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如有最新,以最新的为准。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采购的所有设备均为国产,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项目的核心产品是自动气象站设备,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依照投标人投标的核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品牌进行认定,多家投标人投标的核心产品属于相同品牌的按照同一品牌投标认定,并按本文件第四章 评标有关规定处理。
5.采购需求书中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如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投标无效。
6.采购需求中打“▲”号条款(如有)为重要条款,投标人如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扣除相应分数,但不做无效处理。
7.“技术标准与要求”及其附件中的参数要求为最低标准,投标人可提供更优的配置。
8.项目背景
佛山地处珠江三角洲腹地,东倚广州,毗邻深圳、香港、澳门,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珠三角地区西翼经贸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与广州共同构成“广佛都市圈”和粤港澳大湾区三大极点之一。佛山是广东省地级市,行政区划面积3797.72平方公里,辖禅城、南海、顺德、高明、三水五个区,而上述地区的气象监测基础设施不够健全,自动气象站密度较为稀疏,防御暴雨、强对流等气象灾害的能力相对较弱,防灾减灾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为实现以村居为单元的自动气象站加密建设,提升气象监测预警能力水平,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禅城区现有自动气象站布局、佛山市城乡分布和水文雨量站建设情况,新建4要素自动气象站10套,采购备件2套。
通过对基层村居当地气象基本要素情况的不间断监测,加强对暴雨、强对流等灾害天气的预报预警能力,第一时间向发生灾害的网格单元应急责任人发送信息,使区、镇、村三防人员第一时间赶赴受灾点,做好应急处置,同时充分依托现有信息化手段,优化站点观测数据共享,拓展服务功能,整合分析气象监测资料,建立全区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基础数据库,为禅城区御应对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提供基础支撑,切实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
9.项目内容
采购标的 |
数量 |
合同履行期限 |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
禅城区区域自动站建设服务(二期) |
1项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到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项目进度必须满足采购人对项目的总体计划和进度要求。 |
1,100,000.00 |
采购包1(禅城区区域自动站建设(二期))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到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项目进度必须满足采购人对项目的总体计划和进度要求。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50%,★(一)合同生效后,区财政局下达资金后60天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的50%作预付款(预付款抵作进度款,不扣回,下同)。 2期:支付比例40%,★(二)整体项目工程量完成90%时,区财政局下达资金后60天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0%。 3期:支付比例10%,★(三)余下合同总额的10%,于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1年质保期后区财政局下达资金后60天内采购人向中标人一次性付清。 备注:1.结算方式:转账结算(银行转账)。2.付款方:采购人;收款方:中标人。3.开具发票:中标人收款时必须持有效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验收要求:(一)要求对全部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及资料、文件(如装箱单、保修单、随箱介质等)进行验收。(二)开箱后,中标人应对其全部产品、零件、配件、用户许可证书、资料、介质造册登记,并与装箱单对比,如有出入应立即书面记录,由成交供货商解决,如影响安装则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登记册作为验收文档之一。(三)中标人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原厂家安装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设备使用单位。(四)如机检或系统测试中如发现设备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时,将被看作性能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收并要求赔偿。(五)最终验收:项目安装调试完毕,由采购人组织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承诺进行验收。验收小组验收合格为最终通过验收。(六)中标人须配合验收小组的验收工作,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相关条件及一切费用。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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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
1 |
其他要求 |
(一)中标人在项目过程中(如货物安装、电路接线等)必须采取足够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的安全,并自行负责相关安全责任。施工完毕后需清理好现场,将所有产生的垃圾带走。 (二)中标人为采购人交货期间引起的各种工伤、安全事件和事故,采购人免负一切责任。 |
★ |
2 |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
(一)验收交付后连续正常使用累计满一年。 (二)质保期要求:1.质保期内,中标人必须配备一支稳定的专业技术服务队伍(不少于2人),并配备足够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检测仪器及维修设备及备品备件,负责设备的一切维护工作。人员的名单及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 2.质保期内,在非人为因素情况下,一切维修换件保养费用和备品备件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如设备或零部件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货物因自身故障致停用时间累计超过20天时,则质保期在状态恢复正常时归零,重新按一年计算或对故障设备予以重新更换。 (三)中标人须提供常设7天×24小时热线服务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中标人须在接报后15分钟内响应,如电话响应无法解决,中标人须1小时内到达现场,3小时内处理完毕。若主要设备的故障在24小时内仍未处理完毕,中标人必须免费提供相同檔次的设备予采购人临时使用或采取应急措施解决,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业务。 (四)售后服务期内中标人为采购人免费更换和维修有缺陷的设备。对于有缺陷的硬件设备,中标人应在收到它们的十五天以内修复或更换并返还给采购人。 (五)质保期满后,中标人可提供终身有偿的系统维护及升级服务,所需一切费用另行协商。 |
