以SO42- 计)

2

氯化物(以Cl-计)

3

硝酸盐(以N计)

4

5

采购包1(流溪河及其支流、水库、湖泊等地表水监测、应急监测、环境管理需要的其他监测任务和送样检测)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40%,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的40%作为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30%,任务开展至2025年1月31日,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进度款。

3期:支付比例25%,任务开展至2025年4月30日,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的25%作为进度款。

4期:支付比例5%,合同结束后,待中标人完成相应任务、提供相应监测数据及监测报告,提供相应的结算清单,并通过了采购人的验收后,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剩余的5%合同款。 注意事项:1、中标人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应等额有效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等额有效发票、经财政部门批复后办理结算手续。采购人收到请款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经审核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2、若监测任务有变动或预算不足,采购人有权随时单方取消后续的监测任务或终止合同,且无须对中标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采购人与中标人根据已委托的检测项目数量结算实际费用,预付款或进度款多于该结算金额的部分,中标人应在合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至采购人。3、采购人可根据环境监管需要,有权安排另一采购包的中标人完成任一采购包的任务内容。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合同结束后一个月内,中标人应按要求提交监测报告原件、原始记录复印件、结算清单、发票等资料。采购人将对所提交的各项资料进行清点和审核,结合质量控制抽查情况对项目进行评价。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流溪河及其支流、水库、湖泊等地表水监测、应急监测、环境管理需要的其他监测任务和送样检测

1.00

1,000,000.00

1,000,000.00

1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流溪河及其支流、水库、湖泊等地表水监测、应急监测、环境管理需要的其他监测任务和送样检测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基本要求

1、中标人须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当年的实际财政预算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任务签订服务合同。

2、即使已签订了合同,若监测任务有变动或预算不足,采购人有权随时单方取消后续的监测任务或终止合同,且无须对中标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拒绝采购人委托的监测任务,否则作自动退出处理并终止服务合同。

4、中标人须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交监测数据报表、监测报告、原始记录等资料。若资料提交不及时或不齐全,收到采购人的警告提醒两次以上,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二、服务内容和范围

监测任务主要是对白云区辖区内及周边地表水进行环境质量监测、应急监测、环境管理需要的其他监测任务和送样检测,具体以当年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实际委托的监测任务为准。

三、技术要求

(一)人员要求

1、拟投入服务团队应配备足够的监测人员和管理人员。要求至少有20名环境监测类业务培训合格的技术人员和2名监测报告授权签字人(2名监测报告授权签字人须具有环境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以上技术人员中至少有2名环境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和4名环境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

2、对持证监测操作人员应制定计划定期开展培训,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要求熟练掌握本岗位的采样或分析技术,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可靠。

3、对于使用较大型、贵重精密仪器的分析人员,需通过内部考核并获得使用仪器的操作证。

4、在合同执行期内,中标人应选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项目联系人,负责任务接收、资料整理、数据报送、报告提交、费用结算等相关工作。

(二)设备和环境条件要求

1、根据获得计量认证的环境检测能力,要求配备能满足日常监测需要的仪器设备。仪器设备要建立完善的检定/校准、期间核查、标识、使用、维护等管理制度并得到规范实施。提供仪器设备清单及有效期内的检定/校准证书。

2、实验室环境要求布局合理,有相应的安全和试剂管理制度。实验室的温度、湿度、防震、抗干扰、无菌室等环境条件要满足监测方法对环境条件的要求。

(三)采样要求

1、监测项目根据采购人安排的地表水监测点位及监测项目开展采样工作。

2、现场采样应有2名及以上持证人员参加,并对现场采样点位、采样过程、现场分析结果进行拍照或录像。采样设备应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在使用前后应对仪器的技术状态进行检查和自校准,确保现场获得数据的有效性。

3、样品采集应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或地方颁布的相关规范执行,确保采集到有代表性的样品。现场应齐全、准确地记录采样信息,并有采样人签名确认。

4、已采集的样品需按有关技术要求保存,在规定时间内送回实验室。

(四)分析方法要求

1、分析方法应采用资质认定计量认证附表内项目对应的方法,不得超范围检测。

2、分析方法需满足采购人指定的分析方法要求或使用适用的标准方法,按优先选择国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4和表5要求的分析方法)、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五)质控要求

1、按照国家、省市颁布的监测质量管理文件的要求执行。

2、中标后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按照《白云区环境监测服务中标检测机构监督考核管理规定》(另册)的要求执行。

(六)监测报告和监测数据报送要求

1、中标人须按采购人的要求报送监测数据。

2、中标人须提交监测报告的纸质版和电子扫描版给采购人,监测报告份数按采购人的具体要求提供。

3、中标人须提交监测报告相应的原始记录(包括现场采样记录、采样照片、样品前处理记录、分析原始记录、仪器打印记录)和质控记录的复印件、现场照片(或录像视频)给采购人。

