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城维计划-市政路桥检测及监测专项-2024年广州市城市道路巡查
2.项目概况: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工作,规范城市道路设施管理行为,切实提高全市城市道路养护质量水平,确保全市城市道路设施安全、舒适、高效运营,提升广州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和整体形象,结合广州市实际情况,采用AI智能路巡设备与人工结合的形式对广州市市本级和各区城市道路设施进行抽检巡查,督促各城市道路管理单位保证道路通行质量,推动广州市城市道路管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有效提升城市道路管理水平。
3.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4.本项目属于服务类,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958,769.00元,即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四、工作内容
(一)基本情况
广州市城市道路网庞大,交通量巨大。城市道路巡查是城市道路养护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主要目的是能够实时掌握城市道路设施的静动态情况,及时发现设施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为养护管理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为保证全市城市道路畅通、安全、舒适,营造良好的城市形象,实施覆盖全市范围的城市道路巡查工作十分必要。全市城市道路巡查范围为市本级和各区级城市道路设施管理单位负责的城市道路设施,总长约5033.48千米,共5838条道路。其中,全市十一区市政设施长度约为4587.08千米,共5750条道路;市本级市政设施长度约为446.40千米,共88条道路。
表1.广州市城市道路设施统计表(具体工作和范围以最新道路设施数据为准,动态调整)
序号 |
管理单位 |
道路等级 |
数量(条) |
道路长度(km) |
1 |
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 |
主干路 |
14 |
17.62 |
次干路 |
61 |
50.24 |
||
支路 |
156 |
68.55 |
||
2 |
荔湾区住房和建设局 |
主干路 |
26 |
43.28 |
次干路 |
39 |
37.09 |
||
支路 |
142 |
72.03 |
||
3 |
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 |
主干路 |
34 |
73.8 |
次干路 |
57 |
49.64 |
||
支路 |
182 |
114.18 |
||
4 |
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
主干路 |
38 |
76.2 |
次干路 |
35 |
36.86 |
||
支路 |
101 |
89.85 |
||
5 |
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 |
主干路 |
36 |
80.58 |
次干路 |
127 |
92.5 |
||
支路 |
900 |
481.18 |
||
6 |
黄埔区住房和建设局 |
主干路 |
52 |
209.72 |
次干路 |
164 |
193.52 |
||
支路 |
232 |
138.72 |
||
7 |
番禺区交通局 |
主干路 |
68 |
179.29 |
次干路 |
195 |
190.54 |
||
支路 |
549 |
387.88 |
||
8 |
南沙区交通运输局 |
主干路 |
33 |
166.94 |
次干路 |
98 |
128.02 |
||
支路 |
113 |
112.12 |
||
9 |
花都区交通局 |
主干路 |
49 |
161.81 |
次干路 |
67 |
98.32 |
||
支路 |
348 |
255.06 |
||
10 |
从化区交通运输局 |
主干路 |
14 |
22.32 |
次干路 |
34 |
24.1 |
||
支路 |
101 |
62.08 |
||
11 |
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干路 |
52 |
112.99 |
次干路 |
77 |
99.24 |
||
支路 |
1556 |
660.77 |
||
12 |
广州市道路事务中心 |
主干路 |
55 |
191.39 |
次干路 |
2 |
1.17 |
||
支路 |
1 |
1.13 |
||
13 |
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 |
快速路 |
1 |
47.1 |
14 |
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快速路 |
4 |
97.6 |
主干路 |
4 |
7.79 |
||
15 |
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主干路 |
8 |
34.94 |
次干路 |
8 |
11.48 |
||
支路 |
1 |
0.37 |
||
16 |
广州华南路桥实业有限公司 |
快速路 |
4 |
53.43 |
(二)巡查范围及内容
1.负责广州市市本级和十一个市辖区的道路、桥梁、隧道等城市道路设施抽样巡查工作,并负责将工作资料进行建档。车行道病害问题由AI智能路巡系统和人工共同记录并按统一标准筛选汇总,人行道病害由人工记录汇总,及时向道路权属单位报告,并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定期统计汇总,组织开展养护评估工作。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城市道路设施的路面完好情况,有无坑槽、塌陷或路障等病害;人行道完好情况,有无塌陷、路障等病害。
①沥青路面病害类,抽样巡查裂缝类(线裂、网裂、龟裂),变形类(拥包、车辙、沉陷、翻浆),松散类(剥落、坑槽、啃边),其他类(路框差等);
②水泥混凝土路面病害类,抽样巡查裂缝(线裂、板角断裂、边角裂缝等),接缝破坏(接缝料损坏、边角剥落),表面破坏(坑洞、表面裂纹、层状剥落),其他类(错台、拱胀、唧浆等);
③人行道路面病害类,裂缝、松动或变形、残缺等;
④道路路基病害类,翻浆、沉陷、空洞等;
⑤道路附属设施病害类,如车止设施损坏等;
⑥桥梁病害类,行车道面的坑槽、裂缝、车辙、啃边、塌陷等,人行道面的坑槽、板块相邻不平顺、缺失等,桥头平顺的桥头沉降、台背下沉,伸缩缝的螺帽松动、缝内沉降物阻塞、止水带破损或老化等;排水系统的防水层渗水、老化,附属设施露筋锈蚀、松动错位、丢失残缺等,结构构件的表面裂缝、混凝土剥落、露筋锈蚀等;
⑦隧道病害类,结构构件的挡墙渗水、混凝土剥落、露筋锈蚀等,行车道面的变形、坑槽、破裂或破碎等,人行道面的坑槽、板块相邻不平顺、缺失等,排水设施的阻塞、残缺脱落、道面积水等。
2.巡查信息记录与处理
(1)完成道路巡查工作后按要求及时将巡查发现的问题通知道路权属单位并录入采购人指定的信息系统,并定期统计各单位整改情况。