★ |
3 |
物流服务 |
(一)包装:中标人所供货物必须为制造商原厂包装,包装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货物要求有包装材料保护运至现场。因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二)运输: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指定的安装地点,负责将货物材料运送到现场,在此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三)装卸:各种货物,必须提供装箱清单,按装箱清单验收货物。 (四)保管:货物在现场的保管由中标人负责,直至项目安装、验收完毕。 |
★ |
4 |
安装、调试 |
(一)人员及工作要求:中标人应设安装负责人,负责安装协调管理工作。 (二)前提要求:中标人应提交详细安装进度表。 (三)安装工具:安装所需工具设施物料由中标人自备、自费运到现场,完工后自费搬走。 (四)调试:按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进行。 (五)其他:设备的拆箱、安装、通电、调试等项工作由中标人负责,但必须在采购人指定人员的参与下进行。调试的原始记录须经各方签字后作为验收的文件之一。 |
★ |
5 |
报价要求 |
(一)本项目报价为广东省佛山市目的地竣工验收交付价。 (二)投标报价指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货物及零配件购置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材料费、技术服务费(含联络费、培训费、保修费)、气象站基础建设费、各项税费及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招标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三)投标人须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 (四)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的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
★ |
6 |
验收标准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环保节能标准。 (二)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各方共同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规格及各项要求。 (三)符合货物来源国官方颁布标准。 (四)探测数据验收参考规范。 (五)测量性能符合《地面气象观测规范》和相关规范的要求。 (六)双方协商一致的其它标准。 |
★ |
7 |
培训 |
(一)在采购人现场进行培训,提供的培训专家不少于2人,培训周期不少于2天。 (二)中标人应提供日常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排除,紧急情况处理等专业培训。 (三)培训应采取课堂讲解和操作训练相结合的方法。 (四)所有的培训课程和示范均应由有资质的人员亲自进行,培训专家不仅需具备该领域的专长,同时还需具备与受训人员之间进行简明有效的沟通的能力。采购人将监督培训计划的实施。 (五)中标人应提供培训所需的所有消耗品、测试设备和任何其他材料。 (六)培训费用:所有的费用均计入总报价。 |
★ |
8 |
项目成果归属 |
本项目相关的设备、成果、资料的知识产权、著作权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引用、发表和向第三者提供咨询报告和成果。采购人引用中标人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技术成果,属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可依法享有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它权利。 |
★ |
9 |
资料保密 |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对采购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数据,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否则均以违法违约处理。中标人负有对成果资料保密的责任,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中止或解除而失效。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要求(“△”)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 |
气象仪器 |
自动气象站设备 |
套 |
12.00 |
70,000.00 |
840,00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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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仪器 |
气象站基础建设 |
批 |
1.00 |
260,000.00 |
260,00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二 |
附表一:自动气象站设备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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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项目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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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设备主要性能、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 (一)技术详细要求 1.▲技术指标
