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项目1: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院区锅炉房运行维护
一)技术要求
1.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院区锅炉房运行维护用工需3人,锅炉运行人员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作业项目:工业锅炉司炉(G1)。
2.由供应商按采购人需求提供用工人员,由供应商与用工人员签订劳动协议,支付工资、保险、劳保等费用,解决劳动争议、劳动伤害赔偿等事宜。
3.供应商需派专人进行24小时值守,每班8小时,每班至少1人。
4.人员工作要求:
1)负责锅炉房设施设备的资料收集和管理,做好各项记录及留存。
2)对锅炉房设施设备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锅炉房设备设施的完好性。
3)熟练掌握锅炉房设施设备的操控、切换等操作技能,第一时间完成锅炉房设施设备转换,确保医疗及生产的安全。
4)负责对供热设施设备及管网的巡查、维护,对隐患故障做到发现及时、判断准确、处理得当。
5)对突发事件有预案,确保医院正常运转。
二)特别要求
1、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因自身原因终止合同,导致采购人重新采购的,应在重新采购到新的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期间提供服务保障。
2、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配合采购人完成对所提供服务的绩效考核。
3、成交供应商在管辖范围内全面负责其运营及人员的安全,同时应保证遵守并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单位的安全规定,双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成交供应商的
工作人员在采购人单位工作期间,若因任何原因发生任何意外,无论造成任何后果,责任自负,采购人不承担任何人身安全责任。
项目2: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新制剂室锅炉房运行维护
一)技术要求
1.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药厂锅炉房运行维护用工需8人,水质化验1人。锅炉运行人员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作业项目:工业锅炉司炉(G1);水质化验人员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作业项目:锅炉水处理(G3)。
2.由供应商按采购人需求提供用工人员,由供应商与用工人员签订劳动协议,支付工资、保险、劳保等费用,解决劳动争议、劳动伤害赔偿等事宜。
3.供应商需派专人进行24小时值守,每班8小时,每班至少2人。
4.人员工作要求
4.1锅炉运行维护人员工作要求:
1)负责锅炉房设施设备的资料收集和管理,做好各项记录及留存。
2)对锅炉房设施设备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锅炉房设备设施的完好性。
3)熟练掌握锅炉房设施设备的操控、切换等操作技能,第一时间完成锅炉房设施设备转换,确保医疗及生产的安全。
4)负责对供热设施设备及管网的巡查、维护,对隐患故障做到发现及时、判断准确、处理得当。
5)对突发事件有预案,确保医院正常运转。
4.2水质化验工作按采购单位实际需要按时执行,主要工作内容:
1)自来水:水质检验,硬度、碱度、PH值。
2)软水:碱度、硬度、PH值。
3)锅炉水:碱度、氯根、PH值。
二)特别要求
1、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因自身原因终止合同,导致采购人重新采购的,应在重新采购到新的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期间提供服务保障。
2、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配合采购人完成对所提供服务的绩效考核。
3、成交供应商在管辖范围内全面负责其运营及人员的安全,同时应保证遵守并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单位的安全规定,双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成交供应商的工作人员在采购人单位工作期间,若因任何原因发生任何意外,无论造成任何后果,责任自负,采购人不承担任何人身安全责任。
项目3: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老制剂室锅炉房运行维护
一)技术要求
1.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老制剂室锅炉房自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需提供供暖服务,运行维护用工需8人。锅炉运行人员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作业项目:工业锅炉司炉(G1)。
2.由供应商按采购人需求提供用工人员,由供应商与用工人员签订劳动协议,支付工资、保险、劳保等费用,解决劳动争议、劳动伤害赔偿等事宜。
3.供应商需派专人进行24小时值守,每班8小时,每班至少2人。
4.人员工作要求
4.1锅炉运行维护人员工作要求:
1)负责锅炉房设施设备的资料收集和管理,做好各项记录及留存。
2)对锅炉房设施设备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锅炉房设备设施的完好性。
3)熟练掌握锅炉房设施设备的操控、切换等操作技能,第一时间完成锅炉房设施设备转换,确保医疗及生产的安全。
4)负责对供热设施设备及管网的巡查、维护,对隐患故障做到发现及时、判断准确、处理得当。
5)对突发事件有预案,确保医院正常运转。
二)特别要求
★1、因老制剂室搬迁规划、相关管理部门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支持配合采购人工作。
2、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因自身原因终止合同,导致采购人重新采购的,应在重新采购到新的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期间提供服务保障。
3、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配合采购人完成对所提供服务的绩效考核。
4、成交供应商在管辖范围内全面负责其运营及人员的安全,同时应保证遵守并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单位的安全规定,双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成交供应商的工作人员在采购人单位工作期间,若因任何原因发生任何意外,无论造成任何后果,责任自负,采购人不承担任何人身安全责任。
注:“★”号为实质性技术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响应处理。不得出现负偏离负偏离是指供应商所提交响应文件的内容低于或经磋商小组认定不满足磋商文件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