(七)应急响应要求

在合同服务期内,中标人需24小时备勤,周末及节假日均需有应急队伍待命。发生突发情况或接到上级部门紧急任务时,中标人需在0.5小时内响应出发,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全力协助采购人做好应急工作,提供人员、车辆等后勤保障。未能按要求完成应急任务的,作自动退出处理并终止服务合同。

(八)保密要求

中标人应对所有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资料保密并负有保密责任,保密期限永久。中标人除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进行报告和传输有关的监测数据外,不得向第三方传递其他任何监测数据。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利用所投采购包的所有资料对外开展技术交流、业务联系、数据交换等。(投标时须提供保密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其它要求

(一)投标人参加国家相关机构出具的水质类能力验证合格,以及由区县级或以上环境监测部门组织的水质类实验室间比对合格。

(二)若采购人委托的监测任务中有部分项目是中标人不具备检测资质的,中标人经采购人同意后可以委托其他检测机构进行监测,中标人与受委托方对监测结果承担连带责任。

(三)中标人应承担所投采购包的安全生产责任。中标人应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制度,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失,由中标人独自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与采购人无关;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中标人在实施项目的过程中应制定质量控制计划并服从采购人质量控制管理和实施的监督检查。

五、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投标下浮率方式报价。采购人综合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关于发布〈广东省环境监测行业指导价〉的通知》(粤环监协〔2018〕11号)收费标准以及近年来地表水监测项目实际采购情况,确定本项目委托监测的单个检测项目收费单价为100元,该费用为包干价格,已包含采样费、分析测试费、仪器设备开机费、折旧费、试剂药品费、水电费、标准物质费、易损耗品费、办公费、人员费用、交通费、税费等所有费用。(广东省环境监测行业指导价以外的监测项目等收费标准以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一致后确定。)

例:××公司投标下浮率为10%,即本项目委托××公司监测的单个检测项目收费单价为90元(100元×(1-10%)=90元),该费用为包干价格。

六、技术方案响应

1、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包括应急监测方案的内容、保障措施、服务承诺、对项目位置镇街分布熟悉程度和任务开展熟悉性等);

2、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项目监测方案(包括方法及监测程序等);

3、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项目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管理制度(包括监测后样品运输和保存条件、分析及时性、空白试验、平行样分析、质控记录规范性等)。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包2(石井河及其支流、白坭河及其支流、西航道流域支流、金坑河及其支流、入境跨市河流等地表水监测、应急监测、环境管理需要的其他监测任务和送样检测)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40%,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的40%作为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30%,任务开展至2025年1月31日,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进度款。

3期:支付比例25%,任务开展至2025年4月30日,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的25%作为进度款。

4期:支付比例5%,合同结束后,待中标人完成相应任务、提供相应监测数据及监测报告,提供相应的结算清单,并通过了采购人的验收后,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剩余的5%合同款。 注意事项:1、中标人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应等额有效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等额有效发票、经财政部门批复后办理结算手续。采购人收到请款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经审核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2、若监测任务有变动或预算不足,采购人有权随时单方取消后续的监测任务或终止合同,且无须对中标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采购人与中标人根据已委托的检测项目数量结算实际费用,预付款或进度款多于该结算金额的部分,中标人应在合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至采购人。3、采购人可根据环境监管需要,有权安排另一采购包的中标人完成任一采购包的任务内容。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合同结束后一个月内,中标人应按要求提交监测报告原件、原始记录复印件、结算清单、发票等资料。采购人将对所提交的各项资料进行清点和审核,结合质量控制抽查情况对项目进行评价。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石井河及其支流、白坭河及其支流、西航道流域支流、金坑河及其支流、入境跨市河流等地表水监测、应急监测、环境管理需要的其他监测任务和送样检测

1.00

1,000,000.00

1,000,000.00

1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石井河及其支流、白坭河及其支流、西航道流域支流、金坑河及其支流、入境跨市河流等地表水监测、应急监测、环境管理需要的其他监测任务和送样检测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基本要求

1、中标人须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当年的实际财政预算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任务签订服务合同。

2、即使已签订了合同,若监测任务有变动或预算不足,采购人有权随时单方取消后续的监测任务或终止合同,且无须对中标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拒绝采购人委托的监测任务,否则作自动退出处理并终止服务合同。

4、中标人须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交监测数据报表、监测报告、原始记录等资料。若资料提交不及时或不齐全,收到采购人的警告提醒两次以上,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二、服务内容和范围

监测任务主要是对白云区辖区内及周边地表水进行环境质量监测、应急监测、环境管理需要的其他监测任务和送样检测,具体以当年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实际委托的监测任务为准。

