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特别说明
《采购需求》中凡标注有“★”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这些要求,若有一项未响应或不满足,评标委员会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中凡标注有“▲”参数为重要条款,投标人需要逐条响应,如不满足要求将可能影响评分。
(一)项目主要内容
通过本项目为广东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在韶关市的运行提供稳定支撑,为各项医保政策的平稳落地提供信息化保障,为有力推动韶关市医疗保障业务发展决策提供数据支撑。项目内容如下:
1、管理运营服务
针对韶关市医保局信息化工作,做好系统问题与系统开发商间的沟通、系统与参保人及业务人员间的指引等,另外通过定期的管理运营总结为韶关市医保局当前及未来的信息化建设提供指导性建议和优化性措施。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业务系统技术沟通指导、用户问题处理及技术指导、各类政策办理指引以及与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关联的业务系统(如韶关市“村医通”医保结算系统)的运营等。
2、咨询服务
咨询服务是指为医保经办机构、两定医疗机构和参保人等提供日常咨询服务以及专业咨询服务。
3、故障处理服务
解决韶关市医保局下属业务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在使用系统时遇到的所有技术问题,并且按照故障等级在要求时间内解决,对不能处理的,需及时汇总按照流程规范上报省级处理。
4、数据处理服务
数据服务是指对韶关市医保数据按照审计、决策、汇报或临时性需求等进行迁移、提取、处理、比对、统计、分析、审计等,并协助经办部门统计地方数据报表,完成错误数据的筛查和上报,并定期出具运营维护报表,反映业务经办过程中的问题,提出改善措施。跟进落实迁移旧社保系统中的历史医保数据到广东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
5、系统培训服务
由于医保政策、业务的变动,也需对系统进行调整,需做好韶关市医保局下属业务经办机构、医疗机构前台信息系统的培训工作,定期为信息系统管理部门、各定点医药机构系统管理员和操作人员的培训,保证信息系统管理部门熟悉数据流、信息系统操作流程,保证定点医药机构操作人员熟悉医保政策、医保流程以及注意事项,交流工作经验,遇到问题便可节约处理时间。
6、前台巡检服务
除被动提供定点医疗机构前台服务外,主动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前台巡检,提早发现并避免出现故障。
7、接口运营服务
对由韶关市负责对接的业务接口,需对接口的状态进行监控,包括网络、异常数据处理、系统运行程序、对接前置机等进行运营,确保接口的稳定运行。
8、定点医药机构运营服务
定点医药机构运营类是针对定点医药机构接入省医保平台提供医药机构现场指导、7×24小时技术支持,确保医药机构与省系统的顺利对接,做好定点医药机构实时结算监控及指导。对新加入的定点医药机构提供接口、联调测试、接入和培训等工作。
9、业务需求管理服务
业务需求管理服务是做好韶关市医保个性化业务需求的收集以及业务变更需求,涉及到流程调整、页面优化和功能优化等内容,并对差异性需求或者变更需求进行评估,判断是否需要实现。对于需要实现的业务需求,编写完善的功能需求,报送国家局或省局的开发厂商实现业务需求,并完成需求验证测试等工作。按需求做好与韶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等部门的信息数据对接。
10、业务流程和系统参数配置服务
对于核心经办业务流程的变化,比如职工和生育险种合并实施,首先需要理解业务流程变化与当前系统中业务流程的对应关系,通过消化理解后,再形成对系统的业务流程配置。在此基础上,再测试业务流程配置。
中标供应商根据韶关市医保业务及政策情况,完成业务流程、系统参数、政策等相关配置,并对配置内容进行测试,检查测试的完成情况和测试的结果是否正确。并对业务的流程调整提供咨询和答疑。
11、医保服务事项自助接入服务
通过提供医保服务事项服务接入平台,为自助机等医保服务设备提供统一的接入服务以及联调测试等,为医保查询、医保业务办理等自助服务提供支撑。
12、医疗保障政策落地运营服务
医疗保障政策落地运营服务是指完成新政策在广东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韶关)本地的落地实施,包括国家、广东省、韶关市等新政策的政策解读服务、政策配置服务、政策实施服务等。
13、测试运营服务
测试运营服务是运营服务方组织日常版本更新、新需求等发布的测试工作。中标供应商组织测试工作,配合韶关市医疗保障部门制定测试工作计划,落实测试工作,监控测试过程,协调省系统运营团队、省开发商、医疗保障部门、第三方及具体业务操作员间的沟通问题,确保测试工作在保证高质量的基础上按时完成。
14、代码库更新维护服务
由中标供应商根据韶关市医保业务和政策情况,提供代码库更新维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中药饮片代码库更新维护、医用耗材代码库更新维护、药品代码库更新维护、医疗服务项目代码库更新维护等。由中标供应商提供代码库更新维护需求及代码库更新维护方案,提交省局进行代码库更新维护。
15、运营总结服务
对运营工作进行总结,形成运营工作总结报告。要求以数据、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现各类运营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与计划的对比情况、同期状况对比、绩效评估状况等,并能提出对下期工作开展的建议等,运营期内提交运营报告材料。
(三)项目内容
1.项目编号:SGRC2408066FG
2.项目名称:广东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韶关)运营(2024-2025年)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340,000.00元
5.最高限价:4,340,000.00元
6.采购信息: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合同履行期限 |
1 |
广东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韶关)运营(2024-2025年)项目 |
1项 |
4,340,000.00 |
