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一)工作目标
依托“2024年天津市地面沉降综合防治专项”开展天津市地面沉降防治相关监测与维护等工作,保证相关工作稳定、高效、有序,通过多种技术手段并举,确保完成国家对我市地面沉降考核指标以及市政府对各区政府的考核工作。
(二)项目工作内容
1 |
沉降基础数据采集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一等外业水准测量 |
km |
1450 |
主体工作 |
|
二等外业水准测量 |
km |
4867 |
主体工作 |
|
购买InSAR数据(Radarsat2) |
幅 |
28 |
非主体工作 |
2 |
基础设施完善和维护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维护与修缮水准监测点附属设施 |
处 |
110 |
非主体工作 |
|
水准监测点补埋 |
个 |
60 |
非主体工作 |
|
安装水准点自动化运维设备 |
套 |
60 |
非主体工作 |
|
水准监测点附属设施改造 |
套 |
10 |
非主体工作 |
|
水准点自动化运维系统升级维护 |
套 |
1 |
非主体工作 |
|
缴纳三大街标房物业费 |
年度 |
1 |
非主体工作 |
|
标房电费 |
千瓦时 |
2000 |
非主体工作 |
|
缴纳数据远传通讯费 |
处×年度 |
5 |
非主体工作 |
|
补充安装分层标监测站远程视频监控设备 |
套 |
4 |
非主体工作 |
|
津南分层标标房升降机 |
个 |
1 |
非主体工作 |
|
津南分层标标房大门 |
个 |
1 |
非主体工作 |
|
GNSS连续运行基准站 |
座 |
1 |
非主体工作 |
3 |
数据计算和成果发布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GNSS数据计算 |
座 |
27 |
非主体工作 |
|
GNSS监测月报 |
期 |
12 |
非主体工作 |
|
InSAR数据计算 |
期 |
4 |
非主体工作 |
|
平差计算 |
km |
6317 |
非主体工作 |
|
制图 |
幅 |
4 |
非主体工作 |
|
编制印刷年报 |
本 |
150 |
非主体工作 |
1、沉降基础数据采集:
(1)地面沉降监测水准测量计划长度约6317公里,包括一等水准测量约1450公里,二等水准路线约4867公里,连测约1600个监测点,包括水准点和GNSS基准站、分层标、InSAR角反射器所设水准标志。
因监测点破坏、道路不通等原因可能导致部分路线无法测量,最终工作量以实际工作量为准。外业水准测量工作需于2024年8月15日启动,10月15日前完成。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测量。
测量范围为天津市全境,计划监测点和路线见如下示意图。
(2)购买2023年10月至2024年10月期间的RADARSAT-2雷达卫星超精细(Extra Fine,简称XF)条带成像数据,不少于14期,共计28幅,需覆盖天津市全境。
2、基础设施完善和维护:
(1)根据上年统计数量,维护与修缮采购人指定的水准监测点附属设施110处,每处包括指示碑、保护套管、保护盖等。
(2)根据上一年度监测设施损毁情况,补埋水准监测点60个,包括地面水准标志和墙角水准标志两种类型,并绘制点之记。
(3)依托水准监测点补埋工作,安装水准点自动化运维设备60套。
(4)依托维护与修缮水准监测点附属设施工作,改造安装水准点自动化运维设备10套。
(5)自动化运维系统升级维护。开发软件客户端,创建系统功能模块,导入相关数据,联通水准点自动化运维设备信号,实现水准点的监控、报警与跟踪等预期功能。
(6)缴纳滨海新区三大街分层标标房(位于阳光新干线住宅小区内,面积约265平方米)2024年物业费。缴纳津南后营、滨海新区三大街分层标标房电费(约2000千瓦时)。
(7)缴纳1年分层标监测站(河东大直沽、滨海新区三大街、滨海新区七大街、西青郑庄子、津南后营,共5处)现有监控设备的数据远传通讯费。
(8)4处分层标监测站(滨海新区三大街、滨海新区七大街、西青郑庄子、津南后营)设备补充安装远程视频监控,共补充监控摄像头16个,实现标房内外无死角监控功能。
(9)购买津南后营标房配套升降机1台(升高6米以上,载重300kg以上),更换津南后营分层标标房大门(机械锁子母门)。
