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本项目中要求投标人协助盘锦市政府完成国家考核目标,进一步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项目主要有三个总体目标,一是协助盘锦市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建立各县区、各部门联合治理水污染的长效机制,协助生态环境局统筹解决水污染问题;二是通过日常巡查等工作,深入问题点位,跟踪督办、现场核查问题整改情况、现场提出整改要求等,实现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和盲区,同时建立本地专家团队,以科学的手段,实现对水污染的精细化、针对性整治管控;三是2024-2025年在确保国考断面全年达标的基础上持续改善盘锦市河流水质,做到稳中有升。
“十三五”以来,盘锦近岸海域春季的海水水质总体呈波动趋势。为达到《辽宁省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到2025年,盘锦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达到18.5%以上水质考核任务要求,盘锦市急需进一步提升区域水环境质量,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绷紧工作体系,强化过程控制,坚持“陆海统筹”、“河海共治”,推动辽河流域综合治理,切实有效改善辽东湾近岸海域水环境及水生态环境。
★一、地表水环境
要求投标人结合盘锦市实际情况,将国家、省最新政策方针、科学手段和本地特色三者相结合,通过现场巡查、研判分析、协调调度、现场锁源等工作模式,建立科学精细化应对管理体制,以调度分析管控、水质情况研判分析、现场锁源、多元化溯源等工作手段,以清水河、太平河、绕阳河等重点河流的水质提升为主要工作方向,具体工作如下:
1.调度管控
通过每日交办、微信调度、定期组织调度会等机制,利用水污染监督指挥平台、微信平台等统筹各有关部门,强化落实“河长制”与各县区治水责任,从突击式治水向制度化治水转变,标本兼治解决盘锦市水体达标难题。
(1)每日交办
现场人员将发现的水污染问题发送至水体达标微信群,交办给各责任单位,在期限内对巡查问题进行整改。现场人员定期复查问题整改情况,督促相关单位完成水体达标工作。
(2)微信调度
对高值污染物数据进行分析研判,结合现场巡查交办问题情况,给出下一步建议,运用微信调度,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反馈至责任主体,并跟踪督导,实现水污染防治的精细化管理。服务期内完成100条微信调度。
(3)调度会
定期组织调度会,推动各职能部门间的合作。会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对河流断面数据以及各项污染物进行分析;二是对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三是将辖区内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目标进行分解量化,督导各单位工作落实;四是对各县区巡查整改情况以及盘锦市区域河流断面水质综合情况分别进行考核排名;五是科学指导盘锦市水污染问题的整改方向,统筹解决相关问题。服务期内提供5次调度会材料。
2.研判分析
要求投标人计算与主要控制目标及指标的差距,将年度控制目标分解,同时分析辖区内河流水质变化趋势及特点,研判区域内各类型污染源的排放特点,提出建议措施,形成阶段性报告、专项报告等,
(1)阶段性分析
根据数据,结合现场调研情况,定期跟踪和评价各责任单位重点任务的落实情况,形成周报、季报、半年报、年报等阶段性分析报告,并向局领导、市领导汇报,辅助科学决策。服务期内完成43期周报、4期季报、1期半年报、1期年报。
(2)专项分析
通过收集盘锦市水质数据、水文数据、周边管网信息、地理信息等资料,结合点源污染、日常巡查和调研发现情况,根据现场巡查情况及实际工作需求,形成污水厂专项调研、重点问题对河流水质影响等专项分析报告。服务期内完成6期专报。
(3)上下游预警
针对跨境污染等问题,在污染入境24小时内到达现场,明确污染情况并进行现场采样,尽快查明原因、协调整改、 提出生态调水方案、 尽早恢复河流水环境水生态;对于地表水上下游断面则通过污染源在线监控、水质模型分析系统等数据平台,结合各种技术手段,监测并分析污染物变化趋势及影响,对重点河流断面水质进行预警,进一步提升盘锦市水环境管控的能力和手段。
3.现场锁源
要求投标人在盘锦市长期开展河流现场锁源工作,现场锁源主要包括辖区内日常调研、重点工程调研、各类型企业调研、涉水设施调研以及管网建设调研等。为数据分析等工作提供支撑保障。