(2)归类统计巡查情况,根据采购人及采购人上级主管单位的要求制作成果文件。
(三)抽样巡查要求
抽样巡查按照城市道路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遵循实事求是、公正客观、全面覆盖的原则。
1.抽样巡查要求:次干路及以上等级或有中央分隔护栏、绿化带的城市道路,需采取双向巡查的方式;每次巡查须选取一段重点道路的人行道采用人工步行巡查(每个班组步巡总长度不少于1000米)的方式。市本级和中心五区(天河区、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白云区)快速路、主干道每季度【“季度”指3个月,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第三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下同】全覆盖双向巡查2次,次干道每季度全覆盖双向巡查1次;外六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花都区、从化区、增城区)主次干道每半年【“半年”指6个月,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第六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下同】全覆盖双向巡查1次;全市支路每年抽取总里程的三分之一单向巡查,每三年实现全覆盖巡查1次。区管城市道路巡查情况及评分需区分是否包含镇街管辖道路。
2.接受采购人及采购人上级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服从采购人及采购人上级主管单位的安排,按时限、按标准、按要求完成采购人及采购人上级主管单位交办的工作。遇到重大节庆或接待任务时,按要求增加巡查频率,费用不另行增加。
3.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按采购人以及有关部门的要求,配备相关安全警示标志及设施,巡查作业人员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穿着反光衣。遇情况需临时停车时,须停到安全地带,并在来车方向按要求提前设置反(发)光警示标志、锥筒。在夜间、雨雾等能见度较低的条件下执行任务时,应提升安全防护工作。
4.接受采购人及采购人上级主管单位定期或不定期抽检和考评。
(四)巡查问题处理措施
1.根据抽样巡查要求对工作范围内路段按计划开展巡查工作,记录问题形成巡查台账。将抽样巡查情况及时报告道路权属单位和采购人,并跟进整改情况,根据各单位对巡查发现病害问题的整改情况(具体以采购人及采购人上级主管单位要求为准)考核评分。
2.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道路路面出现严重坑槽、塌陷或其他影响通行安全情形时,立即通知道路权属单位及时处理,并视情况做好现场安全围蔽工作。
3.巡查过程中,发现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包括车行道、人行道、井盖、护栏等出现影响通行安全的情况,及时通知道路权属单位处理并做好记录。
五、车辆、人员、设备、系统对接要求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安排3个巡查班组开展巡查工作。3个巡查班组除开展日常抽样巡查,同时还要配合完成专项巡查,遇到重大节庆或接待任务在该期间配合采购人开展每日不少于一次保障路线道路专项巡查工作和遇到采购人上级主管单位检查工作时,配合成立专项巡查工作小组,完成检查工作。
1.车辆要求
每个巡查班组配备一台车辆,需满足所巡道路通行要求和相关排放标准,满足人员和设备装载要求。
2.人员要求
本项目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一名技术负责人负责统筹协调巡查工作。配备一名内业资料员负责资料收集、资料上传平台、建立、归档项目资料。
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有相关项目经验,具备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
每个巡查班组配置一名司机及一名工程技术人员,人员上岗前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巡查作业时,需落实安全生产措施,配备相关安全警示标志及设施。
3.设备要求
(1)每个巡查班组配备一套AI智能路巡系统设备,要求设备成熟可靠,识别准确率达到85%以上,以克服单纯人工巡查对病害问题记录不全面、判断标准受人为主观影响等缺陷,客观全面地反馈全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现状。AI智能路巡系统设备功能参数要求如下:
名称 |
参数要求 |
AI智能路巡系统设备 |
▲摄像头能实现360度全范围覆盖,不低于400万像素,光学变倍不低于20倍 |
▲支持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裂纹、龟裂、坑洞、积水等道路病害进行抓拍识别,识别准确率≥85% |
|
▲全景通道和特征通道都包含三种码流方式(主码流、子码流、第三码流),以及多种不同分辨率,分辨率、码率可手动配置 |
|
▲支持VGA和AV OUT非同源输出显示;支持VGA和HDMI同源输出显示,进行预览、回放、配置等操作,HDMI分辨率优于或不低于1920x1080 |
|
▲支持图片字符叠加功能,可叠加信息包括检测点信息、设备编号、方向描述、抓拍时间、抓拍编号、经纬度信息等;字符叠加位置、大小可手动配置 |
|
▲视频图像帧率可手动配置 |
|
▲支持实时预览或切换预览画面,可支持显示1/4/9路画面 |
|
▲支持权限管理、数据保密、运行日志功能。支持图像加密、防篡改、防非法复制等措施,以保证原始数据的完整性,支持对数据进行备份 |
|
▲支持防偶发死机措施,死机后的自动恢复时间小于或等于5分钟 |
|
▲支持断电保护,具有延时断电功能 |
|
▲支持GPS或北斗定位功能,可将定位坐标与路名关联,并根据定位信息自动叠加路名,定位信息能在录像资料中保存 |
|
▲支持外接硬盘扩容,最大支持不低于4T硬盘容量 |
|
▲视频图像传输至车载主机及本地显示延时应不大于100ms |
|
▲可接入图像分辨率支持1080P、960P、720P、4CIF、CIF等格式 |
|
▲具有手动对摄像头进行方向、变倍、变焦、一键抓拍、灯光等控制功能 |
(2)通信流量。每套设备至少搭配1套流量卡,用于采集信息(视频、图片及其他数据)的上传,流量需保证采集信息正常上传。如断网的情况下,系统可支持离线上传信息(视频、图片及其他数据)。
(3)设备应集成适合本项目路况的路面病害识别模型,并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对模型的后续优化服务,确保病害识别率不低于85%。
4.系统对接要求
供应商应承诺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免费技术支持,将设备识别发现道路病害的格式化数据、图片和视频等信息对接至采购人指定的信息系统。
六、工作考评
采购人定期对巡查工作组织抽查,对巡查工作量及巡查质量进行考评。巡查工作量根据合同要求提交的巡查计划,考核巡查的频率、范围、里程是否达标;巡查质量根据已巡查路段病害记录与现场抽查情况的对比,考核病害发现是否有遗漏、是否督促权属单位及时修复病害。详见《巡查工作考评表》。