2024年11月27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注:1、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2、本项目应以人民币对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投标人报价中须包含完成项目所需的总费用,包括本项目服务运营费、所有税费、售后服务及其他伴随的服务,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采购包1(广东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韶关)运营(2024-2025年)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2024年11月27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4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采购人向财政申请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5%到中标供应商指定账号; 2期:支付比例45%,合同执行一年后,由采购人和第三方监理公司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审核评估,对达到服务要求的,采购人向财政申请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5%到中标供应商指定账号; 3期:支付比例10%,合同执行一年半后,由采购人和第三方监理公司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审核评估,对达到服务要求的,采购人向财政申请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到中标供应商指定账号。采购人凭中标供应商提供合法发票和银行开具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函或履约保证保险)向财政申请支付款项。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一)中标供应在服务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和监理方提交验收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采购人组织开展验收工作。 (二)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完成所有的运营服务工作,达到运营服务要求。 (三)提供年度运营服务工作总结报告及对下期工作开展建议。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5%,说明:说明:1.中标供应商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数额为中标价的5%的履约保证。履约保证的形式包括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函或履约保证保险三种,由中标供应商自主选择。否则将视为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权利,采购人有权选择按规定选出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或对本项目重新进行招标。合同终止后若中标供应商有意拖延、拒绝履行与本项目有关的涉及人、财、物、事等方面责任与义务或处理不力时,采购人有权动用履约保证金,解决前述相关事项问题,中标供应商不得有异议。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解决相关事项问题时,缺额资金仍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相关经济、法律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履约保证金有效期比合同有效期延长3个月。履约保证金将在中标供应商履行完合同义务,有效期期满后,采购人3个月内不计利息退回中标供应商。 3.中标供应商没有按时兑现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内容,采购人有权优先使用履约保证金按承诺标准支付相关费用,以保障承诺内容切实履行。中标供应商必须于15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缺口,否则将在下个月承包费用中直接扣除以作补充。情节严重者,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
其他 |
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根据本采购包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制定详细的运营总体技术方案。对运营总体技术方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平台建设现状;项目服务内容;平台运营保障措施;项目管理等。 2、投标人应根据本采购包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制定详细的故障处理服务方案。对故障处理服务方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故障响应级别与时间;组织机构人员配置;故障处理步骤流程;质量保证措施等。 3、投标人应根据本采购包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制定详细的医疗保障数据处理方案。对医疗保障数据处理方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数据处理流程;数据处理内容;数据处理模式;数据处理安全保障等。 4、投标人应根据本采购包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制定详细的合理建议及后续服务方案。对合理建议及后续服务方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重点难点分析;解决措施;项目合理化建议;预防措施等。 5、投标人应根据本采购包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制定详细的应急处置方案。对应急处置方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应急处理机制;应急响应计划;故障诊断与恢复操作;应急指挥与协调等。 6、投标人应具有信息化类或医保类信息平台运营等类似项目业绩。 7、投标人所拟派服务团队人员中须具有信息类或计算机类或软件技术类专业的相关资格证书。 8、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运营,为保证整体质量和服务水平,投标人应具有医保数据类或医保支付结算类或补充医疗保险类或村医医保结算类或据库维护及监控类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以支撑项目整体质量。 9、投标人应具有管理体系能力,具有相关管理体系能力证书,以保证项目整体水平能力。 10、平台运营保障要求 10.1、运营体系的实施保障 针对故障响应具体工作方式: (1)电话支持:要求运维软件工程师通过电话指导定点医疗机构排除故障的方式。 (2)远程协助:要求运维技术支持工程师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通过计算机远程桌面连接技术远程排查故障的方式。 (3)现场支持:要求经验丰富的工程师赴现场提供现场支持服务。 10.2、技术力量和人员配置 为保障服务质量,中标供应商应组建一支高素质的技术服务队伍,以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中标供应商人员组成方面,须建立一支不少于16名工程师的服务队伍。其中在采购人单位现场须配置不少于6名熟悉业务和系统的工程师常驻(人员学历需为全日制大专或以上,至少2人具有医疗保险信息技术3年以上工作经验),进行本项目日常运营、技术支持等工作,在中标供应商总部须配置不少于10名工程师的技术团队,做好本项目相关后台支撑服务。中标供应商建立符合软件维护服务需要的规范化、标准化的服务流程,确保服务质量。 10.3、运营管理机制 制度规范体系是按照“一体化运营”的管理要求,依据组织管理体制,从管理角度制定的用来规范运营服务的准则,与技术支撑体系共同实现运营服务管理的目标与效果。包括管理制度、管理流程、绩效考核三个方面。 (1)运营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是指运营服务工作必须遵循的内部管理规定,用于提高工作的协调性和管理的有效性。包括: ①结合采购人实际情况,针对管理工作需要而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职责与规范操作流程; ②指导规范某些方面运营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与操作程序的细化准则或指南; ③配合第一、二制度的执行而配套制定的表单等,用于记录或备案人、物、行为等信息。 (2)运营管理流程 本项目依据国内外最佳实践和运营目标要求,建立如下管理流程和管理职能:服务台、问题管理流程、用户支持流程和用户投诉管理流程。 ①服务台 要求中标供应商基于采购人独立的服务台,将技术支持与各类用户的业务操作集成,构建技术服务与业务应用的单一联络点,记录、处理用户的IT服务请求。 服务台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运营服务工作记录、业务调度和管理、负责相关系统对接接口的状态监控、负责问题(事件)管理、负责各个任务追踪和落实督办、负责领导交办任务的组织和协调。 ②问题管理流程 服务台接收用户的服务请求后,对问题进行记录、分类后,将服务请求移交中标供应商,并对问题处理过程进行跟踪和监督。服务台详细了解并记录问题的内容、现象和有关情况,调度运营服务方根据服务台记录的问题信息对服务请求进行分类和分级,对不同的请求部署相应的服务工作。 ③用户支持响应流程 用户支持响应流程是面向用户的运营性流程,可以实现及时了解用户对IT服务的需求、减少事件对业务造成的影响、有效控制IT基础设施或业务应用系统运行中的问题或错误、有效进行IT资源管理、促进IT服务与业务更好地融合、减少变更对业务运营连续性的影响和确保所有IT基础设施或业务应用的变更及时符合业务发展要求等功能。 ④用户投诉管理流程 确定用户投诉方式,针对用户投诉,设立独立的投诉电话号码、邮件地址,并安排专人负责。接到用户投诉后,及时记录并向运营服务方领导报送用户投诉内容,受理用户投诉,与用户沟通,协调内部关系,并将用户投诉解决意见回复给用户。 (3)运营绩效考核 运营绩效考核是根据一系列评价考核指标值来反映运营服务管理体系运行的过程与结果,并通过与一定的奖惩机制挂钩来实现过程的改进与结果的提升。本项目委托监理单位从体系运行、流程管理、岗位角色职责发挥三个层面,借助平衡记分卡考核运维绩效: ①体系运行层面:从运营服务管理体系的业务价值、内部流程、财务成本、人员成长四个维度分别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运营服务目标的实现情况、运营服务对业务的价值、内部管理效率的提升、运营费预算执行情况和费用的下降比例、人员能力提升等方面。 ②流程管理层面:从流程执行的效率和效果两个方面进行。如事件管理流程从事件发生的数量、各级故障的响应率和解决率、各级系统的故障时间、分析与解决故障所花的平均时间、业务部门的投诉和表扬数量等方面进行考核。 ③角色岗位层面:主要考查各运营服务角色在服务管理流程中所承担的工作职责的完成情况。如事件管理流程中主要人员从对故障分类和分派的正确率、记录事件的详细程度、主要解决率、业务部门投诉的数量、业务部门表扬信的数量等角度进行考核。 从业务可用性、故障响应、人员表现三个方面对运营服务进行总体考核;业务可用性考核(占总考核的50%)、故障响应和处理(占总考核的25%)、人员考核(占总考核的25%)。考核机制由采购人、监理方、中标供应商共同制定。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平台运营服务 |
广东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韶关)运营(2024-2025年)项目 |
项 |
1.00 |
4,340,000.00 |
4,340,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广东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韶关)运营(2024-2025年)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一)管理运营服务 1、服务定义 管理运营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业务系统及中台服务在韶关日常业务经办和管理服务的应用,包括针对韶关市医保局信息化工作等,另外通过定期的管理运营总结为韶关市医保局当前及未来的信息化建设提供指导性建议和优化性措施。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系统应用保障、业务系统指导、配合韶关市医保局完成信息化相关文案编写等。管理运营主要涉及的系统如下表:
2、输出成果物 《管理运营总结》:根据管理运营情况,定期提供总结性文件。 3、运营服务人力投入 投入实施的工程师要求对医保业务和政策非常熟悉的专家,能够提供专业的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相关服务。
|
||||||||||||||||||||||||||||||||||||||||||||||||||||||||||||||||||||||||||||||||||||||||||||||||||||||||||||||||||||||||||||||||||||||||||||||||||||||||||||||||||||
|
2 |