(1)日常调研
以河流及县区为单位,固定巡查人员,同时利用无人机航拍、便携式监测设备等手段,采取步巡、车巡和定点蹲守等方式,对重点水体出入境流断面、市政排污口、雨污混排口、污水处理厂、工业企业直排口、涉水企业、畜禽养殖、移动污染源、河道垃圾等污染源进行日常调研,摸清污染源底数,建立清单台账,绘制污染地图等。结合延时重访、前期复核等复查机制,确保交办问题及时整改,对重点污染源持续跟踪全面掌握。持续开展水质加密监测及污染源攻坚机制,针对4个国考断面,持续跟踪排查周边污染源,并对辽河流域7条入干一级支流的水质情况积极开展加密水质监测,定期开展污染源昼夜攻坚,指导各县区、各部门做好相应污染源管控工作,全力推进国考断面水质达标。通过每月的例行监测和县区自行监测结果,对水质恶化的河段进行加密监测和加大巡查力度,以确认污染物源头和水质恶化原因,同时对全市107处环保督察重点问题中涉水问题进行进展跟踪,时刻了解问题整改情况。服务期内完成30幅污染源地图或阶段性水质变化图。
(2)联合督查
会同相关单位,对各类污染源进行定期抽查,监督整改进展,狠抓落实,增强各部门能动性和联动性。对各县区2022年之前的巡、复查问题进行汇总归类,明确问题种类、责任主体、相关镇街。与相关县区进行问题整改办法的协调,对情况较恶劣的污染问题形成问题专报和责任通报。服务期内完成100条巡、复查问题交办。
(3)重点工程调研
对盘锦市辖区内重点工程进度进行调研督察,对工程进展及效果进行评估亮灯、考核通报,整理上报工程存在的问题。针对水体治理、面源污染、生态建设等问题提出工程规划及项目包装等方向及建议,从工程及项目层面上解决水污染问题。
(4)生态补水调研
为满足2024年盘锦市辽河、绕阳河、清水河、太平河的水质考核要求,分析盘锦市河流主要污染物种类、浓度及所需生态水量,协调水利部门适时开展生态补水工作,同时通过科学的生态补水及合理的河流调水达到改善目标水域水质,削减目标水域污染物浓度的目的。
(5)设施调研
为掌握污水产生、传输、处理、排放环节,项目期间针对市政污水处理设施以及涉水企业开展专项调研。
(6)部门监督
为了理清各部门职责,确定主要工作内容,完成工作任务,对河流重点工程、重点问题等绘制示意图,确定每环节工作重点、时间节点、责任部门等,对各部门工作进展进行监督,并对即将到达时间节点的部门及时提醒,对已逾期的进行现场调研,确定逾期原因,并将逾期滞后情况纳入考核。
4.重点河流水质提升
为进一步改善重点河流水质,确保国、省考断面稳定达标,分析绕阳河水质不稳定原因,项目实施期间从基础设施建设、沿岸工业企业调研、沿河泵站管控、生态补水测算、农业面源污染调研和支流河污染成因分析等方面部署水质提升工作,提出科学性管控措施及工作建议。
5.断面设置
要求投标人与各县区、驻盘监测中心等部门协调设置地表水市级监测考核断面、分析断面及自行监测断面,通过每月水质例行监测,研判分析河流水质变化情况及达标情况,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每月考核不达标的断面区域及恶化河段进行重点排查,对主要超标污染物进行溯源,并协调各县区进行水体达标预警工作;同时对“十五五”的断面设置及断面调整提供思路和方向。
6.多元化溯源
为确保数据和现场问题相结合,问题无盲区和死角,无人机飞控手利用无人机,及现场人员使用基于高科技的多源溯源集成应用,借助水文微型站(通信终端设备、采集传输终端、气象水文仪器及雷达式水位流速一体机)、便携式检测设备(便携式多参数水质分析仪等)等多元化溯源手段,进行现场问题巡查。
★二、近岸海域污染
要求投标人根据盘锦市近岸海域近年来污染情况,借鉴地表水环境管控的工作经验,结合溯源巡查、研判分析、平台监管、协调调度、专项调研等工作方式,从入海排污口溯源监管、总量控制与总氮指标消减、入海河流污染管控、推进污水管网建设与改造、完善执法监管、加强工业、渔业等行业水污染防治等角度,明确近岸海域水质提升工作的主体内容,同时建立辽河及其各支流的总氮贡献县区考核机制,力争在近岸海域水质提升方面取得突破。具体工作如下:
1.入海排污口溯源与监管
针对大洼区、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及辽东湾近岸海域118km海岸线和889个入海排污口,开展入海排污口水质快检、溯源调查及入海排污口动态管理工作,实现盘锦市范围内全覆盖、全口径的入海排污口调查与监管工作。
2.入海排污口平台管理
依托盘锦市入海排污口动态管理平台及国家入海排污口综合监管平台,管理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设置审核备案、日常监督管理等信息,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加强与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信息平台的数据共享,实现互联互通。协助生态环境局组织相关部门,建立排污单位、排污通道、排污口、受纳水体等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3.总量控制与总氮指标消减