巡查工作考评表
项目名称 |
城维计划-市政路桥检测及监测专项-2024年广州市城市道路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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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
广州市道路事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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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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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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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内容及分值 |
评分标准 |
扣分最高值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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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态度(20分) |
1.已巡查路段经公众及媒体监督、上级部门通报、业主巡查发现病害,但巡查未发现或未及时告知,每处扣2分。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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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项目不重视,未按合同约定配备相关专业人员,人员投入不足、更换频繁或未经批准擅自更换,不按业主要求增加工作人员或更换不称职人员的,每人次扣1分。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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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业主要求置之不理,未贯彻在工作成果文件中,每次扣1分;若经提醒后仍不改正,扣2分。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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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效果 (60分) |
(一) 巡查工作量 (20分) |
1.步巡不满足次数、长度要求,每班组每次扣1分。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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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车巡轨迹没有覆盖应巡路线,每路段每次扣1分。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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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服务效率(40分) |
1.AI识别准确率不满足要求,每班组每月扣2分。 |
10 |
|
||||||||||||||||||||||||||||
2.巡查病害记录情况与抽查实际情况不符,普通病害每缺少一处扣0.5分,严重病害每缺少一处扣1分。 |
10 |
|
|||||||||||||||||||||||||||||
3.抽查发现系统上存在无故超时不整改或已闭环仍未整改的病害,且未尽督促责任,普通病害每处扣1分,严重病害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每处扣3分。 |
15 |
|
|||||||||||||||||||||||||||||
4.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成果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完整,每次(处)扣0.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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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不良行为 (20分) |
出现成果文件弄虚作假情况,每次扣3分。 履约过程中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每次扣5分。 擅自再次委托业务,每次扣3分。 出现廉政问题,每次扣2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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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100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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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采购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可根据管理需要进行调整考核评分项或分值。 |
七、支付方式
(一)总价包干,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作内容所需要的直接和间接的一切费用,不因人工、材料、设备的变化而作调整。
(二)费用由采购人按照广州市、项目主管部门资金支付管理规定进行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合同生效后,中标人提交工作实施方案并经采购人审核通过,且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文件至采购人后,由中标人提出申请,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首付款;
2.中标人提交季度成果文件后,结合考核结果,每季度最多可申请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进度款。中标人完成全部合同内容累计可申请支付至合同价的70%(含首付款);