2.★投标人所投自动气象站必须是中国气象局定型的,投标时须提供拟投设备有效期内中国气象局颁发的《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证》扫描件。 3.▲本项目共12套自动站系统设备(含备件2套),具体安装地点由佛山市气象局在安装前选点统一落实,中标人需实地勘察、测试数据,提交实施方案,施工安装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严格按照实际地点、设备安装位置、线缆铺设要求施工。如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现有自动站点与新建自动站点位置有冲突需要迁移现有自动站的,由采购人选择新的地址,中标人协助迁移站点设施,所产生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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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所投自动气象站设备与广东省气象部门现有的自动气象观测网、数据传输和业务系统兼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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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附表二:气象站基础建设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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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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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设备主要性能、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 (一)设备要求
(二)技术详细要求自动气象站观测场内仪器的布局和安装参照《地面气象观测规范》和《地面气象观测场值班室建设规范》(气发〔2008〕491号)有关规定执行。确因条件限制,也要满足气温、降水等气象要素对探测环境的最低要求,遵从各仪器之间互不干扰的原则。本项目推荐四要素(降水、气温、风向、风速)自动气象站观测场面积南北长8米、东西宽4米(见下图)。 图1 四要素自动气象站仪器布局图 (1)风塔技术要求 1)安装于地面的自动气象站可参考下述指标设计: a)落地10米。 b)落地风塔设计指标:抗风等级≥10级风,抗震防裂度7级,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建筑物安全等级为二级,防腐防锈。 ①塔身 a)设计高度为10m,塔形为三脚塔,风塔上安装维修护栏,高度为1.0m。塔身一侧设计上人爬梯。 b)抗风能力:抗风等级≥10级风。 c)抗震烈度:7°。 d)适宜温度:-5℃-+50℃。 e)垂直度:≤1/1000。 f)塔体构件均选用Q235钢材。塔身主材使用¢89×5和¢68×4钢管,塔身横杆使用¢68×4钢管。 g)塔体构件剪裁冲孔后进行热镀锌处理。 h)塔体构件连接方式:热镀法兰连接。 i)底部三角形边长为0.9m。 图2 10米风塔结构图 ②风塔基脚 a)钢材采用Q235钢。螺纹涂黄油并用麻布包扎。 b)地脚螺丝不小于M24,长度不小于1.4米,总数不少于12根。 图3 柱脚节点图 图4 柱脚锚栓图 ③风塔基础 a)按照上述设计风塔基础最小标准为1500mm×1500mm×1600mm。 图5 10米风塔基础正面图 图6 10米风塔基础平面图 ④安装于楼面的自动气象站 a)安装在平台或屋顶的自动气象站要求风塔或风杆高为3~6米,并确保风传感器安装高于地面≥10米。风塔或风杆可按照下述技术要求设计。 A. 塔身 b)设计高度为3m,塔形为三脚塔,塔身一侧设计上人爬梯。 c)抗风能力:抗风等级≥14级风,抗震烈度:7°,适宜温度:-5℃-+50℃,垂直度:≤1/1000。 d)塔体构件均选用整体热镀锌或316不锈钢拼装式铁塔。塔身主材使用DN50×3.8和DN32×3.5钢管,塔身斜杆使用DN20×2.8钢管。 e)底部三角形边长为0.6m。 图7 3米风塔结构图 B.风塔基础 a)按照上述设计风塔基础最小标准为900mm×900mm×400mm。 图8 3米风塔基础平面图 (2)防雷技术要求 1)安装于地面的自动气象站:安装于地面的自动气象站应参考《自动气象站场室防雷技术规范》(QX30—2004)及粤气测函〔2013〕42号《观测处关于规范国家气象观测站雷电综合防护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建设好观测场地、仪器设施的接地工程和防雷工程,增强自动气象站的安全运行能力。 ①直击雷防护(避雷针)地网与气象设备地网应单独设置,同时必须保证避雷针地网与设备地网之间的间距大于3m。避雷针的接地线不少于两点分两处不同方向连接至避雷针地网,接入点尽量远离设备地网,以>10m以上为宜,地网与避雷针保持适当的距离。 ②直击接地网的接地冲击电阻应≤10Ω,气象设备接地网的冲击电阻应≤4Ω,地网的布设应尽量避开人行道路,确因无法避免时,地网须深埋,埋设深度应≥1.2m。 ③自动气象站场内所有仪器塔架、仪器支架、仪器外壳等全部金属设施均与设备地网做电气连接,其接地线从仪器基础外部入地,并不得与避雷针的引下线在接地体上共点。 ④与自动站相连接的公共电力电源的输入端、公网通信线路的输出端必须配接性能良好的电涌保护器。 ⑤除特殊(高山、海岛)地域外,观测场地网和接地体的接地电阻不宜大于4Ω。 ⑥垂直接地体和水平接地体的材料、规格、焊接工艺必须符合标准。 2)安装于楼面的自动气象站 a)气象站参考《区域气象观测站建设指导意见》、《自动气象站场室防雷技术规范》(QX30-2004)的建设要求,楼面站的测风塔、气象设备等金属构件应通过热镀锌扁钢或圆钢与建筑物天面接闪器作等电位连接; b)独立接闪杆通过绝缘方条固定在测风塔上,独立接闪杆采用专用防雷引下线与建筑物的接闪杆相连接(与设备和接地共地不共点); c)所使用的材料应满足防雷规范要求。 (3)仪器安装基座 1)风、气温、降水传感器的安装设施都应按照图纸制作混凝土基础。 2)基础的顶面要方正、平滑,并高出观测场地面5厘米,以减少积水对紧固件的侵蚀。基础内要预埋一定口径的穿线管,与地下管道连通,用于仪器缆线的穿行和保护。 3)风塔基础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图纸制作。 4)雨量传感器安装基础见下图。 图9 自动气象站雨量传感器基础大样图 1)采集器安装基础见下图 图10 自动气象站采集器基础大样图 1)气温传感器安装基础见下图 图11 自动气象站气温百叶箱基础大样图 1)楼面站采集器和太阳能供电基础可依托风塔基础安装,雨量、百叶箱基础400×400×300mm。 (4)地下管道 观测场内和连接到建筑物中的仪器缆线、电力电源缆线进行穿管敷设。 1)落地标准站全部缆线应埋入地下,管道直径50~90毫米,埋设深度30~50厘米;电力电源与仪器信号缆线应分管防护。安装在平台或屋顶的一般站线路管道需用水泥敷设。 2)除接闪器和仪器设施的接地引下线外,风、气温、雨量等传感器的信号线和机壳接地线均从仪器设施基础内的套管中穿行。 3)确保观测场内地下缆线防护管端口的严密性,防止鼠类进入。 (5)通信系统:通信系统是将采集数据远程传输到数据中心组网软件的重要部分。远程数据传输和组网可采用4G DTU(先行实施期要支持5G)等无线数据传输模块作为通信传输单元,利用无线公用网络实现数据传输;偏远山区移动信号不稳定站点可采用北斗卫星或气象卫星通信终端;对于向安装站点提供本地数据服务的还可采用本地有线短距离数据传输,直接通过 RS-232进行数据传输。 (6)围栏:对于综合需求的落地观测场地一般应设置坚固、稀疏、美观、不反光或弱反光材质的防护围栏,其高度可根据安全防护需求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为宜。围栏外侧应设立用于防护的告示牌,其告知内容、型式和安置等事项由省(区、市)气象局规定。安装在平台或屋顶的基本需求场地可不设围栏,采用平台或屋顶附墙作为天然围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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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项目进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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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