明确盘锦市近岸海域水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范围,确定近岸海域水质目标。适时开展海域、陆域环境状况调查,分析近岸海域水质达标情况,调查污染物排放量,提出针对性的管理和治理策略。
明确近岸海域总氮削减的陆域范围,调查涉氮重点行业企业现状并建立台账,调查涉氮重点行业总氮排放量、总氮污染防治水平、排污许可证核发情况等,协调调度相关责任主体对涉氮重点行业总氮排放进行监管,并提出针对性的管理和治理策略。
4.建立辽河及其各支流总氮贡献县区考核机制
进一步压实总氮削减责任,推动各县区积极落实总氮削减工作,实现我市入海断面总氮浓度同比2020年实现负增长,依据《关于征求<辽宁省河流断面水质污染补偿办法>修订意见的函》(辽环便函[2023]1285号)、《关于印发<全省近岸海域水质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辽生态委办[2023]18号),按照《关于印发《盘锦市2024年区域河流断面水质综合考核实施办法》的函》,将辖区22个断面和8个入海断面,合计30个断面确定为总氮考核主体。按照断面上下游隶属关系、所在区县及出入境变化对各县区实行考核制度,对不合格的县区进行补偿金扣缴。
5.入海河流污染管控
借鉴盘锦市地表水环境管控工作经验,结合辽东湾近岸海域实际情况,通过对女儿沟、接官亭排干、雁河等入海河流的污染管控、巡查、分析,阶段性总结水质情况,加强陆海统筹和区域协同,深化辽河流域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近岸海域协同机制,最大限度削减入海污染物,减轻陆源污染对海洋环境的影响,真正实现河海共治。
6.工业污染源监控
依托各沿海企业、污水厂的在线监控数据,对各园区、企业、污水厂的水环境质量及总氮排放情况加强管理,倒逼企业不断提升污染防治水平。定期组织开展现场抽查、无人机巡检、专家现场核查等工作,指导帮助企业推进总氮削减及污染物控制等工作,同时为市局对各企业的污水排放管理及污染物削减出谋划策。
7.水产养殖污染调研
适时开展当前海洋水产养殖行业的现状及污染现状调查,对海水养殖行业对于近岸海域所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提出海水养殖污染治理对策与建议,尽量减少水产养殖污染入海。
8.专家技术支持
为进一步提高盘锦市环境管理水平,给予盘锦市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决策支撑,项目组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学者,对近岸海域环境问题进行深层次剖析,对项目工作进行科学指导,介绍国内外先进的海洋环境研究、治理及管理经验,根据盘锦市政府及生态环境局有关需求,及时提供相关政策解读、研究方法咨询、污染防治技术方案优化及其他技术指导等方面的支持。通过专家研讨的方式,从生态、工程、监管等方面帮助环境管理部门提出科学化措施建议,实现近岸海域水质提升的目标。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个日历日。
★四、付款方式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第183个日历日项目中期验收合格后支付70%,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第365个日历日项目终期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30%。
★五、验收方式
(1)验收内容
根据《盘锦市地表水环境及近岸海域污染综合管控项目服务合同》和《盘锦市地表水环境及近岸海域污染综合管控项目招标要求》的要求重点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验收:
项目数量:每项工作都按照预期成果提交《盘锦市水环境污染综合管控项目招标要求》规定数量完成,不得出现漏项、数量不够等。
项目质量:每项服务内容均按照约定的标准内容完成,不得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
(2)验收方法和程序
1、项目团队按照项目合同及相关文件逐项收集整理资料,准备验收材料;
2、项目团队对验收材料进行自查,如有问题进行修改,如无问题提交验收申请;
3、由盘锦市生态环境局组织