(二)咨询服务 1、日常咨询服务 日常咨询服务做好韶关市医保局下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机构等操作方法解答、业务和政策解答、疑难问题解答,以及其他医保前台系统或计算机相关基础知识的解答等。 (1)服务定义 日常咨询服务是指韶关市医保局下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机构等通过电话、传真或QQ等即时通讯手段,向运营服务方咨询和广东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相关的所有技术、业务、政策等问题,此类问题通常当场答复即可完成,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①计算机基本操作方法咨询 ②一般系统维护方法咨询 ③医保前台软件操作咨询 ④其他业务和技术相关问题 (2)服务要求 ①提供7×24小时热线受理服务; ②一般咨询服务即时回复,特殊情况最迟自确认之日起第1个工作日内回复或提供资料。 (3)运营服务人力投入 在本项目日常咨询服务运营过程中,需支撑全市全年约2000次的咨询,熟悉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业务流程、业务场景、系统操作、并熟悉医保政策。 2、专业咨询服务 为广东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韶关)提供专业统一的客服,建立专业客服电话、QQ群、远程协助、微信公众号,及时受理解决医疗机构和经办人员反馈的问题以及咨询,确保业务在系统中顺利经办。 (1)服务定义 专业咨询服务是指向医疗机构和经办人员反馈的问题以及咨询,通过专业客服电话、QQ群、远程协助、微信公众号等提供及时受理服务。运营服务方根据问题情况需要提供持续跟踪、解决问题的服务,并收集服务种类,形成固定的知识库。 (2)服务要求 ①提供7×24小时热线受理服务; ②一般咨询服务即时回复,特殊情况最迟自确认之日起第1个工作日内回复或提供资料。 (3)运营服务人力投入 投入实施的工程师要求熟悉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整体架构、数据结构、网络结构、系统功能、业务流程、医保政策等。
|
||||||||||||||||||||||||||||||||||||||||||||||||||||||||||||||||||||||||||||||||||||||||||||||||||||||||||||||||||||||||||||||||||||||||||||||||||||||||||||||||||||
|
3 |
(三)故障处理服务 1、服务定义 故障处理服务是指韶关市医保局下属业务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在系统运行中遇到任何疑难或者出现不正常状态,随时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向运营服务方寻求技术支持和帮助,运营服务方在确认韶关市医保局下属业务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的服务请求后,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即响应时间)安排技术人员对韶关市医保局下属业务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所提故障进行定位,并提出解决方案,并排除故障。 故障排除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完成: 电话支持:是指运营服务方技术支持工程师通过电话指导韶关市医保局下属业务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排除故障的方式。 远程协助:是指运营服务方技术支持工程师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通过计算机远程桌面连接技术远程排查故障的方式。 现场支持:运营服务方派经验丰富的工程师赴现场提供现场支持服务。 表:广东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韶关市)运营缺陷列举
2、故障级别分类 系统故障指韶关市医保局下属业务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在使用系统时,遇到的诸如数据错误、业务操作无法进行等问题。故障分为以下级别: 一级故障:系统瘫痪,系统结算严重错误或应用不能工作,如:因定点医疗机构硬件故障(如:计算机、网络设备等故障)、人为破坏等原因导致的系统无法使用。 二级故障: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系统结算存在错误、软件部分功能不能工作或系统运行缓慢影响业务正常办理。如:应用软件BUG,操作人员误操作导致的数据错误。 三级故障:局部系统受到影响,未造成功能损害,不具普遍性,不直接影响业务办理的故障。如个别业务数据需要修正。 3、服务要求 (1)提供7×24小时热线受理服务; (2)故障处理响应时间:一级故障需运营服务方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用最快的交通工具赶赴现场,紧急修复,在维护人员未到达现场前,通过一切可采取的措施(如远程登录或指导),对系统故障进行诊断,并及时将结果通知赶赴现场的维护人员;二级故障立即组织相关人员通过一切可采取的措施(如远程登录或指导),对系统故障进行诊断,如确定无法通过远程解决问题,则用最快的交通工具赶赴现场,紧急修复;三级故障1个工作日内进行远程维护或指导客户远程诊断、排除故障,如无法远程解决问题,在3个工作日内,派出人员进行现场维护; (3)故障处理完成时限:一级故障处理时间不超过12小时,二级故障不超过24小时,三级故障不超过48小时。 4、运营服务人力投入 投入实施的工程师要求熟悉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业务流程、功能模块、系统操作、并具备故障管理和处理能力。
|
||||||||||||||||||||||||||||||||||||||||||||||||||||||||||||||||||||||||||||||||||||||||||||||||||||||||||||||||||||||||||||||||||||||||||||||||||||||||||||||||||||
|
4 |
(四)数据处理服务 1、数据迁入服务 (1)服务定义 运营人员需要定期将市工伤和失业数据迁入省平台; 运营人员需要定期将社保卡医保个人账户数据迁入省平台。 运营人员需要迁移旧社保系统中的历史医保数据到省平台。 (2)输出成果 《数据迁入报告》:对数据迁入步骤、实施内容等进行说明。 (3)运营服务人力投入 投入实施的工程师要求需对数据处理非常熟悉的专家,能够提供专业的数据处理相关服务。 2、数据提取服务 (1)服务定义 运营人员需要按月提取韶关市贫困人员医疗保障情况数据; 运营人员需要按月提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情况数据; 运营人员需要按月,按分局提取扶贫办数据; 运营人员需要按季度,按分局提取韶关市困难群众参保情况,农村低收入认可医疗保障综合保障情况,农村低收入人口就医流向情况等。 (2)输出成果物 《贫困人员医疗保障数据表》:记录韶关市贫困人员医疗保障情况数据;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数据表》:记录韶关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情况数据; 《扶贫办数据表》:记录韶关市扶贫办数据; 《困难群众参保情况表》:记录韶关市困难群众参保情况。 (3)服务要求 贫困人员医疗保障数据、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数据、扶贫办数据均需按月进行提取; 困难群众参保情况数据需按季度进行提取。 (4)运营服务人力投入 投入实施的工程师要求需对数据处理非常熟悉的专家,能够提供专业的数据处理相关服务。 3、数据处理服务 (1)服务定义 数据处理服务包括问题数据处理、数据质量提升和税务部门数据核对及修正等。 其中,与税务部门的数据核对和修正工作影响参保人能否正常享受待遇,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影响因素,因此,需要与省医保运营团队保持良好沟通,与地市税务部门及时核对、修正,对税务接口的运行状况进行跟踪管理,对税务传输的问题数据及时沟通处理,保证参保人能够按政策要求享受相关待遇。 (2)输出成果物 《数据处理表》:记录问题数据处理、数据质量提升和税务部门数据核对及修正情况。 (3)服务要求 提供异常处理服务 响应时间:4小时内解决 解决方式:现场和远程相结合 (4)运营服务人力投入 投入实施的工程师要求需对数据处理非常熟悉的专家,能够提供专业的数据处理相关服务。 4、数据比对服务 (1)服务定义 运营人员提供每月底参保人员(增员、减员)数据核对; 运营人员提供每月困难群众(增员、减员)数据比对等。 (2)输出成果物 《参保人员数据比对表》:记录韶关市参保人员增减数据情况; 《困难群众数据比对表》:记录韶关市困难群众增减数据情况。 (3)服务要求 运营人员需每月统计比对韶关市参保人员与困难群众的增减情况。 (4)运营服务人力投入 投入实施的工程师要求需对数据处理非常熟悉的专家,能够提供专业的数据处理相关服务。 5、数据统计和分析服务 (1)服务定义 数据统计和分析服务范围是基于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对于数据统计口径明确、数据量小、复杂度不高和工作量小的临时性数据统计和数据分析工作。如有数据量比较大或复杂度高的数据统计和数据分析工作,需要协调省系统运营团队处理。 (2)输出成果物 《临时性业务数据报表》:制作临时业务数据报表。 (3)运营服务人力投入 投入实施的工程师要求需对数据处理非常熟悉的专家,能够提供专业的数据处理相关服务。 6、数据审计服务 (1)服务定义 运营人员配合韶关市医疗保障部门做好涉及医保数据方面相关审计工作。 (2)输出成果物 《数据审计报表》:根据需求,完成数据审计报表的统计。 (3)服务要求 根据审计报表的需求,提取生产数据,组合完成报表制作,为审计提供数据支撑,每年根据需求约新增5张新的统计报表。 (4)运营服务人力投入 投入实施的工程师要求对数据处理非常熟悉的专家,能够提供专业的数据处理相关服务。
|
||||||||||||||||||||||||||||||||||||||||||||||||||||||||||||||||||||||||||||||||||||||||||||||||||||||||||||||||||||||||||||||||||||||||||||||||||||||||||||||||||||
|
5 |
(五)系统培训服务 1、服务定义 系统培训服务是指遇到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政策调整时,系统操作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时,针对韶关市医保局下属业务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操作培训,同时考虑到韶关市医保局下属业务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人员流动性问题,可以根据韶关市医保局下属业务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求定期举办业务操作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1)门诊管理流程、住院管理流程等业务操作培训 (2)政策参数管理、人员管理、三大目录管理等系统管理培训 (3)计算机基础知识培训 (4)韶关市医保局下属业务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的其他相关培训 (5)制作多媒体教学光盘 2、服务要求 (1)培训工作由资深培训老师现场授课 (2)各培训课程分别提供培训教材和培训讲义 (3)一个培训课程可以按照韶关市医保局下属业务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求分期培训 (4)培训不限报名人数 (5)培训计划可以根据要求最少每年举办3次业务操作培训 (6)培训时间由系统运营服务方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要求安排 3、运营服务人力投入 投入实施的工程师要求熟悉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整体架构、业务流程、业务场景、系统操作、并熟悉医保政策,具备丰富的培训服务经验。
|
||||||||||||||||||||||||||||||||||||||||||||||||||||||||||||||||||||||||||||||||||||||||||||||||||||||||||||||||||||||||||||||||||||||||||||||||||||||||||||||||||||
|
6 |
(六)前台巡检服务 1、服务定义 前台巡检服务是指运营服务方安排工程师定期对已在线运行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前端系统实施检查,及时发现运行中出现的隐患,减少发生故障的概率,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巡检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检查操作系统是否运行正常,系统是否运行很慢 (2)检查医保前端软件版本是否最新 (3)检查政策参数和目录数据是否最新 (4)检查数据的上传下载是否正常 2、服务要求 (1)每季度进行一次现场巡检服务 (2)巡检完成后,提供巡检报告 (3)响应时间:4小时内解决 3、运营服务人力投入 投入实施的工程师要求熟悉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业务流程、系统操作、常见故障、并具备识别系统潜在故障能力。 |
||||||||||||||||||||||||||||||||||||||||||||||||||||||||||||||||||||||||||||||||||||||||||||||||||||||||||||||||||||||||||||||||||||||||||||||||||||||||||||||||||||
|
7 |
