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
锦州市古塔士英产业区产业发展规划(2024-2035年);
锦州市古塔士英产业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
锦州市古塔士英产业区环境影响评价(2024-2035年)。
二、项目实现目标
(一)锦州市古塔士英产业区产业发展规划(2024-2035年)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十四五”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全省经济开发区创新提质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锦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古塔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古塔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锦州市古塔士英产业区产业发展规划(2024-2035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发挥产业区交通区位优势,吸引各类要素加快集聚,并依托相关政策支撑,加快士英产业区升级转型,把握当下时机,高质量高品质建设发展,切实发挥士英产业区在锦州市经济发展和扩大开放中的作用,为全面提升士英产业区发展活力、增长动力和整体实力提供高质量保障。
(二)锦州市古塔士英产业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
为了有力推动了古塔区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为全区实现全面快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区委、区政府提出以省级产业区标准建设锦州市古塔区士英产业区。园区的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应立足锦州,西接葫芦岛,充分利用“锦葫”良好的区位优势主动融入区域一体化发展大格局中,在空间、产业等方面协同发展,同时充分发掘其自身优势资源,扬长避短,实行错位发展将古塔区士英产业区建成一个集聚经济要素、辐射周边、具有完善产业功能的产业区。
(三)锦州市古塔士英产业区环境影响评价(2024-2035年)
为了确保产业区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相协调,使《锦州市古塔士英产业区产业发展规划(2024-2035年)》与《锦州市古塔士英产业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更加科学合理可行,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障生态安全为目标,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分析现有生态环境问题及原因,辨识规划实施的资源、生态、环境制约因素,对其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并提出生态环境保护建议和管控要求,促进产业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订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产业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办〔2017〕7号;
《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十四五”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
《全省经济开发区创新提质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
《锦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锦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锦州市古塔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关于设立锦州古塔士英产业区的复函》(2023.11.23);
国家、省、市有关产业区规划建设政策、规范与标准等。
四、编制内容
(一)锦州市古塔士英产业区产业发展规划(2024-2035年)
依托现状产业基础,结合上位规划及产业优势构建古塔产业区产业体系,规划园区产业布局,推动重点建设项目落实。
(二)锦州市古塔士英产业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
依托古塔产业区现状发展情况,结合上位规划以及园区未来发展需求,规划园区用地布局及相关支撑体系,同时完善规划实施。
(三)锦州市古塔士英产业区环境影响评价(2024-2035年)
在古塔士英产业区总体规划与产业发展规划编制过程中分析现有生态环境问题及原因,辨识规划实施的资源、生态、环境制约因素,对其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并提出生态环境保护建议和管控要求。
五、项目成果要求
编制成果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件、说明书和附件等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成果内容及形式应符合国家、辽宁省的相关要求。附件包括相关会议纪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