季度考核结果运用如下: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当季度进度款全额支付;考核得分90分以下(不含90分)的,考核得分每减少1分,支付比例对应扣减合同价的0.5%,当季度最多扣减至合同价的5%,扣减费用将不予支付并在结算时扣除;
3.中标人完成所有合同内容并完成合同履约验收且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结算前累计支付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70%,完成项目结算审定后,按结算终审单位根据本合同约定审定的金额支付尾款。
4.采购人有权于每次支付本合同款项前,先行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注:以上分期支付,中标人可视实际情况合并申请。若项目行政主管部门有项目资金支付最新规定,从其规定。
(三)中标人申请支付款项前应按采购人财务管理制度办理相关请款手续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可报销凭证。
因本项目款项的支付需经市财政部门审批,若采购人已在约定时间内办理申请财政支付手续,因财政审批造成支付延误的,或财政资金不足以全额支付已达支付条件的合同进度款,可在财政资金额度内支付部分合同进度款,余下部分待资金到位后再支付,以上情况均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四)若本合同项目被审计机关纳入审计的,则双方同意以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报告作为最终结算依据;若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报告与双方的结算数额不一致的,双方应根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多退少补。
八、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958,769.00元,包括人员、车辆、AI智能路巡系统及相关规费等。
2.本项目总价包干,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作内容所需要的直接和间接的一切费用,不因人工、材料、设备的变化而作调整。投标人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成本风险。
3.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包1(城维计划-市政路桥检测及监测专项-2024年广州市城市道路巡查)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广州市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生效后,中标人提交工作实施方案并经采购人审核通过,且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文件至采购人后,由中标人提出申请,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首付款; 2期:支付比例40%,中标人提交季度成果文件后,结合考核结果,每季度最多可申请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进度款。中标人完成全部合同内容累计可申请支付至合同价的70%(含首付款); 3期:支付比例30%,中标人完成所有合同内容并完成合同履约验收且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结算前累计支付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70%,完成项目结算审定后,按结算终审单位根据本合同约定审定的金额支付尾款。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采购人定期对巡查工作组织抽查,对巡查工作量及巡查质量进行考评。巡查工作量根据合同要求提交的巡查计划,考核巡查的频率、范围、里程是否达标;巡查质量根据已巡查路段病害记录与现场抽查情况的对比,考核病害发现是否有遗漏、是否督促权属单位及时修复病害。详见《巡查工作考评表》。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5%,说明:(一)中标人应在项目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采购人提交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银行开出的《履约银行保函》原件。中标人如未能按约定提交履约银行保函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二)中标人提交的履约银行保函是对本合同约定的中标人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违约后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担保,中标人的任何一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采购人均有权向出函银行提出索赔。 (三)中标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导致采购人依据履约银行保函向银行索赔履约银行保函金额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中标人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补充提交履约银行保函,使得合同履行期间有效的履约银行保函金额等于中标人第一次提交的履约银行保函金额。 (四)如果中标人不按采购人的要求及时补充提交履约银行保函,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部分解除或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五)合同有效期届满后,若中标人无违约行为,中标人在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履约合格且完成结算工作后一个月内,可以向采购人申请退还履约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
其他 |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城维计划-市政路桥检测及监测专项-2024年广州市城市道路巡查 |
项 |
1.00 |
1,958,769.00 |
1,958,769.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城维计划-市政路桥检测及监测专项-2024年广州市城市道路巡查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