(七)接口运营服务 1、服务定义 接口运营服务是指中标供应商对由韶关市医疗保障部门负责对接的对外部门的业务接口提供技术支持、日常监测服务,确保接口顺利运行,并对日常监测数据进行采集,包含慢SQL数据、安全漏洞、异常访问数据、安全攻击数据等,设置指标参数值区间,通过搭建业务模拟数据进行测试,排查所有涉及的页面操作体验、界面反应性能和总体安全性能等指标,实现对异常数据的告警,并定期出具性能监测报告和优化建议。 2、服务要求 (1)提供异常处理服务 (2)响应时间:4小时内解决 (3)解决方式:现场和远程相结合 3、输出成果物 《性能监测表》:记录韶关市负责对接的业务接口日常监测数据。 4、运营服务人力投入 投入实施的工程师要求熟悉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业务流程、系统操作、常见故障、并具备识别系统潜在故障能力。 |
||||||||||||||||||||||||||||||||||||||||||||||||||||||||||||||||||||||||||||||||||||||||||||||||||||||||||||||||||||||||||||||||||||||||||||||||||||||||||||||||||||
|
8 |
(八)定点医药机构运营服务 1、接入指导服务 (1)服务定义 运营服务方为定点医药机构在接入广东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前期的咨询提供相关的技术、业务、政策等方面的解答,包括接入环境准备、安全防护要求、HIS系统改造需求、接入实施安排等,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接入准备咨询:包括计算、存储、网络等设备的硬件要求、操作系统参数设置和调整、常用软件的参数设置和调整、网络链路对接要求等咨询; ②对接改造咨询:医保系统与HIS系统对接需求、与其他系统的个性化对接需求等咨询; ③医保前台软件操作咨询:包括医保前台软件的门诊、住院等费用记账、费用申报结算等功能的使用方法,医疗保险三大目录匹配关系的建立方法等; ④业务和政策咨询:包括药品目录中各类药品的报销比例、职工、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规则、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规则等业务和政策。 (2)输出成果物 ①《医药机构接入指引手册》:指导医药机构接入省平台; ②《医药机构接入验收报告》:记录医药机构接入验收情况。 (3)服务要求 ①服务质量 运营服务方应该建立符合软件维护服务需要的规范化、标准化的服务流程,确保服务质量。 ②标准化维护服务流程 为保证向定点医药机构提供最快捷、最有效的接入服务,运营服务方应为定点医疗机构提供产品化的全线技术支持和服务,并标准化软件接入服务流程。 运营服务方需提供明确的广东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接入流程的指导文件或手册。包括详细的接入计划、接入环境准备、接入流程说明、问题排障指引、各方职责安排等。 ③文档要求 过程文档:《沟通会议记录》、《接入实施方案》、《接入流程指引》、《接入故障处理流程》; 总结报告:《接入验收报告》。 (4)运营服务人力投入 投入实施的工程师要求熟悉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架构、数据结构、系统功能、各类接口规范等,具备管理和支撑医药机构接入能力。 2、系统安装配置服务 (1)服务定义 ①安装流程准备:核实、整理定点医疗机构的基础信息、办理定点医药机构准入流程、基础环境准备等; ②医保前端安装:医保前端安装,包括数据导入、参数调整、个性化调整、基础信息录入等; ③医保平台后台设置:对于新接入的定点医药机构,对医保平台后台系统参数进行调整,增加对应的访问地址、基础参数等。 (2)输出成果物 《系统安装配置手册》:指导医药机构医保前端安装配置。 (3)运营服务人力投入 投入实施的工程师要求熟悉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架构、数据结构、系统功能、各类接口规范等,具备管理和支撑医药机构接入能力。 3、三目贯标指导与管理服务 (1)服务定义 通过指导和协助定点医要机构完成15项编码维护、国家编码库同步入库更新、配合质量审核和验收评估、在编码标准化基础上完成结算清单上传和生成,保障医药机构能快速接入到医保保障信息化平台,并实现医保政策结算以及医保支付等服务。 (2)输出成果物 《贯标指导手册报告》:指导医药机构进行贯标操作。 《贯标指导验收报告》:记录医药机构贯标的成果以及完成清理。 (3)运营服务人力投入 投入实施的工程师要求熟悉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架构、数据结构、系统功能、各类接口规范等,具备管理和支撑医药机构接入能力。 4、接口联调服务 (1)服务定义 运营服务方对定点医药机构与广东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对接的接口进行调试,包括对医院端HIS系统的接口进行技术分析验证、开展接口联合调试等,包括但不限于: ①接口分析: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接口进行技术分析验证,是否满足医保系统技术开发标准,性能、安全性是否满足广东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技术要求; ②接口联调:提供定点医疗机构对接系统的接口开发咨询指导、定点医疗机构端系统与广东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对接联合调试; ③对接核查:对接完成后,对定点医疗机构接入数据与广东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后台保存数据的准确性进行核查。 (2)输出成果物 《接口联调手册》:指导医疗机构进行接口开发、对接联合调试。 (3)运营服务人力投入 投入实施的工程师要求熟悉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架构、数据结构、系统功能、各类接口规范等,具备管理和支撑医药机构接入能力。 5、目录导入匹配服务 (1)服务定义 运营服务方负责将医疗保险三大目录导入定点医疗机构前置系统,包括医疗保险三大目录匹配关系的建立、数据建立索引、定时备份、导出异地存储等,包括但不限于: ①目录导入:将医疗保险三大目录导入定点医疗机构前置端,建立数据索引、定时备份机制、政策参数设置、目录对应设置等; ②目录匹配:将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与韶关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实施标准进行一一对应和匹配; ③目录核查:对导入匹配后的目录进行核查,检查是否对应完整无误。 (2)输出成果物 《目录导入记录表》:记录目录导入定点医疗机构前置系统情况。 (3)运营服务人力投入 投入实施的工程师要求熟悉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架构、数据结构、系统功能、各类接口规范等,具备管理和支撑医药机构接入能力。 6、接入验收服务 (1)服务定义 运营服务方对定点医疗机构前台接入进行验收检查,包括接口对接、目录匹配等情况进行核验,包括但不限于: ①检查操作系统是否运行正常,系统是否运行很慢,如存在性能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性能优化或者提出性能优化建议; ②检查医保前端软件版本是否正常; ③检查政策参数和目录数据是否正常; ④检查数据的上传下载是否正常。 (2)输出成果物 《医药机构接入验收报告》:记录医药机构接入验收情况。 (3)运营服务人力投入 投入实施的工程师要求熟悉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架构、数据结构、系统功能、各类接口规范等,具备管理和支撑医药机构接入能力。 7、定点医药机构实时结算运营保障服务 (1)服务定义 目前韶关市的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已接入省平台,并且在省平台上进行实时医保结算等相关业务,中标供应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给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提供相关技术和问题处理服务,保障韶关市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的实时结算业务,确保实时结算正常运行。 (2)输出成果物 《问题记录表》:记录医药机构实时结算运营服务过程中的问题及反馈情况。 (3)服务要求 ①提供7×24小时热线受理服务; ②一般咨询服务即时回复,特殊情况最迟自确认之日起第1个工作日内回复或提供资料。 (4)运营服务人力投入 投入实施的工程师要求熟悉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架构、数据结构、系统功能、各类接口规范等,具备管理和支撑医药机构接入能力。 8、定点医药机构月结工作支持 (1)服务定义 中标供应商针对定点医药机构月结的工作支持内容包括非病种分值、病种分值政策收集确认;医院结算数据与医保系统数据的对账(总对账和明细对账);病种分值库建立;测试并每周通报局方医疗机构对账和结算清单上传进度等。 (2)输出成果物 《政策收集表》:记录非病种分值、病种分值政策收集情况; 《医疗机构对账表》:记录医院结算数据与医保系统数据的对账情况。 (3)服务要求 每周汇报一次医疗机构对账和结算清单上传进度。 (4)运营服务人力投入 投入实施的工程师要求熟悉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架构、数据结构、系统功能、各类接口规范等,具备管理和支撑医药机构接入能力。 |
||||||||||||||||||||||||||||||||||||||||||||||||||||||||||||||||||||||||||||||||||||||||||||||||||||||||||||||||||||||||||||||||||||||||||||||||||||||||||||||||||||
|
9 |
(九)业务需求管理服务 (1)需求收集 运营人员收集韶关市医保个性化业务需求,按照内容分为紧急、重要、一般,经简单评估后,并在需求管理平台中对需求进行归总录入,并可单个和多个同时发送至不同的人员进行二次分析。 (2)需求确认及方案编制 运营人员通过对整改内容、措施以及造成的影响等方面的分析,形成需求处理文档说明书,并提交至系统承建厂商进行业务需求的实现或变更,跟踪处理的结果。 (3)需求处理测试 运营人员接收已处理的需求,并展开进行验证和测试,若存在问题,进行问题记录;反之,则关闭需求处理问题。 (4)需求处理反馈 运营人员将已经处理的需求,通过系统或者反馈表的方式告知需求提出人,并指导其修改内容,便于需求提出人更好的使用平台。 表:广东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韶关市)运营需求举例
2、输出成果物 《需求说明书》:针对需求修改的需求形成分析文档; 《需求确认书》:针对需求修改的需求形成分析文档; 《测试案例》:用于执行功能测试; 《测试报告》:针对测试结果形成测试分析报告; 《处理结果反馈表》:针对完成的内容提交结果反馈表,告知对应需求提出者; 《需求调整说明》:对需求的调整说明进行编制,指导用户操作。 3、运营服务人力投入 投入实施的工程师要求熟悉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业务流程、系统操作、常见故障等。 |
||||||||||||||||||||||||||||||||||||||||||||||||||||||||||||||||||||||||||||||||||||||||||||||||||||||||||||||||||||||||||||||||||||||||||||||||||||||||||||||||||||
|
10 |
(十)业务流程和系统参数配置服务 1、输出成果物 《问题咨询表》:详细记录咨询的问题,并汇总形成常见问题解答库; 《流程配置操作手册》:对操作不熟练的用户提供常用流程的配置指导; 《流程测试案例》:编制新的流程测试案例,协助韶关市医疗保障局完成流程测试。 2、运营服务人力投入 投入实施的工程师要求熟悉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业务流程、业务场景、系统参数设置、并熟悉医保政策。 |
||||||||||||||||||||||||||||||||||||||||||||||||||||||||||||||||||||||||||||||||||||||||||||||||||||||||||||||||||||||||||||||||||||||||||||||||||||||||||||||||||||
|
11 |
(十一)医保服务事项自助接入服务 1、服务定义:根据韶关市本地业务开展的需求,为市内其他政府服务渠道提供医保服务事项服务接入平台,为自助机等医保服务设备提供统一的接入服务以及联调测试等,支持身份证、电子凭证、社保卡等多途径身份识别;个人参保信息、就诊信息、待遇状态等多医保业务信息查询、异地备案、凭证打印等医保网办业务、医保政策和流程宣传等自助服务提供支撑。具体服务事项如下: 序号 事项大类 事项名称 1 个人参保服务 定点医疗机构查询 2 用户注册、登录 3 参保信息查询 4 缴费信息查询 5 医保账户查询 6 异地就医申请 7 医保网上缴费 8 单位参保服务用户登录 9 单位参保证明 10 单位综合查询 11 个人参保证明 12 个人综合查询 13 单位缴费通知单 2、输出成果物: (1)《医保服务事项接入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可行的接入实施方案 (2)《医保服务事项自助接入测试报告》制定测试分析功能测试报告 3、运营服务人力投入 投入实施的工程师要求熟悉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医保服务事项接入流程、系统参数配置。 |
||||||||||||||||||||||||||||||||||||||||||||||||||||||||||||||||||||||||||||||||||||||||||||||||||||||||||||||||||||||||||||||||||||||||||||||||||||||||||||||||||||
|
12 |