三、技术要求

(一)人员要求

1、拟投入服务团队应配备足够的监测人员和管理人员。要求至少有20名环境监测类业务培训合格的技术人员和2名监测报告授权签字人(2名监测报告授权签字人须具有环境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以上技术人员中至少有2名环境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和4名环境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

2、对持证监测操作人员应制定计划定期开展培训,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要求熟练掌握本岗位的采样或分析技术,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可靠。

3、对于使用较大型、贵重精密仪器的分析人员,需通过内部考核并获得使用仪器的操作证。

4、在合同执行期内,中标人应选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项目联系人,负责任务接收、资料整理、数据报送、报告提交、费用结算等相关工作。

(二)设备和环境条件要求

1、根据获得计量认证的环境检测能力,要求配备能满足日常监测需要的仪器设备。仪器设备要建立完善的检定/校准、期间核查、标识、使用、维护等管理制度并得到规范实施。提供仪器设备清单及有效期内的检定/校准证书。

2、实验室环境要求布局合理,有相应的安全和试剂管理制度。实验室的温度、湿度、防震、抗干扰、无菌室等环境条件要满足监测方法对环境条件的要求。

(三)采样要求

1、监测项目根据采购人安排的地表水监测点位及监测项目开展采样工作。

2、现场采样应有2名及以上持证人员参加,并对现场采样点位、采样过程、现场分析结果进行拍照或录像。采样设备应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在使用前后应对仪器的技术状态进行检查和自校准,确保现场获得数据的有效性。

3、样品采集应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或地方颁布的相关规范执行,确保采集到有代表性的样品。现场应齐全、准确地记录采样信息,并有采样人签名确认。

4、已采集的样品需按有关技术要求保存,在规定时间内送回实验室。

(四)分析方法要求

1、分析方法应采用资质认定计量认证附表内项目对应的方法,不得超范围检测。

2、分析方法需满足采购人指定的分析方法要求或使用适用的标准方法,按优先选择国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4和表5要求的分析方法)、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五)质控要求

1、按照国家、省市颁布的监测质量管理文件的要求执行。

2、中标后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按照《白云区环境监测服务中标检测机构监督考核管理规定》(另册)的要求执行。

(六)监测报告和监测数据报送要求

1、中标人须按采购人的要求报送监测数据。

2、中标人须提交监测报告的纸质版和电子扫描版给采购人,监测报告份数按采购人的具体要求提供。

3、中标人须提交监测报告相应的原始记录(包括现场采样记录、采样照片、样品前处理记录、分析原始记录、仪器打印记录)和质控记录的复印件、现场照片(或录像视频)给采购人。

(七)应急响应要求

在合同服务期内,中标人需24小时备勤,周末及节假日均需有应急队伍待命。发生突发情况或接到上级部门紧急任务时,中标人需在0.5小时内响应出发,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全力协助采购人做好应急工作,提供人员、车辆等后勤保障。未能按要求完成应急任务的,作自动退出处理并终止服务合同。

(八)保密要求

中标人应对所有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资料保密并负有保密责任,保密期限永久。中标人除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进行报告和传输有关的监测数据外,不得向第三方传递其他任何监测数据。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利用所投采购包的所有资料对外开展技术交流、业务联系、数据交换等。(投标时须提供保密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其它要求

(一)投标人参加国家相关机构出具的水质类能力验证合格,以及由区县级或以上环境监测部门组织的水质类实验室间比对合格。

(二)若采购人委托的监测任务中有部分项目是中标人不具备检测资质的,中标人经采购人同意后可以委托其他检测机构进行监测,中标人与受委托方对监测结果承担连带责任。

(三)中标人应承担所投采购包的安全生产责任。中标人应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制度,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失,由中标人独自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与采购人无关;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中标人在实施项目的过程中应制定质量控制计划并服从采购人质量控制管理和实施的监督检查。

五、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投标下浮率方式报价。采购人综合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关于发布〈广东省环境监测行业指导价〉的通知》(粤环监协〔2018〕11号)收费标准以及近年来地表水监测项目实际采购情况,确定本项目委托监测的单个检测项目收费单价为100元,该费用为包干价格,已包含采样费、分析测试费、仪器设备开机费、折旧费、试剂药品费、水电费、标准物质费、易损耗品费、办公费、人员费用、交通费、税费等所有费用。(广东省环境监测行业指导价以外的监测项目等收费标准以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一致后确定。)

例:××公司投标下浮率为10%,即本项目委托××公司监测的单个检测项目收费单价为90元(100元×(1-10%)=90元),该费用为包干价格。

六、技术方案响应

1、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包括应急监测方案的内容、保障措施、服务承诺、对项目位置镇街分布熟悉程度和任务开展熟悉性等);

2、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项目监测方案(包括方法及监测程序等);

3、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项目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管理制度(包括监测后样品运输和保存条件、分析及时性、空白试验、平行样分析、质控记录规范性等)。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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