(10)建设GNSS连续运行基准站1座,具备数据自动远程传输功能。具体位置由采购人指定。
3、数据计算和成果发布:
(1)利用GNSS精密数据处理软件对2023年10月至2024年10月期间27个GNSS基准站数据进行计算,得到每个月的高程序列并拟合沉降量。
(2)编写印刷2023年10月至2024年10月GNSS监测结果月报,共计12期。
(3)对2023年10月至2024年10月雷达影像数据进行计算分析,获得天津市平原区每三个月InSAR沉降监测结果。
(4)对约6317公里地面沉降水准监测数据进行平差计算。
(5)根据每三个月的InSAR沉降监测结果制作4期InSAR监测结果等值线图。编制地面沉降等值线数据,结合基础地理数据,绘制天津市平原区的沉降等值线图,包括线状图和面状图。
(6)综合GNSS、水准测量和InSAR测量数据计算天津市平原区沉降量。编制地面沉降等值线数据,结合基础地理数据,绘制天津市平原区的沉降等值线图,包括线状图和面状图。
(7)编制2024年度沉降监测年报,排版并印刷150本。
(三)主要技术要求
相关工作除了符合《地面沉降测量规范》(DZ/T 0154-2020)、《地面沉降水准测量规范》(DB12/T 1166-2022)的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
1、InSAR数据计算。应使用GAMMA的IPTA模块的时序分析功能计算最终沉降量。
2、制作等值线图。沉降等值距为10mm,像元插值大小为500m,地理底图地理底图采用1:25万地形图数据和CGCS2000坐标,沉降区面积综合分析按照平方公里为计算单位,精确至0.01平方公里。
3、GNSS基准站数据计算分析。应使用GAMIT/GLOBK(QOCA)或者BERNESE、GIPSY/OASIS等高精度处理软件,采用事后精密星历计算GNSS基准站在ITRF中的沉降量和相对于JIXN的沉降量。
(四)成果要求
相关工作除了符合《地面沉降测量规范》(DZ/T 0154-2020)、《地面沉降水准测量规范》(DB12/T 1166-2022)的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
1、需提交纸质成果(包括设计、高差表,观测手簿、统计表格、报告、验收报告等)和电子文档,纸质成果应有成果目录。
2、按规定制作电子文档成果目录,第一级目录为项目名,包括“设计、报告和验收”和各分项目录等,并分别归档相应文件。其中水准测量分项和监测点补埋分项按《地面沉降水准测量规范》的电子文件归档要求执行。水准测量分项应提交实测水准点分布、实测水准路线图等工程文件,并以shp格式提交。
3、水准测量静态平差计算应提交过程和结果;GNSS/水准测量平差过程和结果,沉降量以shp格式提交;GNSS计算结果应提交xls格式的时间序列;InSAR计算结果应提交PS点(整幅,不裁剪)的沉降量,以mxd工程进行组织管理。
4、InSAR测量、GNSS/水准测量、GNSS/水准测量/InSAR综合结果应提交等值线图和相应的栅格文件,等值线图要求如下:地面沉降速率等值线数据(线、面)以1:25万地面沉降调查要求编辑,坐标系为CGCS2000;等值线图件以mxd工程进行组织管理,制图整饰。
5、提交市级和区级行政区的各级地面沉降区面积统计表、平均沉降量统计表、最大沉降量点统计表(电子表格)。
(五)保密要求
应按要求及相关行业标准,按时、保质提交合格的数据结果,并保证对所有数据负保密责任,不得传播,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项目完成后完全删除。
(六)人员要求
投标人需为本项目成立至少30人的专业服务团队,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均具备测绘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及相关工作经验,项目组成员均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说明:本招标文件中,带“★”标记的内容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对标“★”内容不得有任何偏离,否则做无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