(十二)医疗保障政策落地运营服务 1、医疗保障政策解读服务 (1)服务定义 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横向纵向涉及面广,每一次政策变更,都需要运营团队结合系统进行解读,了解政策实现和系统实现的对应关系,确保政策理解和系统的一致性,以便业务人员能合理开展政策落实相关工作。 ①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政策实施总体规划 根据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指导方案,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采用决策树、个人及支付方式配置等方式实现系统业务功能逻辑判断校验规则、个人待遇计算及与医院支付方式。任何政策的实施都需要基于目前国家及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总体架构和规划,因此在韶关市医保政策实施过程中需要熟悉省医保信息系统的专业人才对韶关市医保政策对比系统架构进行分析规划,找出政策与系统间切合点及差异,保障政策顺利落实。 ②政策解读与分析 通过国家、省系统运维及运营团队,熟悉国家、省及市政策实施背景及相关材料; 分析本地政策找出与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切合点及差异点; 针对差异点与国家及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总师进行交流,如果兼容本地化配置; 跟韶关市医疗保障局确定政策落实差异点,并提出合理解决措施。 ③制定政策配置方案 根据政策解读情况制定政策配置方案,落实政策配置方案,由韶关市医疗保障局确认后进行实施。 ④制定政策实施方案 根据政策解读情况制定政策实施方案,落实政策实施方案,由韶关市医疗保障局确认后进行实施。 (2)输出成果物 《政策配置方案》:制定具体可行的政策配置方案; 《政策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可行的政策实施方案。 (3)运营服务人力投入 投入实施的工程师要求熟悉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架构、医保政策、参数配置等,预计完成30次医疗保障政策解读服务。 2、医疗保障政策配置服务 (1)服务定义 因新的医疗保障政策出台或者是医疗保障政策发生变化,在政策实施执行时,需要进行政策参数配置,实现医保待遇结算。 中标供应商根据韶关市政策情况,完成政策参数相关配置,并对配置内容进行验收,验证配置的结果是否正确。并对业务的流程调整提供咨询和答疑。 (2)输出成果物 《问题咨询表》:详细记录咨询的问题,并汇总形成常见问题解答库; 《政策配置操作手册》:对操作不熟练的用户提供常用政策的配置指导; 《测试案例》:编制新的测试案例,协助韶关市医疗保障局完成测试。 (3)运营服务人力投入 投入实施的工程师要求熟悉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医保政策、参数配置、系统测试等,预计全年完成30次医疗保障政策配置服务。 3、医疗保障政策实施服务 (1)服务定义 针对国家医疗保障局、广东省医疗保障局下发的全省统一政策文件,完成相关政策在韶关本地政策的系统配置开发、系统测试、用户确认测试及系统培训工作。 (2)服务要求 确保政策按国家医疗保障局、广东省医疗保障局的时间要求完成相关政策的开发等工作。 提供政策调整的测试、上线报告。 (3)运营服务人力投入 投入实施的工程师要求熟悉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医保政策、参数配置、系统测试等,预计全年完成30次医疗保障政策实施服务。 |
||||||||||||||||||||||||||||||||||||||||||||||||||||||||||||||||||||||||||||||||||||||||||||||||||||||||||||||||||||||||||||||||||||||||||||||||||||||||||||||||||||
|
13 |
(十三)测试运营服务 1、服务定义 测试运营服务是运营服务方组织日常版本更新、新需求等发布的测试工作。中标供应商组织测试工作,配合韶关市医疗保障部门制定测试工作计划,落实测试工作,监控测试过程,协调省系统运营团队、省开发商、医疗保障部门、第三方及具体业务操作员间的沟通问题,确保测试工作在保证高质量的基础上按时完成。 2、输出成果物 《测试案例》:用于执行测试; 《测试报告》:针对测试结果形成测试分析报告。 3、运营服务人力投入 投入实施的工程师要求熟悉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业务流程、系统操作等,并具备能熟练进行系统测试能力。 |
||||||||||||||||||||||||||||||||||||||||||||||||||||||||||||||||||||||||||||||||||||||||||||||||||||||||||||||||||||||||||||||||||||||||||||||||||||||||||||||||||||
|
14 |
(十四)代码库更新维护服务 1、服务定义 由中标供应商根据韶关市医保业务和政策情况,提供代码库更新维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中药饮片代码库更新维护、医用耗材代码库更新维护、药品代码库更新维护、医疗服务项目代码库更新维护等。由中标供应商提供代码库更新维护需求及代码库更新维护方案,提交省局进行代码库更新维护。 2、输出成果物 《代码库更新维护需求说明书》:针对需求修改的需求形成分析文档; 《代码库更新维护需求确认书》:针对需求修改的需求形成分析文档; 《代码库更新维护脚本》:提供代码库更新维护方案。 3、运营服务人力投入 投入实施的工程师要求熟悉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业务流程、系统操作等。 |
||||||||||||||||||||||||||||||||||||||||||||||||||||||||||||||||||||||||||||||||||||||||||||||||||||||||||||||||||||||||||||||||||||||||||||||||||||||||||||||||||||
|
15 |
(十五)运营总结服务 1、服务定义 对运营工作进行总结,形成运营工作总结报告。要求以数据、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现各类运营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与计划的对比情况、同期状况对比、绩效评估状况等,并能提出对下期工作开展的建议等,运营期内提交运营报告材料。 2、输出成果物 《运营报告》:对阶段内的运营工作进行总结,定期形成报告。 3、服务要求 定期形成运营报告,运营周期内至少提交四份运营报告。 4、运营服务人力投入 投入实施的工程师要求非常熟悉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能够提供专业的运营报告以及其他相关服务。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