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述
1.开展我市森林、草原、湿地三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实物量清查及价值量探索,完成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地区资产深化清查任务;2.完成焦作市(2023年-2025年)全民所有自然资产清查成果更新;3.编制焦作市(2023年-2025年)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4.编制完成我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评价指标体系。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开展我市森林、草原、湿地三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实物量清查及价值量探索,完成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地区资产深化清查任务;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深化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334号)要求,查清我市森林、草原、湿地三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实物量,核算价值量,并编制清查成果报表和报告;开展成果应用研究。(研究资产价格体系优化方法,完善各类资产价格体系;开展资产清查成果在国有企业存量土地盘活利用等工作场景的应用探索)
2.完成焦作市(2023年-2025年)全民所有自然资产清查成果更新;
按照自然资源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指南(试行稿)》的要求,利用已有相关工作成果,开展焦作市(2023年-2025年)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清查成果更新(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摸清焦作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家底,清查资源权属、数量、质量、用途、分布、价格、使用权、收益等情况,核算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价值量。
3.编制焦作市(2023年-2025年)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开展焦作市(2023年-2025年)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为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提供基础信息和决策支撑。
1)资产负债表,包含全资源要素(国土空间资源,如土地;物质资源,如森林、矿产等)一定时间内实物量(即数量、质量)以及价值量的的变化(包括期初、期末);
2)经济价值变动情况表,包括全资源要素期初及期末价值量变化,同时体现价值增加或减少的原因(即实物量的增减和价格的变动情况)。
4.编制完成我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评价指标体系。
编制焦作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包含编制指标体系与评分办法:
1)指标体系主要为评价一定时期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包括资产基本情况、管理工作、管理绩效及奖惩事项四个部分,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2)评分办法主要是为指标体系内各项指标提供具体的计算方法,为开展监督评价等相关工作提供基础依据。
5.其他要求
1)确保各项工作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2)确保编制的相关成果满足相关部门验收要求。
3)保密要求:规范项目涉密资料的管理,确保数据的安全保密,防止发生丢失泄密事件,防范非法使用行为。
三、商务要求
1.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合同履行期限:自签合同之日至2025年7月30日完成。(以合同内约定内容为准)
4.付款方式:各项目验收合格后,按比例分阶段支付。(以合同内约定内容为准)
5.售后服务:项目完成后两年。
6.合同签订时间: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1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联系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